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時事有感」標籤的文章

從一則環保署廣告論「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

圖片
大家看一下:上面「環保署」在指導(還是消滅?)我們的人民如何信仰、如何進行我們的信仰儀式? 我們要問的是:怎麼會有官員會自認,有資格指導國人民的信仰行為?他知不知道這種廣告是在褻瀆我們的祖先與信仰人權? 他還自認為聰明,而且是用人民的錢買廣告的方式! - 群組成員A說: 其實,很多事情~ 是一碼歸一碼,實在是無法取代的 政府因不瞭解這些「儀式」 背後的重要意涵 與 功能 看似「善舉」 而這樣的「建議」毀的是不僅是 文化的底蘊 更是諸多眾生的福報 - 法藏說: 是的!政府一方面是公僕身份,一方面又扮演「管理者」的身份,他們講話是要特別小心的,不能想到什麼就講什麼。 更不能輕率地說,這只是建議,沒有強制性。 都已經用納稅人的錢作廣告了,不管有沒有所謂的強制性,都是非常不應該的舉動! 身為公務員甚至是現代的公民,都要清楚這當中公部門該有的分際,怎麼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對人民的信仰作各種調侃式的宣傳?人民有沒有時間去祭祀他的祖先,他們自己會決定,犯不著你政府用公帑來說三道四!這裡頭隱藏任環保署對傳統民俗行為的不尊重思維,是非常明顯的。這就是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所致,現代的公民一定要對此事,所代表的宗教人權意義有所覺醒。 - 理善說: 非常感謝 和尚的深刻解析⋯⋯。 確實華人的長久威權國家文化,一向就是順民文化,放到今天來看,就是對公務員總是不自覺地敬畏與寬容(甚至崇拜),好像他們做的都是對。而不能用謹慎小心的態度,來檢劾他們的施政,甚至還為他們放水、找理由開脫責任,而蒙蔽更重要的事實,這絕對不是民主社會進步的現象。 感恩 和尚引導我們深入思考,如何促進國家民主進步的真諦。 - 【關於環保署對待宗教的行為,還有更嚴重、更荒唐的內容】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問題真的很嚴重! 環保署已經將宗教信仰的行為,完全當作是任何人都可以操作的行為!?居然大言不慚的公開代收善款(功德金),他儼然已自認為自己就是宗教單位了!居然公開的「募資功德金」?在心態上徹底侵犯褻瀆了宗教的神聖性。從中我們看到(體會到)6件事情: 1.政府把收功德金當作這麼容易的行為,完全誤將宗教捐款等同世俗的一般慈善樂捐(不知道這是有宗教因果及加持神聖性的)。 這也難怪政府一直要用世俗慈善捐款的監督概念,來作為管理監督宗教善款的立法思考基礎。 2.宗教善款的運用,自有其宗教的傳統內規,同時也在信眾可理解與預計的範圍內。...

【討論精華】政府如何「輔導」百年歷史的宮廟繞境文化?

圖片
問:宮廟遶境文化已經好幾百年了,現中華民國也不過一百十一年,如何「輔導」宮廟繞境文化? 又何謂「守護」「優質」宗教文化? - 致群內所有大德、前輩: 是的,這就是典型的「國家至上主致義、政府管一切」的傳統專制文化思維!好像當了官,天生就什麼都懂了,就理所當然的他想什麼管就這麼管?政府要「指導」宗教怎麼行使宗教自身的宗教行為,這是一種國家凌駕宗教的非常錯誤示範,可是我們不少的傳統民間信仰人士,卻全沉浸在過去這種威權文化的主從關係當中,毫不自覺的。以「順服」政府「自以為聰明」的輔導,為宗教團體的價值所在,而忘了宗教本身的自主性。讓宗教人權被凌駕、被踐踏而毫無自覺,甚至還爭先恐後的配合政府的荒誕作為。 可見宗教人權的觀念,以及宗教自我價值的認知,在華人的社會文化裡,普遍是非常陌生的! 因此我們在這裡也先預告:台灣宗教聯合會為了推動這種傳統文化的興革,決定在今年12月24日假板橋龍山寺文化廣場,聯合各宗教團體代表,一同舉辦【宗教人權覺醒5週年紀念大會既 宗教相關法律座談會】。歡迎各宗教界的領導、菁英、及關心宗教人權事務的各宗教信眾,一同來支持與參加!🙏🙏🙏 - 律師說: @法藏 早安!沒錯,原本內政部提出〈宗教管理法〉草案,就是"管理"思維,經反對後,才改為〈宗教團體法〉草案,但只是名稱改,內容還是舊思維! - 法藏法師說: 是的,我們來促進全民覺醒🙏 - 小人物說: 大家都是小人物很難對抗鴨霸的政府 - 法藏法師說: 釋迦佛當年只是一個被自己同伴背棄的外道修行人、耶穌基督降生於馬槽,孔子週遊列國有志難伸,曾困頓到只能吃馬糧,孫文當年只是行醫的憤青、甘地是回印度的窮律師,台灣解嚴開放黨禁前,民進黨的元老們還都是「叛亂份子」……。 以上,誰有顯赫的身份或現前的權力、地位?他們想做的事,有多少人相信會成功? 我們帶著一顆不忍眾生苦的心,作那古聖先賢都會做的事。🙏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從「太極門事件」談民主國家的公民社會責任

