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則環保署廣告論「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
大家看一下:上面「環保署」在指導(還是消滅?)我們的人民如何信仰、如何進行我們的信仰儀式?
我們要問的是:怎麼會有官員會自認,有資格指導國人民的信仰行為?他知不知道這種廣告是在褻瀆我們的祖先與信仰人權?
他還自認為聰明,而且是用人民的錢買廣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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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成員A說:
其實,很多事情~
是一碼歸一碼,實在是無法取代的
政府因不瞭解這些「儀式」
背後的重要意涵 與 功能
看似「善舉」
而這樣的「建議」毀的是不僅是
文化的底蘊 更是諸多眾生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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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說:
是的!政府一方面是公僕身份,一方面又扮演「管理者」的身份,他們講話是要特別小心的,不能想到什麼就講什麼。
更不能輕率地說,這只是建議,沒有強制性。
都已經用納稅人的錢作廣告了,不管有沒有所謂的強制性,都是非常不應該的舉動!
身為公務員甚至是現代的公民,都要清楚這當中公部門該有的分際,怎麼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對人民的信仰作各種調侃式的宣傳?人民有沒有時間去祭祀他的祖先,他們自己會決定,犯不著你政府用公帑來說三道四!這裡頭隱藏任環保署對傳統民俗行為的不尊重思維,是非常明顯的。這就是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所致,現代的公民一定要對此事,所代表的宗教人權意義有所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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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善說:
非常感謝 和尚的深刻解析⋯⋯。
確實華人的長久威權國家文化,一向就是順民文化,放到今天來看,就是對公務員總是不自覺地敬畏與寬容(甚至崇拜),好像他們做的都是對。而不能用謹慎小心的態度,來檢劾他們的施政,甚至還為他們放水、找理由開脫責任,而蒙蔽更重要的事實,這絕對不是民主社會進步的現象。
感恩 和尚引導我們深入思考,如何促進國家民主進步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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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環保署對待宗教的行為,還有更嚴重、更荒唐的內容】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問題真的很嚴重!
環保署已經將宗教信仰的行為,完全當作是任何人都可以操作的行為!?居然大言不慚的公開代收善款(功德金),他儼然已自認為自己就是宗教單位了!居然公開的「募資功德金」?在心態上徹底侵犯褻瀆了宗教的神聖性。從中我們看到(體會到)6件事情:
1.政府把收功德金當作這麼容易的行為,完全誤將宗教捐款等同世俗的一般慈善樂捐(不知道這是有宗教因果及加持神聖性的)。
這也難怪政府一直要用世俗慈善捐款的監督概念,來作為管理監督宗教善款的立法思考基礎。
2.宗教善款的運用,自有其宗教的傳統內規,同時也在信眾可理解與預計的範圍內。
現在環保署乃是完全與宗教無關的政府單位,他怎麼運用這些善款,從來就沒有法規的規定,更沒有宗教傳統的內規作為準則,更遑論說如何監督了,這不就是名符其實的政府帶頭黑箱作業?
3.而且政府任何一個單位,都可以任意做這個與信仰有關的募款嗎?不需要人民監督嗎?有法規支持他們可以這樣做嗎?我們的環保署對待宗教民俗信仰,怎麼會有如此荒腔走板的心態與作為?
4.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如果不隨時監督政府的作為,我們就會看到這種妄為的行為,活生生的出現在我們眼前!而且對未來的危害甚至更是難以想像。
5.台灣宗教人權真的是一片荒蕪,尤其是政府無論政務官或事務官,對這方面的議題長期處於懵懂模糊的狀態。尤有甚者,甚至連法學界、法律實務界也很少仔細討論、研究,並從中釐清國家與宗教之間,符合國際宗教人權標準的政教分際(見下圖參考)。
所以台宗聯會推動宗教人權覺醒五週年的紀念大會,就更顯其重要性,及社會教育的意義了🙏
6.我們宗教基本法(第一版)草案中,主張宗教知識教育,應該成為我們國民教育基本內容,同時政府的行政官、職員,也應該對宗教人權有進修的學程要求。其用意與價值,在這件事情上就可以更加的顯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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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lan說:
我們也沒有如日本宗教法人法第85條的規定,提醒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尊重宗教自由。
日本的宗教法人法第85條規定如下:本法之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給與文部科學大臣、都道府縣知事及法院,對於宗教團體之信仰、規律、習慣等宗教上之事項,以任何形式調解或干涉之權限。亦不得解釋為給與其對宗教上職員之任免或其他進退之勸告、勸誘或干涉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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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說:
相對應於我們環保署的作為,恰恰就是這一條所明文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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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lan說:
原文如下
第八十五条 この法律のいかなる規定も、文部科学大臣、都道府県知事及び裁判所に対し、宗教団体における信仰、規律、慣習等宗教上の事項についていかなる形においても調停し、若しくは干渉する権限を与え、又は宗教上の役職員の任免その他の進退を勧告し、誘導し、若しくはこれに干渉する権限を与えるものと解釈してはなら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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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說:
非常感謝您的提供🙏
早在60多年前,就有由日本多數宗教團體所共同支持、組織的,專門研究宗教法律的民間學術學會。常年研究並監督日本政府各部門,相關宗教的法律制定或行政作為等,同時每兩年對政府的宗教人權執行成果,提出白皮書建議與監督,可以說日本的官、學界、宗教界,乃普羅人民,對宗教人權以及政教之間的分際,都有一定的認識與實踐能力。
台灣在這方面,除了少數幾位學者、個人的研究以外,可說是一片沙漠空白。學界及法律實務界尚且如此,更何況官僚體系,以及社會普羅大眾的認知,當然更是一片蒼白,而受到傳統國家至上主義文化的制約習以為常。
「政府、執政者是高位、指導者,人民是卑微的順服者」,這種隱含著的情結,2000多年來,幾乎內化成了華人的「道德、倫理」基因,而難以轉變。
雖然民主化政權更替已經兩次了,但掌權者那種為所欲為,想當然爾可以指導人民心靈的官僚心態,一直就是官僚文化傳承的基因,少有改變。現在只不過聰明地,透過網路媒體的收買、控制以帶風向,乃至透過對年輕世代的政策設計與吸引,從而弱化年輕人的獨立思考能力,及監督政府的自我責任認知,使得政府的施政(特別是中央政府)可以無所忌憚。
而環保署在今年的這種大膽作為,不過是當前台灣政治病灶的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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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成員B說:
日本這樣做,給予宗教教育發揮的結果,在311大地震的強烈災難來臨之際,面臨存亡的威脅,日本人民是如此的井然有序,不貪不爭不搶,那不只是道德意志力,更是團結的精神力,在全世界展現他們國家的文化深度,那就是國家的力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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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說:
說得太正確了!
一個國家的深度、文化的優越性,都是這樣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
絕對不是靠網軍在網路上帶風向,讓老粗網紅膚淺評論國政,讓國民變成睜眼的盲人、有學位的愚人。
人民既不知道如何監督政府,甚至不敢監督政府;不能夠判別是非,只能夠跟風網路訊息。
這樣子,國家遲早會退化成野蠻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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