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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在民國109年10月17日提出我國第一份宗教人權影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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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大律師介紹影片: https://youtu.be/3fpVnwVfLyU 原文: https://bit.ly/3q5ZUYj 宗教法叢書第六冊結緣網路登記處: https://bit.ly/3pTEVHX   ※出家師父、道場和宗教機構(不分宗教),費用全免;個人索取,請酌量贊助郵資及處理工本費(帳號請見內文)。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ETtoday新聞雲報導】世界人權日:台灣破天荒的宗教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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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我國在2009年12月10日正式實施聯合國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政府每四年提出一次《國家人權報告》,今年已是第三次提出,即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提出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 按落實「宗教人權保障」,是政府的責任;而對台灣宗教團體及中華人權協會也重視宗教人權,今年都不約而同對此提出「影子報告」(平行報告),針對宗教人權表達意見及看法。中國佛教會、台灣佛教會、中華比丘尼協進會在2020年10月17日針對宗教人權共同具名發聲,期望政府能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之宗教人權的保障。 中華人權協會是一個民間人權團體,成立歷史悠久,長期為推廣及提升人權保障而努力,此次不約而同,於2020年10月17日也針對政府就「宗教人權」保障不足之處,針對《國家人權報告》提出「影子報告」之建言。 身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的李永然律師認為,此次《國家人權報告》能有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提出「影子報告」,非常有意義,並為這件「破天荒」的宗教人權影子報告,邀請學者專家撰寫一本書,由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這本《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的出版,為藉此推動我國宗教人權的發展,書中並請林岱樺立法委員及馬文君立法委員為書作序,希望能為我國在宗教人權的維護,成為國際的標竿,符合我國以「人權立國」的理念。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210/1873670.htm 原文: https://bit.ly/3hMSnud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我國首次宗教人權平行報告檔案線上連結

可上法務部的網站: https://bit.ly/3matw4W ,查閱「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民間團體提交之平行報告」清單,內有由中國佛教會、台灣佛教總會、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所提交的、首次由宗教界提出的「宗教人權平行報告」。歡迎檢視與參考。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呼籲「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增訂宗教人權保障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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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的綱領圖像,及目錄內容粗略的來看,完全沒有論及"宗教人權"這一塊。 國際人權兩公約,明明白白的有著"宗教人權"的敘述,但號稱已將兩公約內國法化的中華民國,直到今年的人權行動綱領中,仍然沒有任何相關宗教人權的論述內容,令人匪夷所思,台灣常自詡以"人權立國",盼政府趕緊補上,避免缺憾! 這也是  法藏常說的:華人傳統帝制文化中,對於"宗教人權"長久以來就是思想沙漠。華人的知識菁英、政府高層,對於"宗教人權"幾近是完全無知、無意識感的。 2017年7月23日啟動我國宗教人權的覺醒元年,宗教人權這個觀念,絕對有必要在政府高層、知識精英及社會大眾等這三個區塊中,繼續強力而廣泛的說明與推動。 我們誠摯建議: 一、在草案「三、平等與不歧視」部分,應加入「宗教之平等與不歧視」之內容,宣示國家對宗教之平等與不歧視之積極具體作為。 二、在 (一)指標性人權議題教育中,更應該加入「宗教常識及宗教人權」兩項教育內容。否則不平等與歧視,永遠會在社會上的各個角落發生。 見下方圖示: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觀點引用】兩公約審查,官僚與人權的寧靜對決