有人看到太極門冤案,開始懷疑「台灣真的是民主國家」嗎? 首先我們要知道,何謂民主?所謂民主,就是人民夠能作主。既然要作主,當然要負責任。負什麼責任呢?對社會公眾事務負責任。因此,上至官僚首長,下至行政事務官,人民都應該進行監督,這才稱得上是負責任,否則民主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台灣基本上認可這樣的公民責任,所以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殆無疑義。 我們要有一個觀念:民主國家不是由官員去完成的,自古以來都是人民去爭取來的, 民主的公平正義,不會自然從天上掉下來 ,我們不要弄錯了, 因為只要是人都有自私無明,所以即使是在民主自由國家 ,也不要錯誤期待政府官員會奉送給你公平正義。作為一個願為眾生拔苦,而學習行菩薩道的佛弟子,如果你覺得民主可貴,那就要做一個投入公民社會的公民去關心這個社會各個方面。 但無論如何,台灣是民主國家,這無庸置疑! 因為至少那是所有國人都不會反對的、這個國家的共同意識與價值。所以我們才可以在這裡自由的討論,甚至公開的提出來,讓大家公評,而不必擔憂明天被失蹤。這跟極權國家是最根本不一樣的,也是民主制度在種種缺點當中,最無法被取代的優點。而這樣子的民主優點,我們同樣也不要以為這是自然從天上掉下來的權利,身為公民社會的 一份子,也要堅定的認清楚此一價值。 政客我們可以不喜歡,但國家不是政客的,國家是人民共同成就的,政客只是有一些短暫的因緣、福報,才站上管理的位置。如果他們瞎搞,那也是他們的因果;但人民如果不對國家付出關心,不知道對政客進行監督與針砭,那就是人民自己的失職,也是人民自己的因果。 這個不能夠以崇拜另外一個政權(無論是美國或中國來做為取代 ),從頭至尾都是自己的責任。如果所有的人民都不覺醒、都不負責任,結果就形成了國家惡的共業,反之就是善的共業。 佛弟子學習行菩薩道,在人間要堅持的基本理念,就是如此。 —節錄自2020.08.28 法藏法師的私人談話

【時事有感】難道宗教團體的唯一價值,只能是「貧窮」?

圖片
振興券議題不斷,宗教界也中槍。近日有宗教團體自行主張「不要把券捐給我們」,議員呼籲「拒捐」振興券給某宗教慈善團體。難道宗教團體只能以「貧窮」為偉大?有了香火,人就不用吃飯、不用土地、沒有民生需求了? 在世風日下、顛倒的時代,我們更應該力倡制定能表彰宗教價值、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宗教基本法》! 【宮廟謝絕三倍券 原因曝光網讚「宗教界表率」】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716edi026/ 【慈濟鼓勵捐「三倍券」做公益 王浩宇3理由拒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6/1761645.htm

【新聞與評析】嫌犯主張猶太節日不開庭,法官可用「媽祖生日還工作」為理由拒絕嗎?

