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宗教概念與原則」標籤的文章

慈悲帶給宗教徒的啟示

圖片
講於 2020.12.06 淨韻三千 2021迎向和平幸福曙光音樂會的即席演説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5mNqm79vkI 節錄:台灣的宗教融合、宗教和諧,目前為止看起來,並不完全能夠影響這個世界,因為世界還有另外的思想,他可能並不太在意,甚至於反於宗教。做為一個宗教師,看到這樣的事情,痛心嗎?並不,我們把它當做是自己的責任。 我們覺得這個社會、這個世界上,如果是基於宗教而分裂、或基於某一種意識型態而分裂,那是因為各個宗教師還做得不夠好。我們諸位佛教徒,包括我在內,諸位宗教徒,包括我在內,我們內心裡頭挖掘的慈悲,還不夠深刻;我們對待其它宗教或另一個人的價值,我們還不夠柔軟,所以我們不足以去感化他。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的考驗。 希望以上的感觸,能夠帶給這個世界,未來和平的、大家共同有的動力。在全世界疫情很嚴重的情況之下,台灣能擁有少分的安寧,我們不應該以此為傲,而應該以此為責任。台灣能這樣,應該也是各個宗教師、宗教徒善心的感應,所共同成就的。 然而我們更應該感恩於前人為我們舖的路,特別是這麼多世界上的宗教先進跟典範,為我們舖的路。而因此,我們必須接棒,這就是我們佛法講的「發大乘心」。我們今天在這個場合,我願意講是,願意發起一個甚深的慈悲跟接棒,來看到自己的責任,對世界做出我們應有的奉獻。 以下是逐字稿: 體恤 尊重 跟支持的 一個宗教基本法 這個過程當中 我認識了很多 包括基督教 天主教 還有道教 還有民問信仰 乃至於呢 我們一般知道的 新興宗教的各種人士 那麼因此我就感受到 深深地一直抓住一個核心 那就特別是 佛教它的所謂大乘佛法 也就是藏傳佛教所講的這個 金剛乘的概念 就是所有的一切生命的價值 都在於成就眾生 甚至於不成就自己的成佛 那麼我們觀察 或者是體會各個宗教的偉人 也一直是做這樣的事情 他心心念念的 是為了眾生 但是在座的你我 基本上是從凡夫修起的 我們不太可能一下子就這樣做 因此這個世界 就有了需要各種的典範 這種典範 包括了你我心目中 剛剛講的那位神 那位尊者 那位你所親近的 或者現在已經不在世的 你心中的一個宗教典範 我們自己也必須要學會做自己的典範 也就是 在我們各自的宗教信仰當中 找到我們生活當中 剛剛我們這位連線的 喇嘛大德告訴我們的 要在我們自己的生活當中實踐 但是這個實踐呢 其實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為佛教徒...

知道宗教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推動《宗教基本法》就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鄧衍森教授於「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基法制定之公民論壇」之發言: 謝謝張志偉教授從德國的經驗,告訴我們宗教應該獲得國家憲法保障到底到什麼地步。各位一定聽過一句話,「凱撒的歸凱撒,上帝歸上帝」,這通常在西方講得很清楚,是什麼意思呢?宗教本質的特性不是世間法可以處理的,因為這是內心最大自由必要的保障,國家怎麼可能可以透過世俗法的理念來干預呢?可是各位我們今天在面臨這麼重要,在護法護教遭遇到這樣的結果,其實就像我們講的,這是一個果,這個果報其實是我們要承擔,因為我們過去從來沒有去關心過,佛教和宗教到底在我們社會裡面有什麼重要性?一直都没有去關心,反正没福報的人我不管他,可是作為一個佛教徒,菩薩心腸、勸人學佛是你的義務,免於他人墮入三惡道,是我們共通的責任,所以要養成一個觀念,我們在告知他人要從事宗教信仰,只是讓他免於墮落,回復到一個人應該有的起點。 西方因為歷史上很長遠,宗教一直都是他文化當中很重要的構成要素,就像剛剛張教授所講的,為什麼德國會在憲法裡面出現明確保障,西方特别是歐洲,因為它常年來對於宗教是有很深的研究,跟法藏法師報告過,我們一定要努力、要去重新好好審視,怎麼樣把宗教的研究注入我們社會的命脈當中?讓眾生都知道,宗教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這樣才能夠恢復到我們推動《宗教基本法》等於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就好比一塊蛋糕一樣,A piece of cake. 就是說很容易的事情,所以我們一定要努力做這個事情。基督教徒有個義務,一定要勸人信福音,就是Evangeline,有義務去勸人家信福音,你是教徒就有義務,它是這個英文字,它是文化上的。所以我們文化上就是缺少這個要素,所以我們今天承擔這個果報,其來有自。各位在法藏法師帶領之下,看看我們怎麼樣把這個工作做對。 —節錄自「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基法制定之公民論壇」學術座談會 會議紀錄,《台灣法學雜誌》第367期p.174-175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宗教之特殊性與現行宗教法制的侷限