節錄:本週有10位國際人權專家抵台,進行為期一週的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這是蔡英文政府上任後的首次人權大事。⋯⋯ 涉及「兩公約」的社會運動,發生在各種緩慢的、集體分工的報告撰寫當中。雙邊一來一往,看似寧靜有禮,其實字裡行間處處充滿衝突與攻防。 在新聞媒體與社會大眾眼中,「兩公約」的能見度,很難比得上前陣子引爆爭議的「一例一休」或「同性婚姻合法化」。因為「兩公約」作為公民社會運用的倡議工具,其核心行動場域,並不是發生在街頭或警民衝突現場。 涉及「兩公約」的社會運動,發生在各種緩慢的、集體分工的「報告撰寫」當中。政府各機關分工撰寫國家報告,以接受國際專家的外部審查;非政府組織(NGOs)則撰寫「回應與批評國家報告」的影子報告。雙邊一來一往,看似寧靜有禮,其實字裡行間處處充滿衝突與攻防。 ※小字典:「兩公約」全稱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際上定位為聯合國人權機制的兩大重要支柱。2009年3月31日,台灣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自200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起在台灣正式施行。 (本文刊登於2017年1月20日 端傳媒) https://www.tahr.org.tw/news/2032 - 很不錯的文章!看過之後,對於兩公約審查和影子報告會有更進一步的瞭解,也有提到2017年第二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實際經驗: “比如經社文公約審查會議主席Eibe Riedel就在討論勞檢的議題時不耐地表示:「我對你們的『規定』沒甚麼興趣,我想知道你們是怎麼『落實』的,在實際的執行面如何確保現有法規被能夠被落實的?」”

【觀點引用】反向凝視與向下紮根—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參與側記

2013/04/11 本文是我國初次邀請委員來台審查《兩公約》國家報告的側記,有許多寶貴經驗值得參考。推薦給想要更了解國際人權法,以及何謂影子報告者,撥冗閱讀。 摘錄:國際人權法,如同任何一部法律,如同《憲法》上高談闊論的那些最重要而基本的字眼,自由、平等、反歧視,沒有實踐,就無法產生內涵與意義。如同《台灣人權學刊》編輯委員陳文葳在投書文章中所說的:「兩公約不是天邊的彩霞,因為兩公約所列舉的基本人權,就是紮紮實實關乎你我生存、發展與正義的要緊事。」 包括兩公約在內的所有國際人權規範,確實是舶來品,不是台灣土生土長的法律規範,飄洋過海來到台灣,如果不透過細膩的本土實踐,自然不可能落地生根,與台灣土地上的人民,產生任何有意義的連結。以下分享我參與影子報告寫作和審查會議的幾點學習心得。 一、影子報告與議題清單平行回應 無論是影子報告的撰寫,或議題清單的平行回應,NGO的首要目標,就是要讓委員將我們的意見納入結論性意見中。 影子報告是和國家報告相對應的文件,由民間NGO提供,在閱畢國家報告和影子報告後,委員們會在審查會議前提出一份議題清單,列出希望政府回應釐清的問題,政府也有義務在審查之前就議題清單提出回應,此時NGO可以針對政府的回應,再提出平行回應供委員參考。 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國家報告或議題清單回應,必然都會為自己的人權實踐擦脂抹粉,NGO的角色,在於針對政府的這些文件,清楚而具體地指出以下四個重點:1. 國家報告或議題清單回應哪裡是對的 2. 哪裡是錯的或說謊的 3. 有什麼該講而沒講的 4. NGO認為政府應該怎麼做。其中第4點尤其重要。NGO在撰寫影子報告或平行回應時,必須假想自己是委員,為委員撰擬結論性意見,前三點都是為這個結論性意見,提供堅實的支撐基礎。 這次幾位審查委員與NGO分享經驗時,都不約而同指出,「請提供我們子彈。」由於審查委員與國家官員討論的內容主要還是國家報告,因此NGO在撰寫影子報告時,除了必須「如影隨形」扣緊國家報告內容外,更要注意提供「正確、精準、及時」的資料,讓委員能在短短的幾分鐘之內,直指國家報告的問題,畢竟每個議題討論的時間有限,如果提供的資料過於龐雜,不但委員無法吸收,過度空泛的質疑,也很容易讓回應的官員以空泛的回答閃避,而使委員無法篤定地將NGO意見納入結論性意見中。 二、審查現場的應對 ⋯⋯當時我把先前已經提出的影子報告印出提...

