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教關係略述 - 宗教功能與國家應盡義務


法藏法師發言 於 國策研究院舉辦之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
影音連結:https://youtu.be/SkSUDBd_9Kk (請開啟CC字幕)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
主辦單位:國策研究院
時間:2020 年6 月19日 (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地點: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10F R1002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第一場
變局中的困境與因應—與談人 覺培法師發言摘要

宗教面臨內部挑戰(信仰人口老化、傳承接班問題)及外部挑戰(社會適應、政府政策),因此,跨宗教以及民間與政府之間的平等、尊重、友善對話,非常重要。

為什麼台灣不需要那麼多心理醫生?因為拿著香跟神明講話,就可以紓解心中的壓力。人民受苦,宗教一定衝第一線救苦救難。我們都掛念台灣的未來,與其說宗教人士關心政策,更重在關心人民何去何從。有句話說:「政策錯誤比貪污還可怕。」宗教人士關心政策,因為政策影響人民。至於剛才提到,宗教會不會干政?其實宗教還是滿自律,政教分離在台灣是非常徹底的。

台灣曾經是國際孤兒,但是憑藉著努力,創造了許多奇蹟。而台灣的宗教融合、百花齊放,是台灣的軟實力,是國家的亮點,是拿到世界上最好的名片。期待透過彼此的理性對話形成政策,讓我國走上更成熟的民主。政府、民間一起攜手合作,推動正向力量。

【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第四場綜合座談
法藏法師發言(部分摘要):



基本法很簡單,只是表示著國家跟宗教的一種互補、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則。有了這個基本原則,我們再來訂今天一直說延宕好久的團體法也好、什麼法也好,我們就有了共同標準,這個時候訂,就有機會了。這是所謂的「二階段訂法」。

強力的、有效的法律,乃至於可以翻轉文化。所以,我希望訂一個基本法,讓所有的人都知道,宗教跟國家的一個和諧、正規關係該怎樣。這個時候,對國家、政府、人民通通都有了教育功能,以及彼此的監督。我說宗教該怎樣,結果你沒怎樣,這也是反過來監督宗教。再來,監督不對了就要修正。舉國上下,有了一個最基礎、最簡易的共同思想,就能夠進行舉國上下、文武百官、在朝在野的教育、監督、修正。這個時候,我們再來訂一個團體法,我覺得就有可能。

我去魯汶大學社科院演講,院長講了一句話:「台灣真不簡單,宗教如此的多元、如此的和諧。」我把這句話送給各位。我們台灣真的擁有一個寶珠,那就是宗教的和諧發展。以我們諸位官員的善念跟意志,還有那份願意尊重、聽聞宗教家意見的善心,謝謝大家。

國策研究院 田弘茂院長作結論(部分摘要):

我一直不相信有「共識」這個字,有共識就沒有民主制度了,只有北韓才有共識。我參加過國是會議,沒有共識,到最後還是要用多數決。民主政治是多數決,只有在抽象的層級,才有共識。

因此,討論未必一定要有共識,但是我們希望把大家共同的語言和關心的方向拉近。將來如果真的有必要由公權力制訂法律來規範的時候(我現在沒有答案說一定要有),到那個時候,我覺得比較容易⋯⋯我們也替立法院的諸公作了一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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