因為我國憲法宗教自由規定過於簡略,再加上政教關係不明確,乃導致宗教團體在我國法制上地位乃至權利義務不明之所在。此外,也因為宗教自由是移植的價值體系,無論國家、宗教團體或人民,對於宗教團體本質或特色,乃至宗教團體的特殊性與自主性、自律性均未能充分了解,致宗教立法從民國40年代主管機關內政部即開始搜集資料並制定多部草案,然而迄今雖已六次由行政院將宗教團體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都未能在立法院通過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此外,內政部在其所建置的全國宗教資訊網中,就有關宗教行政問答之政府如何規劃與推動宗教立法工作?的問題上,也提到如下的觀點:「政府一直肯定宗教的社會整合功能,所以多年來除了透過健全宗教法制的管道,也在「宗教一律平等」、「以服務代替管理」、「興利重於防弊」以及「宗教事務自治」等4大原則下,推動宗教政策,希望能為宗教團體營造更為理想的發展環境。不過,相較於政策上的明確性,現行宗教法制卻有不合時宜或者違憲等問題,所以我國宗教法制環境仍然有相當大的完善空間。 (一)現行宗教法制的侷限 現行宗教法制遭遇到的問題,大概可從5個面向來談: 1、現有宗教法制有違宗教平等與宗教自由原則: 民國18年制定之監督寺廟條例與民國25年制定之寺廟登記規則,因時空環境之變遷已不符現代社會所需,在法制上除因不適用於基督宗教之教會堂,有違憲法保障宗教平等之原則。部分條文因著重於寺廟財產之管理,妨礙宗教活動自由,也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整體而言,監督寺廟條例也牴觸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 2、現有宗教法制並無顧及宗教之特殊性: 依民法或人民團體法所成立之團體,其組織屬性不符宗教傳承及宗教內部規定之需求。民法為基本民事法律,尚難針對宗教團體予以特別修法考量。人民團體法強制人民團體內部運作應有民主與公開的原則,也背離了宗教各教派的傳統。 3、現有宗教行政政出多門而不利管理: 宗教團體分別依監督寺廟條例、民法、人民團體法辦理,宗教行政上多頭馬車管理,政出多門問題無法解決。且無宗教專法將影響下游位階法規命令之訂定,未能落實依法行政原則。 4、現行宗教法制難以解決宗教團體有關困境: 宗教團體稅務、土地、建築物、宗教教義研修機構等問題延宕難解。例如在日治時期就已經存在的寺廟,可能因為受到皇民化運動的壓迫,而導致土地產權有難以認定的情形。 5、一般性法律有侵犯宗教自由之嫌: 各該法律並未能充分...

【新聞】里長借用學校場地辦中元普渡,遭校方以「幫助特定宗教團體宣傳」為由遭拒

北市士林區一位里長投訴,因中元普渡將至,近日向一所國小租借籃球場搭帳篷辦普渡,未料卻遭校方以「幫助特定宗教團體宣傳」為由遭拒,他再向公所詢問,公所也指稱民政局日前發公文告知,「為維護校園清淨及學生受教權,不得協助學校場館出借給普渡及餐會使用。」該里長氣憤怒轟,中元普渡是傳統民俗,暑假學校連一條狗都看不到,借場地是會影響誰?是影響到鬼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818/V7XUQDZPCZFJHNZVUG55CGB5RE/ 【延伸閱讀】中元普渡的最終意義 創造冥陽兩利的寧靜社會 https://bobee.nownews.com/20200812-39806

