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呼籲:宗教團體應在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中提出影子報告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8月 14, 2020 第三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已於民國109年提出。李永然律師呼籲宗教團體趕緊彙整各方面的意見,這些相關的問題應當都要在影子報告當中把它呈現出來。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禮請台中南普陀寺住持 宗興大律師,出任聯合會創會會長! - 9月 20, 2017 今天 (9/20) 上午九時,藏和尚帶領秘書處師父,前往汐止白雲寺,拜見住持 宗興大律師 ,也是現任台中南普陀寺住持兼管理人。 聆聽 長老對我佛教弘佈發展的關心, 長老並給了立法指導,即應有保障傳統教戒教制的內容。 藏和尚也向 長老報告,聯合會現在推動的宗教基本法草案進度與會務展望, 長老也欣然簽署支持立基本法。 又景仰長老長年培育僧才、年高德劭戒行均令教界尊崇敬仰,藏和尚率秘書處法師,誠摯恭請 長老出任聯合會創會會長,業獲長老應允,共同荷擔開創佛教承繼的新世代。 感恩三寶加被,使聯合會能禮請到年高德劭、戒行清淨、廣傳戒法、弘教功深之 長老大德,擔任創會會長! 和尚等與會大眾皆感因緣殊勝,龍天護持不可思議,眾等感動深生歡喜! 閱讀完整內容
中國國務院宗教局:未成年人信仰自由,神聖不可侵犯! - 9月 29, 2018 對岸中國大陸「當年制定」的憲法,也「宣稱」要保障兒童信教的自由,其實是蠻進步的,但可惜並沒有好好落實! 我們今天所定的宗教基本法,也會確實的落實這樣的精神。 https://mp.weixin.qq.com/s/k5d9VUk0eFt35qJ2fBgImA 全文內容(20181003資料): 一、國內法律根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同時《國籍法》規定,人一出生,只要符合條件,即取得我國國籍。因此,中國兒童於其出生時即為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享有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迫其信仰和不信仰宗教。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這就充分說明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完全肯定和保護未成年人的宗教信仰的。 3、《憲法》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規、政策都不得與之相抵觸,凡是同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法規均是無效的。兒童既是平等享有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受我國憲法所保護,那麼,一切限制兒童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規均是無效的,對兒童信仰採取的限製或強制措施均是違憲行為,應依法予以追究。 因此地方的一切規定或者嚴禁未成年人進入教堂、參加宗教教理學習班的行為都是非法的,都是破壞黨的宗教政策的非法行為。 二、國際法的根據 1、1981年11月16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基於宗教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中規定:“所有兒童均應享有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意願接受有關宗教或信仰方面教育的權利,不得強迫他們接受違反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意願之宗教或信仰的教育,關於這方面的指導原則應以最能符合兒童利益為準。” 2、1989年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中規定:“締約國應尊重兒童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權利。締約國應尊重父母並於適用時尊重法定監護人以下的權利和義務,以符... 閱讀完整內容
【觀點引用】香火很重要!陣頭全員出動護香擔 - 6月 22, 2020 在台灣民間信仰中,香火對神明來說是個極為強大的能量,為了避免有無形眾生搶香火,進香的廟宇才會如此慎重其事。 原文網址: https://bobee.nownews.com/20191031-32952 全文: 台灣的民間信仰中,分靈廟要定期回祖廟進香謁祖,除了維持雙方的交流,分靈廟也會帶來自家的香爐分取祖廟的部分香火,以保持神明靈性。在祖廟刈香的程序非常嚴謹,香火也非常重要,被視為靈性來源,也因此「護香擔」是個重責大任。 通常分靈廟的香爐都放在外觀像小型廟宇的香擔中,出發時在香爐內裝入自家香火,貼上封條並以黑傘遮天,並確保到達祖廟前香火不滅。抵達祖廟後展開謁祖,祖廟的執事人員從廟中香爐取出香火,交由分靈廟的人員放進分靈廟的香爐,分靈廟也會取出自家香火放入祖廟香爐,表示同本同源。在求得祖廟香火之後,要隨即啟程返回自家廟宇,中途不得停留,且要保持從祖廟求得的香火不滅。以上的過程依據區域性不一樣而大同小異,但背後的代表意義是香火傳承。 分靈廟在求得祖廟香火後,會將香爐裝進香擔之中,加上封條,並以龍虎旗、黑傘遮蔽香擔,同時也會派出家將或是官將等比較凶猛的陣頭守護,有些廟宇甚至是神明直接降駕在乩身之上,親自守護香火,也就是「護香擔」。有時分靈廟的人手充足,「護香擔」的人馬也會將香擔層層包圍,就怕有個閃失。 在台灣民間信仰中,香火對神明來說是個極為強大的能量,為了避免有無形眾生搶香火,進香的廟宇才會如此慎重其事。若以比較現代的方式來解釋,香火是祖廟分配給分靈廟的年度預算,用以維持廟宇中神明與兵將的運作。而帶著一筆巨大款項在路上走難免會被覬覦,現代人會請保全公司以堅固的運鈔車以及全副武裝的保全人員守護,以確保款項抵達目的地。在「護香擔」的過程中,香擔就是運鈔車,龍虎旗、黑傘、陣頭、神明乩身就扮演著全副武裝的保全人員。 人類習慣以自己的生活模式建構對另一個世界的想像,從「護香擔」的過程中也很容易看得出來,從古至今,只要是人類都會害怕自己的寶貴之物在路途中被劫,自然而然衍生出保鑣、保全這類職業,在神明界自然也不例外。(編輯:黃彥昇) 閱讀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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