喬治‧華盛頓說過一句話:「沒有宗教其實就沒有道德。因為沒有宗教你就沒有對神的信仰,沒有對神的信仰,你的道德就是沒有根的。你沒有道德和宗教呢,你也沒有真正的愛國主義。」 美國立國原則第四項,也是現代人想都想不到的,就是強調宗教的重要、宗教對於美國的重要;宗教信仰是一個立國原則,而不是像現代版本的「政教分離」。 全文: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2/9/n10900244.htm 全文如下: 美國立國原則之四:宗教重要 信仰缺失導致政府和公民失去自由 沒有宗教你就沒有對神的信仰,沒有對神的信仰,你的道德就是沒有根的。你沒有道德和宗教呢,你也沒有真正的愛國主義。(Fotolia) 更新: 2018-12-13 6:20 AM 標籤: 美國立國原則, 美國憲法, 宗教信仰, 飛越5000年 【大紀元2018年12月11日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美國史話》製作人方偉綜述)美國立國原則第四項,也是現代人想都想不到的,就是強調宗教的重要、宗教對於美國的重要;宗教信仰是一個立國原則,而不是像現代版本的「政教分離」。 當時的建國先父們,通過了一個法令叫作「西北條例」,「西北條例」是什麼呢?它的內容基本上用一句話來說就是:宗教、道德和知識,是建立良好政府和人類幸福的必要條件。 具體是指什麼呢?他們認為,宗教回答了人的來源問題、人與宇宙的關係問題、人與別人的關係問題;而道德回答了人間的對錯問題;知識,則是對事物的理解和對人類經驗的總結。所以宗教、道德和知識,這是建立政府的重要條件。 美國的宗教是廣義的 在共同特性的前提下包容共存 說起宗教,現在世界上很多宗教夠亂的,比如在中東,遜尼派、什葉派幾百年來打得天翻地覆,好像信宗教的人經常就有宗教戰爭。但是在美國從來沒有過宗教戰爭,各個教派的人都能和睦相處,包括什葉派、遜尼派,美國有很多很多的宗教,但美國從沒有過宗教戰爭。 這就跟當初建國先父對宗教的看法有直接關係。他們認為,不同的宗教不是來分裂民眾的,所有的宗教都可以共存。為什麼呢?因為,建國先父們制定了他們對宗教的定義。 在他們眼裡,宗教是什麼呢?他們認為,不是什麼信仰都算宗教,如果是真宗教,你奉行的原則不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