中國佛教會「慈悲護生、智慧放生」宣導聲明

圖片

【觀點引用】媽祖遶境移風易俗 大官別來耍官威

圖片
  遶境是台灣重要的民俗活動,其對民風的循循善誘,正向、恍若春風般的作用,政客們應深深去感受。 若在環境環保、衛生等方面需改進,大官們應該秉持著尊重,花腦筋誘導,而不是採取喝叱或強力管理的態度。 原文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906/4686324 【重磅快評】媽祖遶境移風易俗 大官別來耍官威 2020-07-08 11:10 聯合報 / 主筆室 白沙屯媽祖五日下午3時23分進入大甲鎮瀾宮。記者舒懷緯/攝影 苗栗白沙屯媽場面壯大遶境已好幾天,沒有之前大甲媽疫情緩解後首發,內政部長徐國勇「搶轎、鬥毆者法辦」的喝叱,反而是徐部長扶轎的溫馨場面。遶境是台灣重要的民俗活動,其對民風的循循善誘,正向、恍若春風般的作用,政客們應深深去感受。 蠻糟糕的,政府設官分職,宗教事務由內政部主管,根本的理念是「管」,權力所及、由上而下的概念,不是輔導、發揮宗教的民間潤滑作用。常態上大家看到的多是選舉動員,募款等不太正面的活動,手中的鍘刀,則是大多數非法寺廟取締與否的生殺大權。 其實,西濱鄉鎮多數宮廟都有悠久的遶境民俗,不僅是緬懷海峽對岸母廟源頭的尊崇,更多的是各地善男信女經由遶境傳遞的祈福、互道平安的訊息;為什麼冒著酷暑、九天八夜徒步四百公里?躦轎底其深厚的祈福意味,甚至民意代表抱著癱瘓的老母親躦,希望媽祖賜福,非信徒恐難能理解。 尤有甚者,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媽祖遶境活動竟然在十餘年前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是極大的光榮與肯定,但也很難想像今年竟然遭官員喝叱「鬥毆、搶轎者法辦」,講給誰聽?信眾、還是媽祖?官員竟然給遶境臉色? 遶境活動的移風易俗其實有其潛移默化的龐大且溫潤作用,尤其在一些公益領域。信手拈來的例子多得不勝枚舉。以信眾遶境為例,不算沿線擺香案膜拜者, 五萬是個基數,每天三餐,餐具、廚餘怎麼處理?廟方先是找師傅來料理大鍋菜,到處湯湯水水髒亂不堪。 為了衛生考慮的一次性免洗保麗龍餐具更是災難,垃圾量驚人,廚餘一點也不減;之後,跟著遶境的環境志工發起成立洗碗大隊,遊說廟方不要用保麗龍餐具,志工提供不銹鋼、美耐皿等可洗餐具;志工勸信眾吃乾淨,吃完先開水燙碗,之後再洗,讓廚餘、污水降到最低,當然也沒有一次性使用的垃圾。 宗教活動對民風改變作用重大,大官們應花腦筋誘導,不是喝叱、強力管理。

為什麼政府與宗教是兩不互相隸屬的團體?為什麼國家政府不應以「理所當然」或「國家管理一切」的態度,任意地對宗教制定法律?

圖片
宗教與國家所形成的內在基礎完全不同,故在本質上即不互相隸屬 宗教是人類基於個人極內在心靈,對神、佛、上帝等超自然的存在,及宇宙、人生終極原理與價值的超世俗性信仰,所形成的一個以實踐宗教超世俗價值為目的的信仰團體。反之,國家則是人類基於世俗的共同土地、外交、經濟等集體主權利益,透過法律與武力等手段,以謀求一定領土範圍內所有人民的最大世俗利益為目的,所組成的政治團體。兩者凝聚的內在力量、形式與目的等完全不同,故在本質上即不互相隸屬。 宗教心靈自由權是人類生而本有的基本權力 宗教不但早於國家存在,而且歷史上宗教雖屢屢遭受政治之迫害,但毫無例外地,總是能在一片毀壞的灰燼中重新復興、恢復信仰舊觀。以色列亡國超過千年,但稟持猶太人對猶太教的堅定信仰,不但在千年間維繫其民族的文化與民族的團結和續存,甚至也成為其在20世紀重新建國的重要基礎,即是宗教之重要性與續存能力,超越國家與政治的最佳證明。 宗教之所以有這樣的續存與復興能力,乃是因為宗教的心靈自由所促成,此一宗教心靈自由權,是人類生而需要且生而本有的基本權力與能力,此基本權力與能力既然是生而本有的,所以並非由國家所賦予,自然也不隸屬於國家,其受到《憲法》第13條特別明文的保障,原因亦在此。 無視心靈價值、缺乏善念信仰,最後受害的其實是民族或國家本身 宗教超越人性弱點(自私、懦弱、貪婪等)的理想與主張,因其具有的神聖性及超經驗性,因此才能自然地成為一國的重要的共同文化內涵與道德、法律等之先驗基礎。民族或國家有此共同基礎,才足以產生內在的認同感與凝聚力,從而形成民族或國家。 若國家以政治力將宗教納入轄下,則必然強勢地干預宗教的外在發展或內在價值(兩者是互相連動的),如此一來將使得宗教的中立與清高內涵,受到質疑或保留,從而失去信眾的信任與追隨。世俗人所提出的政黨價值或政治理想,是無法在生命課題上全面取代宗教的,當宗教因政治的介入而式微時,逐漸地將會動搖一國的文化、道德或法律之基礎,從而使國家失去重要的歷史文化鏈結,或立國價值的靈魂所在。舉國將成為無視心靈價值、缺乏善念信仰、唯現實利益是圖的一群私欲掠奪者,最後受害的恰恰也是民族或國家本身。 國家不應以理所當然管一切的態度,任意對宗教立法 如前所述,政府與宗教既應為兩不互相隸屬的團體,才能為人民謀求最大的福祉,因此國家政府當然也就不應以「理所當然」或「國家管理一切」的態度,任意地對宗教...