圖片
分屍凶嫌因為猶太節日不想開庭,法官就拿出農民曆,回說媽祖生日當天自己還是工作到晚上,「我尊重你的宗教權,請你也請尊重中華民國法律」。 法藏法師以猶太節日不應開庭為案例,說明宗教人權應該被重視與尊重。華人的知識菁英應該避免淪為人本主義者,而應該用更寬容、理解、尊重的角度對待宗教徒。因為,宗教徒不是人民之外的另外一群人,宗教徒就是人民。而人民犯罪是天經地義,因此民粹不應該給宗教貼上不當的標籤。 分屍凶嫌引猶太節日不想開庭 法官舉媽祖生反駁 新聞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4160137.aspx

【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參考之5】美國哪些州在「禁足令」之餘仍允許宗教聚會

看看有哪些州在「禁足令」之餘仍允許宗教聚會 (Here's a look at what states are exempting religious gatherings from stay at home orders) CNN新聞(4月2日)提到:「目前因新冠肺炎,實施禁足令(stay-at-home order)所有居民都須待在家中,在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狀況下,美國有14州允許宗教集會。」 新聞連結: https://cnn.it/34bHrQ2 按:是的!美國的這12個州 ,是在注重公共安全的前提之下,仍然容許宗教集會的「禁止公眾集會規定」之豁免!換言之,這12州仍然同意宗教的集會,只是集會過程中,仍必須保持公共安全的物理距離, 以避免群聚感染之發生, 這是社會安全責任的履行仍然沒有缺少。 但在宗教自由人權之前 ,社會公眾安全的國家要求 ,仍然要有所限縮或調整,這正是表彰宗教之特殊性以及政府需對宗教的人權自由,表現出謙抑謹慎之態度的最佳證明 。我國573號憲法解釋中 ,也正是彰顯這樣的精神。 或許在這個瘟疫流行的階段中,仍然允許宗教集會(不同於我們超大型的媽祖遶境活動),不必然為美國的其他各州所傚行,但美國政府具有對宗教的高度尊重意識,是很明顯的可以從這件事情上看出來的。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來 ,東西方政治文化的不同。 我們之所以要制定《宗教基本法》,正是要提倡這種尊重宗教基本人權的意識,在華人文化上的重視與導入,以使我國的政治人物,乃至社會媒體輿論及精英階層,都能夠具有對宗教保持尊重與謙抑的意識。 大家不妨回憶上一屆(第九屆)立院中部分立法委員,對宗教的公開或私下之發言內容。以及如何為了選舉,動員媒體無理群起抹黑《宗教基本法草案》,我們就可以知道社會媒體及部分台灣政治菁英,在宗教人權上的尊重意識,是如何的薄弱了。 與其說宗教要透過《宗教基本法》得到什麼實質的利益,不如說是要透過《宗教基本法》的制定,來修正長期帝制文化下, 過度傾向人本思維, 而忽略宗教自由人權的文化傳統(皇帝、政府管一切)。 這也是台灣推動人權發展,非常最重要的一哩路! 台灣已經有以人權保障為目的而制定的《原住民基本法》、《 客家基本法 》,現在尚且有立法委員正在研擬推動保障外籍配偶人權的《新住民基本法》。然而佔有台灣83%以上的宗教信仰族群,卻不值得擁...

【觀點引用】「香」在瘟疫蔓延時:兩種鄉民,一場媽祖論爭

摘: 隨著本地確診人數的逐漸升高,和全球防疫情勢的嚴峻,台灣民間社會最重要的媽祖信仰,與防疫工作一度產生拉鋸。 台灣的宮廟信仰文化紥根深厚,與現代城市生活之間的衝突也時有爆發。在日常生活中,廟會鞭炮與樂聲會產生噪音、蓬勃的香火會帶來空氣污染,是主要爭議點。而在選舉時,宮廟深入鄉土社會的深厚組織,則總會與政治派系有所牽連,進而引出圍繞特定候選人的激烈爭議,如「宮廟染黑、(以非理性的政治選擇)影響鄉民、中國代理人」等爭論從未停歇。 這些論爭,自2017年的「滅香運動」開始,逐漸進入主流社會。原本對於宮廟文化、鄉土組織關係並不熟悉的人,也會在「支持環保」、「阻斷中國代理人」等議程下,以宮廟為想象的神秘黑箱,認為其是需要大力改造的對象,積極參與論爭,掀起「宮廟政治」的前奏。 http://init.news/article/20200302-taiwan-mazu-incense-ncov/ ※以上文章,需加入付費會員才可觀看全文。諸位可瀏覽部份文章,並加以思考。

【宗教基本法立法之重要性的參考之3】關於「2020.420 大麻平權遊行募集行動」的觀察

圖片
根據上方新聞以及他們在募款平台上,進行遊行募款的動作,可以看出來 ,宗基法的制定, 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境地了! 這種社會潮流,將可能在未來,形成一股很強大的反宗教思維! 宗教界不能繼續安住在自己宗教的圍牆內,而自以為安全了。當宗教的清修越來越與這股縱慾為主的時代潮流相抵觸時,這些年輕人將會反過來主動的挑戰宗教的價值與意義。 (《法滅盡經》中大意說到:「未來有放逸的佛弟子,在路上看到持戒的比丘,就主動追殺。」其意如此。) 別忘了這些年輕人也可能進入政壇,最後形成了政治上反宗教的思想主流。上一屆立法院時代力量的立委,明顯就有這類人的代表。 如果不快制定宗教基本法,宗教界將來甚至連自保的行為與能力,都沒有法律基礎!

