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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法律思想】李建忠庭長論文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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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於2020.12.14 東吳大學法律與宗教研究研討會 https://youtu.be/7AGmhTPs3UU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宗教基本法所建構的政教互助國家】(法藏法師講於2020.12.14東吳大學法律與宗教研究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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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所建構的政教互助觀念,並非以爭取宗教的權益為著眼,而是以顯示國家對宗教的尊重,建立重視人民心靈價值的國家精神為重點。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1LfuCLkcrws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國家進行「宗教土地合法化」,仍未考量到宗教的各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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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建築物在「不違背重大公益或造成立即性公共危險」的前提之下,國家應該尊重各宗教千百年來的傳統,這應該不違背國家在土地使用上的用意,也才是國家的價值跟利益。 心靈發展跟物質發展,應該要同時並進。我個人的感覺是,這整個土地法規完全只在意土地的發展。宗教自由當中,國家固然不能介入「心靈內在的自由」,但是憲法573號解釋令提到,宗教自由包含「宗教結社自由」,因為不可能說「我內在信佛、信阿拉」,結果我「對於一間寺廟的建築,毫無自由可言」,這樣的話,我怎麼完成內在的信仰呢? 所以這個法律,我們完全看到了,它把宗教的心靈自由,完全孤立在物質需求之外。整個法律,實際上沒有思考到宗教的各種需要。 —節錄自 法藏法師 2019.5.29 於內政部主辦「108年宗教團體土地使用合法化說明會」上發言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p3US-1XhgsM (請開啟CC字幕)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我國政教關係略述 - 宗教功能與國家應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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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法師發言 於 國策研究院舉辦之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 影音連結: https://youtu.be/SkSUDBd_9Kk (請開啟CC字幕)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 主辦單位:國策研究院 時間:2020 年6 月19日 (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地點: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10F R1002 http://inpr.org.tw/m/404-1728-3558.php?Lang=zh-tw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第一場 變局中的困境與因應—與談人 覺培法師發言摘要 宗教面臨內部挑戰(信仰人口老化、傳承接班問題)及外部挑戰(社會適應、政府政策),因此,跨宗教以及民間與政府之間的平等、尊重、友善對話,非常重要。 為什麼台灣不需要那麼多心理醫生?因為拿著香跟神明講話,就可以紓解心中的壓力。人民受苦,宗教一定衝第一線救苦救難。我們都掛念台灣的未來,與其說宗教人士關心政策,更重在關心人民何去何從。有句話說:「政策錯誤比貪污還可怕。」宗教人士關心政策,因為政策影響人民。至於剛才提到,宗教會不會干政?其實宗教還是滿自律,政教分離在台灣是非常徹底的。 台灣曾經是國際孤兒,但是憑藉著努力,創造了許多奇蹟。而台灣的宗教融合、百花齊放,是台灣的軟實力,是國家的亮點,是拿到世界上最好的名片。期待透過彼此的理性對話形成政策,讓我國走上更成熟的民主。政府、民間一起攜手合作,推動正向力量。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第四場綜合座談 法藏法師發言(部分摘要): 基本法很簡單,只是表示著國家跟宗教的一種互補、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則。有了這個基本原則,我們再來訂今天一直說延宕好久的團體法也好、什麼法也好,我們就有了共同標準,這個時候訂,就有機會了。這是所謂的「二階段訂法」。 強力的、有效的法律,乃至於可以翻轉文化。所以,我希望訂一個基本法,讓所有的人都知道,宗教跟國家的一個和諧、正規關係該怎樣。這個時候,對國家、政府、人民通通都有了教育功能,以及彼此的監督。我說宗教該怎樣,結果你沒怎樣,這也是反過來監督宗教。再來,監督不對了就要修正。舉國上下,有了一個最基礎、最簡易的共同思想,就能夠進行舉國上下、文武百官、在朝在野的教育、監督、修正。這個時候,我們再來訂一個團體法,我覺得就有可能。 我去魯汶大學社科院演講,院長講了一句話:「台灣真不簡單,宗教如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