【觀點引用】香火很重要!陣頭全員出動護香擔

在台灣民間信仰中,香火對神明來說是個極為強大的能量,為了避免有無形眾生搶香火,進香的廟宇才會如此慎重其事。 原文網址: https://bobee.nownews.com/20191031-32952 全文: 台灣的民間信仰中,分靈廟要定期回祖廟進香謁祖,除了維持雙方的交流,分靈廟也會帶來自家的香爐分取祖廟的部分香火,以保持神明靈性。在祖廟刈香的程序非常嚴謹,香火也非常重要,被視為靈性來源,也因此「護香擔」是個重責大任。 通常分靈廟的香爐都放在外觀像小型廟宇的香擔中,出發時在香爐內裝入自家香火,貼上封條並以黑傘遮天,並確保到達祖廟前香火不滅。抵達祖廟後展開謁祖,祖廟的執事人員從廟中香爐取出香火,交由分靈廟的人員放進分靈廟的香爐,分靈廟也會取出自家香火放入祖廟香爐,表示同本同源。在求得祖廟香火之後,要隨即啟程返回自家廟宇,中途不得停留,且要保持從祖廟求得的香火不滅。以上的過程依據區域性不一樣而大同小異,但背後的代表意義是香火傳承。 分靈廟在求得祖廟香火後,會將香爐裝進香擔之中,加上封條,並以龍虎旗、黑傘遮蔽香擔,同時也會派出家將或是官將等比較凶猛的陣頭守護,有些廟宇甚至是神明直接降駕在乩身之上,親自守護香火,也就是「護香擔」。有時分靈廟的人手充足,「護香擔」的人馬也會將香擔層層包圍,就怕有個閃失。 在台灣民間信仰中,香火對神明來說是個極為強大的能量,為了避免有無形眾生搶香火,進香的廟宇才會如此慎重其事。若以比較現代的方式來解釋,香火是祖廟分配給分靈廟的年度預算,用以維持廟宇中神明與兵將的運作。而帶著一筆巨大款項在路上走難免會被覬覦,現代人會請保全公司以堅固的運鈔車以及全副武裝的保全人員守護,以確保款項抵達目的地。在「護香擔」的過程中,香擔就是運鈔車,龍虎旗、黑傘、陣頭、神明乩身就扮演著全副武裝的保全人員。 人類習慣以自己的生活模式建構對另一個世界的想像,從「護香擔」的過程中也很容易看得出來,從古至今,只要是人類都會害怕自己的寶貴之物在路途中被劫,自然而然衍生出保鑣、保全這類職業,在神明界自然也不例外。(編輯:黃彥昇)

宗教以人類的心靈需求為導向,其土地規劃應亦復如是

宗教為人類心靈的重要支柱,亦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其存在早於現代國家甚為久遠,其與人民的密切關係,不同於一般的物質化關係。因此考量其土地之使用誘因,當以人類的心靈需求為導向,而不宜以土地之管理與發展需求為歸依。 再者,宗教用地之使用特質為非商業、非工業,普遍具有淡泊、惜福的共通性,其對環境之污染比之商業與工業低很多。又本於宗教慈悲、博愛與濟世之特性,對於野生動物具有相對友善、不傷的保護性格。綜觀其使用,較接近於一般住家、郊區農舍或休憩民宿的特質。

宗教徒的美好情操——施者不求,受者不貪

摘:「有關送愛到義大利的捐款,除了感謝,還要拜託您:不要再捐了。因為接著下來,我們有非常急切與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醫療物資的整備工作得立即展開。」 「如果這次捐款的2萬多位善心朋友之中,若有任何人認為金額已經太多,覺得不需要捐,要轉把善款用在更需要的刀口上的,他們也誠摯地接受捐款人士隨時要求退還捐款,或把這筆善款轉作其它捐助事項。呂若瑟說,他們確信,這份愛心,就算不花在義大利,也絕對會花在任何一個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深夜,我一面回味這幾天台灣社會不斷帶給我的巨大悸動,一面回顧走過的這六十年,最終,真的要感謝天主當年把我帶到這裡來。」 相關新聞連結: 台灣愛心善款6天湧入近1.2億元!神父呂若瑟發信感謝台灣︰這就是我一生都想留在這裡的原因 https://bit.ly/3bY3PPM 義籍神父呂若瑟為故鄉募款提前結束 6天湧入近1.2億【公開信全文】 https://bit.ly/3bXZThP 【延伸報導】 義大利神父短短6天募得1.2億元,這些善款背後,其實是對聖母醫院半世紀以來醫病、救窮的反饋! 天主教靈醫會在公元1952年到台灣創辦羅東聖母醫院,早期的「窮人看病不收費」或現在的「不追病人欠債」等理念,讓許多人感念在心。曾有一名要開刀的貧窮病人沒準時出現,醫生氣沖沖跑到會計室責問是不是向病人收了保證金,害病人不敢上門開刀⋯⋯。 就是這樣的動人情懷,當呂若瑟家鄉義大利遭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重創後,台灣各界會踴躍捐輸近新台幣1.2億元善款,而聖母醫院創立至今,也已獲頒13座醫療奉獻獎,得獎者包含12名神父、修士、修女、醫師,及靈醫會,印證「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新聞】靈醫會貢獻台灣逾半世紀 不追弱勢病患欠款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070316.aspx