【新聞集錦】謝謝宗教為當前恐懼不安的社會人心,帶來溫暖安定的力量!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宗教界紛紛主動發起、或默默祈福,在世界各地散播溫暖和希望。這宗教所具有的「庇佑、療癒力」,正是《宗教基本法》中所強調的,宗教所具有的,而世間政府所沒有的4個力量之一。 因為宗教具有: 1.生命意義覺醒力、 2.苦難庇佑療癒力、 3.人性弱點超越力, 及4.世間善行凝聚力,等四種世俗政府所缺乏,但又非常需要的宗教輔助力量。也正因為如此,所以世俗政府基於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意旨, 就有非常積極、主動的理由與義務,去制定保護宗教的《宗教基本法》。如果不去積極制定,反而是世俗政府的怠忽職守了。 以上的道理,也將在第五本宗教基本法相關的論文集中刊出專文說明(題為《談宗教基本法對國家的價值與必要性》),請大家拭目以待。 {宗教為武漢肺炎祈福 新聞集錦} 1. 佛光山為武漢肺炎疫情祈福 2月23日舉辦法會(02.02)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全球確診病例突破萬名,佛光山星雲大師在第一時間撰文,發揮撫慰人心的重要力量。佛光山與佛光會發起誦持《般若心經》與祈願文回向活動,祈願世界即早遠離疫情。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4317458 2. 南鯤鯓代天府宗教祈福 盼武漢肺炎早日遠離(02.02) 南鯤鯓代天府總幹事侯賢遜表示,今年法會時間適逢「武漢肺炎」病毒持續延燒之際,因此稟呈祈福疏文「玉帝勅令,潛消歛毒、疫癘消除、肅靜境土」,希望眾神護佑人民安康與心靈和平,是該廟今年度禮斗祈安法會中最嚴肅、最重要的宗教祈福。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202/DQT7FYS6EX62UEJBPDWA34WEFI/ 3. 宗教穩定人心 周六聯合祈福法會(02.05)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屏東縣各宗教團體聯合祈福活動今年已邁向第六年,持續發揮了安定人們心靈的工作,充分發揮整合社會的功能,並在慈善、醫療、教育、環保、藝術、人權以及諸多社會服務與福利事業上,貢獻卓著。縣府期盼藉由集結宗教穩定社會人心之力量,為民眾身心健康祈福,帶來祝福與平安的力量。 http://www.5550555.com/web/story.html?s=106425 4. 台灣燈會「好神宗教燈區」 大活佛為全球消災祈福(02.06) 武漢肺炎疫情增溫,中華國際嘎檔巴佛...