請各宗教共同提出我國第一份國際宗教人權平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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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非常感謝李大律師發不忍宗教衰的大菩提心,及捨我其誰的大勇悍心作此獅吼,為我們說明我國提出宗教界等一份國際宗教人權平行報告的意義與重要性( https://youtu.be/F9ZVJwYMrZI )。由於大律師的慈悲投入與長期呼籲,已讓我們《宗教基本法》的制定,堅定地展露了曙光!以下就大律師所說的內容,再做整理補充,也讓大家更明白宗教人權平行報告的具體做法。 國際人權報告的由來: 我國自民國98年,透過立法院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正式立法的方式,使之成為我國的內國法律,並於該年12月10日公布施行( https://tinyurl.com/y5ddx6aa )。 依此公約的相關規定, 每4年會對全球所有諦約國,進行人權發展現況的審查 。我國已分別於101年4月、105年4月各發表過一次兩公約施行成果的國家報告。今年(109)則是第三次的報告,並將邀請國際審查委員來台,就人權報告書進行審查,從而對台灣的兩公約執行現況,提供意見與建議。 國際人權報告的內容產生: 國際人權報告的內容,主要分官方及民間兩種版本。「官方版本」人權報告書( https://tinyurl.com/y2u4er5u ), 一般由國家行政單位邀集國內的相關法學、人權專家、學者,及政府各有關單位,會同政府所邀集的民間相關團體,共同開會討論擬定代表官方的報告書。 其內容大多傾向彰顯現任政府推動人權的成果,而非說明不足的部份。 至於民間版本的人權報告書, 則是為了避免官方版本所難以避免的報喜不報憂、避重就輕、主觀溢美或自我感覺良好的普遍性質, 以至於未能真正顯示國家目前正面臨的其他人權困境或不足。因而開放給民間團體,根據自身所關心的議題, 以一定的格式(https://tinyurl.com/y64bw5ac),自行製作「平行(影子)報告」, 其內容旨在凸顯當前國家人權保障方面的困境或不足,而非成果的表揚。( https://tinyurl.com/y3bwgc6w ) 國際人權報告的審查方式: 今年第三次的國際人權報告,預訂於明(110)年3月舉行審查,援例將分別籌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每國際審查委員會由5位獨立的國際審查委員組成,因此兩公約共有10位審查委員)來台灣,分別就上述兩...

李永然律師呼籲:宗教團體應在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中提出影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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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已於民國109年提出。李永然律師呼籲宗教團體趕緊彙整各方面的意見,這些相關的問題應當都要在影子報告當中把它呈現出來。

【新聞】我國明年三月將進行「《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作業」

行政院於6月29日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並表示擬於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提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盼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權。 法務部將於明年(2021年)3月,邀請國際專家學者來台,進行《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作業。#我們宗教界也將彙整各方意見,準備提出「#影子報告」,做為改善台灣宗教人權的資料來源與建議。在此,#歡迎宗教界人士廣泛提供意見! ▶️【新聞】「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出爐 12月提人權行動計畫(2020-06-29)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66591 ▶️【行政院新聞稿】首次以政院名義提出《兩公約》國家報告 蘇揆:繼續努力 讓台灣越來越好(109-06-29)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c25cd69d-b5ce-492b-a3bb-7f05c4617ce7 (文末有附相關檔案,如:「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等文件,可自行下載閱覽) ▶️延伸閱讀:【極憲解析】5個QA看懂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從今年 (2017) 的1月16日開始,我國將要進行兩公約國家報告的第二次國際審查了!這個審查將回顧我國過去四年來人權發展的情形,是檢驗我國人權發展的重要指標。接下來我們以5個QA,快速介紹這次的審查。讓大家可以看門道也看熱鬧! 文/王德瀛(智庫研究員,台大科法所碩士) http://www.focusconlaw.com/2017_iccpr_icescr_taiwan_review_2017qa/ 圖片出處:行政院新聞傳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