【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參考之5】美國哪些州在「禁足令」之餘仍允許宗教聚會

看看有哪些州在「禁足令」之餘仍允許宗教聚會 (Here's a look at what states are exempting religious gatherings from stay at home orders) CNN新聞(4月2日)提到:「目前因新冠肺炎,實施禁足令(stay-at-home order)所有居民都須待在家中,在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狀況下,美國有14州允許宗教集會。」 新聞連結: https://cnn.it/34bHrQ2 按:是的!美國的這12個州 ,是在注重公共安全的前提之下,仍然容許宗教集會的「禁止公眾集會規定」之豁免!換言之,這12州仍然同意宗教的集會,只是集會過程中,仍必須保持公共安全的物理距離, 以避免群聚感染之發生, 這是社會安全責任的履行仍然沒有缺少。 但在宗教自由人權之前 ,社會公眾安全的國家要求 ,仍然要有所限縮或調整,這正是表彰宗教之特殊性以及政府需對宗教的人權自由,表現出謙抑謹慎之態度的最佳證明 。我國573號憲法解釋中 ,也正是彰顯這樣的精神。 或許在這個瘟疫流行的階段中,仍然允許宗教集會(不同於我們超大型的媽祖遶境活動),不必然為美國的其他各州所傚行,但美國政府具有對宗教的高度尊重意識,是很明顯的可以從這件事情上看出來的。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來 ,東西方政治文化的不同。 我們之所以要制定《宗教基本法》,正是要提倡這種尊重宗教基本人權的意識,在華人文化上的重視與導入,以使我國的政治人物,乃至社會媒體輿論及精英階層,都能夠具有對宗教保持尊重與謙抑的意識。 大家不妨回憶上一屆(第九屆)立院中部分立法委員,對宗教的公開或私下之發言內容。以及如何為了選舉,動員媒體無理群起抹黑《宗教基本法草案》,我們就可以知道社會媒體及部分台灣政治菁英,在宗教人權上的尊重意識,是如何的薄弱了。 與其說宗教要透過《宗教基本法》得到什麼實質的利益,不如說是要透過《宗教基本法》的制定,來修正長期帝制文化下, 過度傾向人本思維, 而忽略宗教自由人權的文化傳統(皇帝、政府管一切)。 這也是台灣推動人權發展,非常最重要的一哩路! 台灣已經有以人權保障為目的而制定的《原住民基本法》、《 客家基本法 》,現在尚且有立法委員正在研擬推動保障外籍配偶人權的《新住民基本法》。然而佔有台灣83%以上的宗教信仰族群,卻不值得擁...

【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參考之4】巴頓將軍有名的二戰軼事

圖片
這是一段巴頓將軍非常有名的二戰軼事! 一個有信仰的人,是能夠心懷慈悲對待世界的人,同時也有足夠的勇氣與毅力,去創造及維護世界的仁慈、和平與公平正義。 當前的世界,最需要這樣的人。 ----------------------------------------------------- 「這個世界祈禱的人,應該多於打仗的人。如果這個世界越來越糟,肯定是因為打仗的人多於祈禱的人。」——喬治・巴頓 PS. 大家都知道川普有很深的基督教信仰,網路有一些八卦傳言,說川普就是巴頓將軍的轉世?!聽聽就好,呵呵。 全文如下: 全文: https://www.kp24-newway.com/prayer/?recordId=18366 巴頓將軍:敬天動地 來源:全球247城牆禱告 2019.11.18 東方人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西方人說:「天助自助者」。儘管每個人心目中的天並不相同,但都承認:單靠自己成不了事。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名將巴頓是歐洲盟軍統帥艾森豪麾下最桀驁不馴的戰將。戰場上他一生身先士卒的風範激勵將士,以快速淩厲的攻勢輾壓敵軍。巴頓認為兩軍對壘,勇敢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行事高調誇張,頭頂閃亮鋼盔,腰插象牙柄手槍,腳蹬高筒馬靴。他的吉普車前後會有超大的軍階標牌,還有高音喇叭宣佈他的到來。 德軍將領敬重巴頓將軍勝過於其他任何一位盟軍將領。希特勒稱他是「瘋狂的牛仔將軍」。德軍大將約德爾說:「他喜歡搞大動作,敢冒大險而獲大勝。」巴頓指揮的第三軍團攻進德國境內後所向披靡。指揮部擔心他兵力不夠,命令他繞過特裡爾鎮不要進攻。當命令送到巴頓手上時,特裡爾鎮已被攻克。他回電說:「已經拿下特裡爾。」後面又挖苦著說:「你是要我還給德軍嗎?」頂頭上司對他真是又愛又氣。 這樣一個讓敵軍喪膽,友軍嫉妒的戰將,會向誰曲膝低頭?隨軍牧師奧尼爾回憶,巴頓曾對他說:「我是一位忠實的基督徒,一個人要得到想要的東西要做出三種努力,周密的計劃,辛勤地工作和虔誠的祈禱。在計劃和執行中間存在未知的東西,決定著勝敗輸贏。有人稱之為運氣,我說是上帝。」 德軍將領只看到巴頓快速兇猛,地動山搖的裝甲部隊。不知道他最強大的力量是來自天上的父神。巴頓出生於加州聖馬利諾市,一個傳統的軍人世家,基督信仰根深蒂固。對神的敬畏貫穿巴頓一生。 1944年12...