回答2020大選詢問,兼談大選後的心靈成長

按:有網友善意提問,「以為宗教服務為名的政黨」,是否只是要搭宗教的便車進入國會?以下為答覆。 答: 任何人可以有這樣的發言權利,但希望大家能了解:政治是一時的,無論政治立場或政治作為如何,短時間之內,或許我們與某單位、某政黨、某個人,有能合作或不能合作的選擇。但以長遠的時間來看,我們終究是要與一切眾生結上好的佛法因緣的。尤其說不準在未來某時、某因緣下,當《宗教基本法草案》啟動立法工程時,我們勢必需要最大範圍的支持,以讓我們的法案,能夠順利立法通過。實在沒有必要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對某一些政黨或某些個人,貼上固定化的標籤。  所謂「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我們不知道在未來立法的過程當中,會需要哪一些人的什麼樣子的幫助。尤其某宗教相關黨也從來沒有真正的在政治上運作過,好壞與能力如何也還沒看過,實在不必要在這個時候做各種的臆測,貼上各種想像的標籤。古人所謂「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正是政治藝術當中,最好的寫照。彼此有對立過,尚且要人情留一線,何況我們與之也沒什麼對立的過去,不是更要留些人情在彼此嗎?尤其在此刻,也不要給人有落井下石的錯覺。 集權社會中,總必須將政敵置之死地而後已,否則政權可能永無寧日;但民主社會,今年輸掉了民意的支持,再努力耕耘溝通4年之後重選,仍然充滿各種可以扳回的機會。君子和平之爭,不需要用殺伐來解決人類的紛爭,這就是一種進步!民主的政治實在不完美、又不見得有效率或多合理:人生經驗豐富廣博的人,與初入社會少不更事的人,其選票的價值是完全齊頭式相等的,看起來確實也不太公平,但卻是目前臺灣的社會,最能被接受的和平手段與方法。台灣人民既然在30多年前,透過全體公民意志,選擇了這條民主化之路,就得在今日概括承受所有民主化未臻成熟,所帶來的風險與缺失。這是兩權相害取其輕的抉擇,同時也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世俗真理,佛弟子得在這個選擇當中,找到自己可以接受它的內在佛法價值。 尤其2020年的民主大選剛結束,整個社會勢必有不少人,正充滿著許多割裂或悲憤的心情,此時正需要我們用佛法的智慧去給予撫平,以上所提的思維方向,應該是當前社會非常需要的。如果有佛弟子此時也充滿著疑惑、不平乃至悲觀的心情,所謂「煩惱即菩提」,我們正可利用這個機會學習轉念,思維如何在彼此的價值對立當中,仍然找到佛法善的內在意義。這同時也是我們國家在走向民主時,每個人的心靈...

反滲透法新聞及評論

摘:政府將「反滲透法」逕付二讀,預計12月31日完成三讀,宗教界相當擔憂,未來兩岸之間的宗教交流恐全數中斷,如此大開民主倒車的行為,簡直比國民黨的白色恐怖還要恐怖。醫界也憂心「以後去演講收講師費、吃頓飯可能都會被人檢舉當成共諜」,人人自危。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法師痛批,兩岸如果沒有交流,思想就會越來越遙遠,台灣的佛教起源於中國,交流多也是必然,但最近因政府要立反滲透法,被邀請去交流訪問的活動都暫時取消,就是怕會帶來困擾。 淨耀法師指出,反滲透法的制定,簡直比過去國民黨的白色恐怖還要恐怖,政治人物若透過立法的方式對宗教進行抹黑、抹紅,不僅是對宗教的歧視,還會造成人民的誤解,尤其近年來年輕人與宗教漸行漸遠,不僅危害心靈健康還對國家正面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1224000512-260118 按: 理事長的擔憂是非常有道理的! 兩岸對立固然是目前不爭的事實,但這只是眾生一時共業的結果。國家的立法與施政,應該要有更廣遠的眼光、胸襟與更高明的作法,不應只基於這個短暫的對立事實。 特別是在大選舉之前,利用這種很民粹化的媒體氛圍,讓國會超短線,試圖要用這種操作方式,來影響年輕選民的觀感,而將一切合理且對兩岸都有幫助的交流做法都堵死了,這對 台灣各宗教日後對外的交流與佈教發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完全無視於宗教交流,對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性,對臺灣整體未來的國家發展,不但沒有絲毫好處,而且也失去了臺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可以給對岸人民一個深遠影響的機會。 因此,我們宗教界應該對當前的政府與立法院,強烈的提出建議: 對於這樣具有高度爭議的法案,政府不應該在選前, 與某些小黨一同起舞,利用立院多數,而粗暴地將它通過。應該做各種更廣泛的說明與討論,讓類似的法案有更好、更周延的做法。以做到尊重宗教人權的憲法權利,同時也達到國防安全與和平演變雙贏的局面。