國家對於宗教用地之管理,應抱持何種思維?

國家對於宗教用地之管理思維,應本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意旨,及憲法573號解釋令所示宗教寬容之原則,尊重宗教之固有性與特殊性,支持宗教之多元健全發展。體認其非人類一般工、商、士、農等通俗性活動之本質,其使用需求依不同宗教而各不相同,其選址的考量有依於神諭、天啟或宗教修持方式上的特殊需求等等的不同,豈能由身為局外人的世俗政府預先給予編定?如此不但不能貼切宗教使用之需求,同時也有介入宗教內部事務的違憲疑慮(因宗教場域之選擇,直接影響宗教內在修行形式,而宗教內在之修行形式,乃是憲法所強調保障的宗教人權最重要的對象所在)。 因此建議政府比照日本建築基準法,用負面表列的方式,以目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下所編定的使用地21類別為基礎,明示宗教不得使用之土地類別。其管理與審核方式,原該類土地有規定者,即依該規定,若無規定者,可依國土分區分類之性質,另設宗教土地使用之規範以個別管理之。

【觀點引用】賴有心:【媽祖與防疫,不該對立】

摘: 疫情當前,人數龐大的媽祖進香活動可以延期,當然可以減低感染風險。但在討論過程中,仍隱隱透出台灣社會對傳統廟會文化的不友善,以及對於傳統文化的了解不足。 進香活動應被視為台灣重要文化資產 進香是台灣社會非常具有活力與特色的活動,每年也吸引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觀光客來參加,不但如此,對於很多民眾來講是重要精神寄託,也是撐起地方庶民經濟的重要一環。當進香活動被視為台灣重要文化資產時,台灣的民眾也應該真的把它看作重要文化資產的心態來看待進香活動,並更慎重看待新與舊之間交融的複雜性,而不是輕易視兩者為對立關係。 全文請見: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301-taiwan-mazu-ncov/

【觀點引用】宗教人的素描

儘管宗教活動耗時費力又要求繁多,人類還是幾乎從歷史之初就不斷投身其中。他們發展出神話、儀式和倫理規範,透過它們認識神聖,而神聖則以某種無法言喻的方式提升也圓滿他們的人性。他們之所以是宗教人,不是因為他們的神話和教義合乎科學或歷史,不是因為他們熱中尋找宇宙起源的資訊,也不只是因為他們期盼更美好的來生。他們不是被耽溺權力的祭司或君王逼著產生信仰,事實上宗教還經常幫助人民反抗暴政和類似壓迫。宗教的重點是熱切而豐富地在此地此時活著。宗教人壯志淩雲。他們要人生充滿意義;他們不僅在夢裡,也在對自然的沉思裡、在與彼此和動物世界的交流中遇見狂喜和洞察,更永遠渴望將這些時刻融入日常生活;他們不願為生命裡的磨難崩潰或痛苦,反而試著在苦難中重獲安祥和平靜;他們期盼自己有勇氣克服對死亡的恐懼;他們不願貪婪或吝嗇,反而期許自己活得慷慨大度、正直公平,充分發揮人性;他們不甘只當普通器皿,而願如孔子所言化為美麗的禮器,盛滿自己學著在此生尋見的神聖;他們試著敬重在每一個人身上感受到、無以名之的神秘,並建立敬重外人、陌生人、窮人和受壓迫者的社會。當然,他們經常失敗。但整體說來,他們發現宗教律則能幫助自己完成這些事。最勤於奉行這些律則的人已經證明:凡人的確能活出高尚、聖潔、肖似於神的境界,從而喚醒真我。 有一天,一位婆羅門祭司遇見在樹下禪坐的佛陀,深深被佛陀的安詳、平靜和自制打動。他感到有股豐沛的力量從佛陀身上湧出,讓佛陀顯得出奇平靜,他不禁聯想起大長牙象。「請問您是神嗎?」婆羅門問:「或者您是天使?⋯⋯還是鬼?」不,都不是,佛陀回答。佛陀對婆羅門說,他只是顯露人本性裡的新潛能而已。在這個充滿衝突和痛苦的世界,還是有可能彼此和諧共處。不過,光是相信這點並沒有意義,你得實踐他的方法,有系統地從根處斬斷自我中心,才能真正體悟這個真理。要是做到了,你就能把自己的能力發揮到極致,喚起心靈平時沉睡的部分,成為全然覺悟的人。「要說我是什麼,」佛陀對好奇的婆羅門說:「我是覺者。」 —凱倫・阿姆斯壯(Karen Armstrong),英國宗教學者

【觀點引用】宗教是實踐學科

無法以理性的言語解釋,也是人類經驗的一部分 宗教是實踐學科,它教導我們發現思與心的新能力。這是本書最重要的主題之一。在親身踏上宗教旅程之前,蠻橫地給宗教教義秤斤論兩毫無意義,這也根本無法判斷宗教的真偽。只有把教義化為儀式或倫理行動之後,你才能看出一個宗教究竟有没有真理。宗教和練就其他技藝一樣,需要堅持不懈、努力用功並保持紀律。有些人能比别人做得更好,有些人拙如頑石,也有些人完全掌握不到重點,但沒有毅力、苦心和紀律絕對一無所獲。信仰虔誠的人很難解釋儀式和操持何以有效,就像滑冰的人雖然靠著薄刃縱橫冰上,卻可能渾然不覺物理定律如何在其中作用。⋯⋯ 明道術之人得以窺見生命的超越面向,也了悟生命不只是「眼前」的外在現實,而是與自身存在最深刻的層次交融為一。這種實在(reality)是人類生命的事實,被不同文化稱作神、道、梵(Brahman)或涅槃(Nirvana),然而它無法以理性的言語解釋。這種不精確並不像現代西方人以為的那樣失敗,反而能觸發「出神」,讓操持者超脫自我的限制。我們常試圖以科學知識掌握實在,解釋它,讓它能受理性控制,可是不知中的喜悦也是人類經驗的一部分。即使是今天,詩人、哲人、數學家和科學家依舊認為沈思無解之謎是喜悦之源,充滿驚喜與滿足。 —摘自《為神而辯:一部科學改寫宗教走向的歷史》(The Case for God: What Religion Really Means)/凱倫・阿姆斯壯 著

【觀點引用】對宗教錯誤的認識,將會繼續製造更多的衝突

本文摘自《為神而辯:一部科學改寫宗教走向的歷史》推薦序 作者/崔國瑜(國立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副教授) 在啟蒙時代以後,科學與理性成為至上準則,一切無法被理性驗證的事物——包括神與宗教——都從人類意識當中被驅逐出去。事實上,「無神論」對宗教的攻擊有許多偏頗之處,近年來在歐美盛行的「新無神論」——主要針對激發出恐怖主義活動的「基本教義派」而起,亦復如是。「新無神論」認為,「基本教義派」構成了宗教信仰的本質與核心,宗教與「基本教義派」無法脫勾,成了今日世界所有問題的來源。並且據於科學的自然主義,「新無神論」自認已擁有全部的真理,不容宗教有置喙的餘地。此外,「新無神論」更進一步對宗教採取了不寬容的態度。就此而言,「新無神論」與其所反對的「基本教義派」並無二致,甚至可說「新無神論」也是一種世俗化的「基本教義派」。「新無神論」對宗教的蔑視與不寬容則更加激化了「基本教義派」,使之走向極端,令穆斯林極端份子用以聲稱西方世界有意再度發動新的十字軍運動,因而深化了對西方世界的仇恨。這當然並非尋求世界和平之道,更顯示出對宗教錯誤的認識將會繼續製造更多的衝突。⋯⋯ 作者更提醒我們,把宗教等同於盲目地接受信條,也是現代世界對宗教的一種普遍的偏見。事實上,跟科學、哲學一樣,宗教也尋求真理,鼓勵健康的質疑精神與開放的對話態度,並不斷自我檢驗與修正,從而使經典與傳統的啟示性不斷延展,歷久彌新。此外,宗教並不僅只是在認知上接受信念而已,宗教涉及了人的全部存在,是一種全心全意、時時刻刻投入的生活方式與精神操練,且有賴信任、忠實、承諾、奉獻的態度。亦即「信仰」(faith,希臘文pistis)的真正意涵,是去經營與實行。因此,宗教不只是「所信」,更關及「所做」(doing),牽涉了實踐、倫理、儀式等等面向。換言之,宗教不能僅靠思維而獲取,宗教必得透過實踐而來,唯有在具體的行動中——無論是宗教參與、道德抉擇、倫理作為——才能獲得宗教之知。 ⋯⋯作者更指出,在宗教實踐上最重要的即是「同情」(compassion,來自拉丁文compassio,意即「感同身受」),因著同感而心生慈悲,不再以自我的私欲為優先,反倒「虛己」(希臘文kenosis,意即「虛空自己」),如此方能領受超越性,與之融合,並將神聖帶入世界當中,服務眾生。