【 關於某些人對於燒香或燒金紙,聞起來不太舒服的思考】

對少部分人士而言,燒香、燒金紙所產生的一些煙霧,或許會比較敏感, 甚至感到不舒服。不過 在具體的操作實務上,我們並不需要一直在旁邊聞,實在是真的受不了,戴著口罩也是可以的。 何況這是少數個人的生理反應,我們可以理解。但若因部分個人的生理反應,就要由政府藉用環保法令,來強力介入干涉有數千年傳統的宗教固有行為,那麼這種政府居高臨下、不尊重傳統宗教行為的管理態度,其所代表的對宗教傳統之不尊重,真的就太過頭了。 上文有提到印度、日本 、新加坡等處的社會,也有燒香乃至燒金紙的宗教傳統,而他們各類香的品質,甚至比台灣差很多,但也未見該地政府介入管理。新加坡與日本他們對環境保護的要求,難道會低於台灣嗎? 更何況,台灣有更多燃煤發電以及汽車排放污染空氣的事實,現在卻透過媒體渲染,將空污的責任完全推給傳統的宗教, 甚至不惜以納稅人的錢買廣告,污名化傳統宗教的祭拜行為,這分明就是在栽贓傳統宗教,公部門這樣的作為,是非常不正義、不恰當的。 如今,同樣作為國家主人之一的宗教人士,必須站在宗教基本人權的這一方,為傳統宗教說公道話, 同時也藉此凸顯台灣宗教人權,亟需被政府重視與保護的事實。 附帶一提的是,佛教雖然沒有燒多香,乃至燒金紙的傳統, 但別忘了:我們與其他傳統宗教, 在政府不尊重宗教而介入宗教行為的這件事情上, 乃存在著唇亡齒寒的關係。今天我們對於道教以及傳統民間信仰不出力發聲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利,並藉此對社會大眾宣導宗教人權應該被保障的事實。日後當我們佛教因為最新的〈國土計畫法〉,而造成很多在山林、農地的道場要被拆除時,其他民間信仰人士 及廣大的社會大眾,也將會表現出漠然的態度。如此一來,我們不同宗教各自應有的權利,就有可能會被政府依各種不同的方式,而一一凌駕或侵犯。 作為一個佛弟子而言,對於這種凌駕與侵犯,當然可以視為是自己的「業障」而自我消解, 也可以不必去「為自己的」權利而爭取,並將之當作是自己的「忍辱」修行。但是當政府普遍的將不尊重宗教,當成一種對宗教的常態行為與思考模式時,這將在根本上讓整體宗教發展的空間被無理的壓縮,讓台灣成為一個宗教的弱勢國家, 宗教很可能被下一代的年輕人所輕視乃至於遠離,長久而言對我們後代的子孫是非常的不利的!基於這種「不忍眾生苦」的思考,所以我們要努力的推動《宗教基本法》,以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權利。 所以講得極致一點,《宗...

【從政府人員執意滅香封爐,看制定《宗教基本法》以健全宗教人權認知的重要性】

從政府人員執意滅香封爐的作為,就可看出  法藏一再指出的,政府部分官僚與社會部分人士,存在著「人本或科技唯物的反宗教思想」,或是少部分信仰西方宗教之人士,所存在的「反華人信仰」之思想,在隱然的作用著。此類人完全不能體會華人傳統宗教的特殊性與固有性,利用由媒體所塑造出來的所謂「社會共識」,讓很多的宗教行為,背上了莫須有的黑鍋。例如:排煙量相當微小的燒香、燒金紙,卻說得比燃煤還要嚴重,這根本是想當然爾地欲加其罪。 再如:每次遇到有少數不如法放生行為時,媒體報章就大肆的作文章,擴大並營造傳統宗教的所謂「違社會觀感面」。近幾年來,環保署甚至以全民納稅錢,委託行銷業者製作廣告宣導播送「以功代金」、「以米代金」等口號政策,將民間信仰視為空汙仇敵,政府在此政策的努力上,可說是「相當積極」又「充滿創意」,簡直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地步! 而少部分的佛弟子,囿於本位的立場,有些也不知不覺地加入了撻伐或默然不關心的行列。其實東方宗教的燒香行為,在印度、日本、新加坡乃至香港,都不會發生政府干涉的行為, 而這些地區所燒的香,其實品質都比台灣差很多,有的甚至於都是化學香,也未見該地政府出面干涉。而今卻在號稱民主人權與宗教自由的台灣,一再的發生政府干涉及汙名化的行為,而且還隱然成為一種「社會主流意識」? 這種現象絕對需要全體宗教徒,一起來警覺與面對。其實這些做法,都植基於無宗教信仰者的反宗教思維,這是台灣宗教人權自由的重大隱憂所在! 由此更可看出制定《宗教基本法》的重要性,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一再地要推動《宗教基本法》,希望在根本上健全台灣社會對宗教人權之認知,扭轉社會上部分人士, 特別是受西方教育而又無宗教信仰的人士,對於傳統宗所存在的這種蔑視心態與傳統。由此而進一步得以保障宗教發展之合理需要及權利(如:宗教團體之合法性、宗教土地取得之多元性、宗教人事組織之獨立性、宗教捐款之隱私性、宗教知識教育之普及性……等等)。 總而言之,社會上部分無宗教信仰的政府官員或意見人士,他們的做法就是:用高標準且挑剔的眼光,來看待所有的宗教行為,另一方面,對於宗教應有的權利與需要及其存在的傳統,則視而不見、不予關心,更別提要維護其權益。國土計畫法所表現出來的法律精神就是如此,而各地方政府近期在進行地方土地計畫編列,也都甚少考慮到宗教土地使用的現實需要,這些都是反映著上面所說的政府官員之心態。 ...