【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重要性參考之2】淺談宗教教育與道德之關係

按:這篇文章寫得很好!正面的將宗教的價值突顯出來,並且也為將宗教的知識性教育(而非校園佈教行為)導入於國民的基本教育當中作了伏筆,這正與我們第一版《宗教基本法》草案(上一屆立法院的正式提案,並進入 委員會討論中)的主張完全一致! 第一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正是主張:透過對宗教基礎知識的介紹,讓我國的國民,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能夠對宗教內涵與客觀知識,有正確的認識。這不但能夠提升我國的人民之道德水準,同時也能實植減少很多假借宗教的詐欺犯罪行為。 此篇文章,也請大家撥冗參考。 摘錄: 宗教情懷的最大好處,是在使我們更加愛人。社會上默默行善的人之中,有宗教信仰的佔絕大多數。好的宗教使人精神超越、淨化心靈、開啟智慧,並強化善的意志力,而得到心靈的解放;不好的宗教使人精神混沌、失去主體性、偶像崇拜、自我奴化,而失去心靈的自由。換言之,能不能使主體體現人之真善美的本質,乃是宗教的試金石。 除此之外,宗教亦是人類倫理價值的結晶,人類靈魂內一切美善的本質能不能在宗教內體現,進而成為社會倫理價值觀、法律制度等,是宗教品管的標準。好的宗教體現倫理的最高價值,呈現生命的尊嚴,關懷貧病、孤苦受欺壓的族群,追求社會正義,不畏強權,不怕惡勢力。反之,不好的宗教則泯滅是非,欺騙社會。宗教能否體現社會正義及人性尊嚴,或是幫助強權藉政治勢力剝削人民主體,便成為宗教對話的重要焦點。 一摘自〈淺談宗教教育與道德之關係〉/顏孝伃 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72/72/72-18.htm

【觀點引用】神性的本質及其所建立的世界觀

「一些較為文明的宗教和哲學的創始人認為,神性的本質並非權威,而是愛、仁慈與人道。佛菩薩和基督並非權威施行者的象徵,而是代表克已奉獻和自我犧牲;儒家與神道教代表人與自然的和諧互助合作;道教則以自然為導歸,不為人類粗魯笨拙的行為所擾亂。誠然,在這些格外睿智而溫和的宗教及哲學傳統基礎上所建立的世界觀,才是現前拯救全人類最大的希望。現代人熱衷於「征服對方」,這種觀念不僅毫無道德、不切實際,而且禍害無窮。」 —英國歷史學家湯恩比博士(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年4月14日–1975年10月22日) ,主要學術貢獻並影響全世界的是十二冊的巨著《歷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 按: 以上湯恩比的文章是很重要而精確的對西方文明的觀察,我國當然不是要建立以神為視角的世界觀,但是我們應該建立以「善及心靈覺醒」為視角的世界觀,這兩種世界觀會有怎樣的同與不同?我們當如何進行取捨?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有關這方面的思考,在幫助我們理解宗教基本法的意義上,有很大的幫助,請大家多用心。

【觀點引用】「你信仰什麼宗教?」對中國人而言是個奇怪的問題

從一位長期關心中國社會的宗教與民主化問題、美國普立茲獎得主的外國人眼中,從中國歷史談到他對目前近況的觀察報導,供大家閱讀參考。 摘:在中國,有數以千萬計的人們在社會中受盡折磨,帶著疑惑,轉而在宗教裡尋求解答,而教義信仰帶給他們的慰藉,是他們周遭這個極度世俗化的社會環境所無法提供的。他們想要知道,除了唯物論之外,生命到底還有什麼別的意義,怎樣才能算是美好的人生?就像一位我為了本書寫作而採訪的人對我說道:「我們本來以為日子過得不開心,是因為窮。但是現在有很多人都有錢了,我們卻還是不快樂。後來我們明白自己失去了什麼,那就是精神生活。」(作者對陸永(Catherine Lu Yong,成都郫縣地下教會的牧師)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做的採訪。) https://news.readmoo.com/2019/02/14/the-souls-of-china-2/#f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