【新聞啟示】神明保庇? 挪威選手法國三鐵賽奪冠 竟頭戴台灣宮廟帽

以擴大影響力、 建立宗教自主性或是產生世界性的能見度而言,臺灣的民間信仰,或者說「廣義上的道教」,目前存在最大的問題是:缺乏相互連接的組織、神職或信眾的行為自律公約、神明歷史考據(如果有的話),以及修行、濟世等思想或方法的整理與傳揚。 因此我們看到,在政府蠻橫滅香與封爐的過程中, 民間信仰者,缺乏統一而有力的宗教性論述,以捍衛自身宗教行為的合理性、必要性與固有性。 當缺乏了宗教自我的論述之後,法律人權的保障,往往就缺乏強而有力的保護著力點了。 佛教界本身的問題則是:部分傳統佛弟子,帝制威權思想觀念未改變、 民主法治的基本認識不足,未能認清、警覺法治時代的影響。不能夠以更民主、更積極、更團結的方式,直接與政府對話,以爭取法律上合理的地位與權利, 以取得長治久安的宗教保護功能。 原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09962

【新聞】蔡總統:宗教自由與民主是台灣關鍵影響力

【呼籲 總統早日讓宗基法通過】 是的!有這樣子的認識非常的值得支持! 因此,我們也在此呼籲 蔡總統,能以更明確的行動,大力支持基於憲法以及世界人權公約之精神,以保護國家人民宗教信仰心靈健全發展為目的, 最能展現我國心靈發展之高度的《宗教基本法》,趕快立法通過。 新聞全文: 蔡總統:宗教自由與民主是台灣關鍵影響力 2019-06-21 09:4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蔡英文總統今天出席國家祈禱早餐會致詞時表示,擁有宗教自由的民主生活,是台灣能夠帶給世界最關鍵的影響力,今年三月台灣首度與美國合辦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上個月長老教會也辦了一場民間版的國際宗教自由論壇,以前台灣的宗教信仰曾被箝制過,現在我們是全世界宗教信仰自由度最高的國家之一,她並強調守護家庭、守護下一代,政府確實有無可迴避的責任 蔡總統表示,這就是為何過去三年來政府加強對弱勢家庭的協助,我們協助家長為子女儲蓄,一起幫孩子儲蓄未來的教育基金,也加強托育補助、社會住宅、落實長照2.0,這些都是為減輕家庭的負擔,也鼓勵年輕人安心成家。 總統指出,今年上半年完成「護兒四法」的修法,包括兒少法、刑法、教師法、家庭教育法,守護我們的下一代,也補強過去社會安全網的不足,政府會持續守護每一個家庭,也請大家為遇到困難的家庭禱告。 「2019國家祈禱早餐會」今天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今年主題是「關鍵的影響力」,邀請蔡總統會中致詞。會中並由陳見岳牧師與彭蒙惠宣教士分別以台語、國語分享信息。 陳見岳牧師認為,雖然同性婚姻的專法立法通過,但「我覺得婚姻家庭還是社會的基礎,國家婚姻家庭若不好,國家就不會好」,現場報以掌聲,大喊「阿們」。他強調,年輕人對婚姻對婚姻要有正確的觀念,並祝福蔡總統當選下屆總統。 鄭博仁牧師也在隨後禱告中強調,家庭是一男一女,婚姻是國家的基礎。 蔡總統致詞時表示,在座許多原住民牧師對土地的關懷,一直是她最感佩的地方。又像是每一次來都坐在她旁邊的彭蒙惠老師,從年輕時就來台灣宣教,創辦空中英語教室,成為一代又一代的台灣人學習英語青春美好的記憶,這些都是最美好的、最關鍵的影響力。民間有這麼多正面的力量,身為總統,每一天的責任,就是政府和國家的影響力,尤其是政府能為社會帶來哪些正面的影響,台灣能在這個世界上發揮多少影響力。 蔡總統指出,我們是全世界宗教信仰...

自由投書:可以拒絕為同志證婚嗎?

按:吳景欽教授的疑問,正凸顯出我國務必要訂立《宗教基本法》,否則將來爭議不斷,吵個不停,破壞社會和諧。我們宗教界真的要有很大的危機感 ,趕快團結起來,促進宗基法的立法完成。否則宗教界與國家人民,會一直分裂而攘攘難安! 摘:根據該法第二十六條,「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之施行而受影響,仍得依法行使該等權利」。只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本就不會因某部法律的實施而消失,故此條文若要具有規範效果,就得當成是處理權利相互衝突的法條依據。但區區一個法條,能解決複雜的衝突問題?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90592

【新聞】文化基本法初審通過 文化影響評估首入法

2019-05-02 新聞 按:聯合報刊《文化基本法》草案,在立法院初審通過,更重要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目前卻毫無進展!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0/3790444

【新聞】海洋基本法出爐 蘇揆:打造優質海洋國家

2019-04-26 按:行政院通過《海洋基本法》草案,日前也通過《文化基本法》草案。難道宗教不重要嗎?為什麼捨不得訂立《宗教基本法》草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84223

【聲援維護道教傳統科儀】

圖片
各位關注宗教人權自由發展的同修道友們: 政府以行政力量,直接介入宗教的滅香封爐動作仍然在進行著! 我們為宗教人權而推動的《宗教基本法》立法,還好繼續謹慎的加緊努力! 此事看起來與佛教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唇亡齒寒,佛教界這個時候不替道教與民間信仰發聲,將來政府要對付佛教的不公不義之事時,道教徒也同樣不會發聲聲援!

【個案分享】宮廟借名買地,一場意外被主委子女繼承...血淚教訓

寺廟,尤其是在中南部存在著一些不懂產產權問題。建議如果寺廟要購置不動產尤其是農地,一定要相當注意。 個案分享。 原文網址: https://goo.gl/jz7XpT 全文如下: 【宮廟借名買地,一場意外被主委子女繼承...血淚教訓:買房寧可找專家,也不要事後悔不當初】 撰文者:徐佳馨 2019.02.11 別以為不動產的問題不只人有,神明也有。 前幾年,在朋友的介紹下,小蔡代書認識某間供奉保生大帝的地方庄頭廟的新任主委,他們正在和剛往生舊主委的家屬打官司,聽說小蔡代書對於不動產相關法規相當嫻熟,想聊聊看有沒有解套機會。 這事情是這樣的,這間廟位在台灣的一個小鎮,應該是神明有靈,該廟香火非常鼎盛,加上民風純樸、信眾又很虔誠,也因此廟裡現金越來越多。那時候的老主委連任多屆,是個熱心正派的人,看著這麼多的現金,放在銀行利息低;怕萬一哪一天出了甚麼事情,都是十方財,沒人擔得起;又覺得應該為保生大帝做點事情,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買土地最穩當,不只可以讓現金不要那麼多,未來要是廟要擴建,也不用求人,而且說是幫神明買地,不會有人說三道四。 就那麼剛好,老主委起了這個念頭,附近民眾想要賣掉寺廟旁邊一千多坪的農地,經過神明同意,在中間人介紹下,雙方便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完成了這筆土地買賣。 一切那麼順利的時候,當時承辦人在完稅準備送入地政機關做過戶登記時,卻被地政事務所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私法人不得承受農地」駁回登記申請,土地無法登記在寺廟名下。 正當眾人不知該如何處理之時,其中一位廟裡委員出了個餿主意。 「先把土地先暫時登記在廟方主委個人名下,要是以後法令變更時,再行過戶登記到寺廟名下,不就好了嗎?」 大家聽了也覺得很有道理,加上老主委德高望重,為人又光明磊落「一定是不會有私心把土地吞掉的」。大家七嘴八舌之後,這事情就拍板定案,也寫在會議記錄裡,用「借名登記」的方式解決,更自作聰明的是,為了避免贈與稅的產生,廟方還搬錢給老主委,由老主委這邊出面付款,金流做好更加萬無一失。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某一年,有個超級寒流來襲,高齡90的老主委竟因心肌梗塞而離開人世,什麼事情都沒交代,在一般人眼中的好走,變成廟方的一場惡夢。老主委的子女在處理父親後事時,發現父親名下竟有一大筆土地資產,申報完遺產稅後就逕行繼承登記到兩名子女名下,兩個人還來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