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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持續協助連署,為宗教盡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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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悟光精舍居士發心製作與提供

第一次籌備會議召開公告

一、今有佛教界道場暨諸山長老大德,持續關注宗教立法對弘法利生之發展影響,呼籲教界團結並請本會統籌儘速訂立合乎憲法規定、維護宗教自由之宗教基本法。 二、本會訂8/28下午2時於嘉義義德寺召開第1次籌備會議,邀請發起之諸山長老率領其道場法師或推派團隊出席,共同會商《宗教基本法草案》訂定之相關工作。 三、目前發起單位彙整如下:高雄文殊講堂團隊、埔里正覺精舍團隊、台中南普陀寺團隊、台南萬佛寺團隊、嘉義義德寺團隊、南投南林精舍團隊、南投德山寺團隊、高雄悟光精舍團隊、台中金剛山般若學苑團隊、台中普陀精舍團隊、新竹金剛寺團隊、桃園宏善寺團隊、新店妙法寺團隊、國姓寶頂寺團隊、苗栗朝聖寺團隊及長老法師(以上未排序、並持續增加中) 四、會議相關結論,俟整理完成後另行公布,敬請注意。

第二階段:推動合憲《宗教基本法》之立法工作,將漸次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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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號釋憲文云:「宗教性規範苟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之必要或重大之公益,並於最小限度內為之,即與憲法保障信仰自由之意旨有違!」今為避免再有違憲之虞的「宗教法」草案出現,一再造成宗教界之困擾。因此「台灣宗教聯合會」在行政院宣布「緩立宗團法」之後,乃在徵詢各宗教界的共識之下,本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精神,開始積極推動《宗教基本法》之立法工作,以增進國家及人民心靈修養之層次,達到宗教護國佑民之目的。 值此第二階段推動合憲《宗教基本法》之立法工作,將漸次展開之際,非常歡迎所有關心宗教法律,與攸關台灣未來宗教發展甚巨的《宗教基本法》之立法工作的長老大德、法師、居士,乃至道教、一貫道、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等友教神父、牧師、長老、道長等,一同參加研討。 宗教團體法草案 中南區研習會 日期:2017年8月29日 地點:嘉義義德寺(嘉義縣番路鄉內甕村凸湖5號) 時間:早上8:30至下午5:00(8點報到)

關於文宣用詞的大會聲明

聯合會部份幹部法師 / 居士認為:即使內政部民政司於 8/16 日有函送「緩立法」的公文「私下流出」,但畢竟不是「正式」的行文各寺院,而且還是由道教以「特殊關係」的形式流出的。 雖然,經各方研判,可以相信其內容應為「真」,也感受到政府目前「緩立法」的誠意。但畢竟不是正式行文於佛教團體,乃至各佛教道場也並未正式收到公文。復查,內政部民政司官網到今 8/21 亦無正式公告。 因此,如果我們隨著這種「私下部內公文曝光」的形式即做反應,畢竟不是正常的民間與政府之應對方式,如此一來,未來宗教界可能就難以得到政府應有的正式回應,而且也讓宗教團體顯得不受尊重。雖然這並不會傷害到宗教人士什麼,但卻讓人感到遺憾。 綜合以上所述,所以聯合會目前仍然以「未獲證實」的態度在處理文宣,也因而仍有「反對」、「拒絕」等字樣,希望諸位法師、居士及政府相關部門,都能瞭解聯合會目前的態度。

聯合舉辦宗教團體法草案研討會注意事項

會議宗旨: 行政院內政部最近推出一套,宗教團體法草案,試圖將所有宗教納入統一管理模式,草案內容嚴苛又諸多含糊概念,這草案將影響佛寺、道觀、宮廟等之存續問題! 為幫助大家了解內容並共商因應之道,敬請所有關心本議題之佛寺、宮廟及其他宗教團體一起來合辦研討會,並請主辦單位主動邀請所有關心本議題之信眾,撥空前來參與。 主辦單位準備事項: 免費提供場地、餐點和號召信徒參與了解 協辦單位準備事項: 台灣宗教聯合會 ( 籌備處 ) 提供講師和說明會教材 提供網路文宣及宣傳 若有菩薩發心聯絡,請以上述原則處理,或通知台灣宗教聯合會籌備處執秘無修法師,以進行了解與確認,感恩大眾!

本會後續推動事項說明

本會因應宗教團體法草案,暫緩立法一案,後續推動事項如下: 一、關於網路流出內政部暫緩立法公文抄本,顯係承辦單位流出給特定單位知悉,用意為何?尚不清楚。 二、邇來各宗教及社會各界對草案內容法理違憲、實務窒礙難行,已多方積極表達意見,因此促成政府的暫緩決定,顯係大家努力的初步成果。 三、內政部文中表示現階段雖暫緩立法,但持續在準備推動立法工作,因此宗教界仍不應掉以輕心! 四、本會呼籲各界仍應積極全面展開連署。 五、為澈底保衛宗教自由,本會將邀集各界研擬憲法保護宗教自由不受侵害之宗教基本法,以確保國家富強社會安定與人民信仰保障之宗教母法。

呼籲宗教界一起參與反宗團法草案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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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為護念我國宗教發展之健全環境,讓全體國民的宗教心靈保持純淨,祈請各宗教長老、法師、居士大德,團結一心共同護教、護法,加入「拒絕宗教團體法」之連署。 面對宗教法難,我教內同道及友教道友,當一同來關心法案與監督政府,切勿因為我們的冷漠或疏於理解,而使我國的宗教環境,淪喪其尊嚴與正常發展之空間。否則,我們這一代的宗教人士,將因此成為歷史的罪人。 當前連署行動已迫在眉睫,祈願全國宗教界共集心力,除用功修持以迴向外,或個人或團體,希望全國不分宗教、黨派總動員,一同來推動反內政部宗團法的連署! 反違憲宗教立法 ( 紙本 ) 連署書   下載處: https://goo.gl/YVXLL6    拒絕違反憲法的宗教立法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 拒絕違反憲法的宗教立法   資料網站 https://relig-freedom.blogspot.tw/ 宗教團體法的違憲內涵,請大家連署反對(法藏和尚齋僧大會致詞) https://youtu.be/rCiw2znl7kQ

為什麼我們反對宗教團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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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反對宗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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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法草案研討營(各地場次資訊)

日前推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將所有宗教納入同一管理方式。草案內容尚有諸多討論空間,影響所及,將遍及佛寺、道觀、宮廟等。為了維護我國人民心靈信仰自由的尊嚴與純淨,本寺特舉辦一場「宗教法研習會」,幫助大家瞭解內容並共商因應之道。敬請所有關注本議題之社會大眾撥冗前來參與! 日  期:8月16日 上午8:30至下午5:00(早上8點報到) 地  點:桃園宏善寺(桃園市三元街407巷50號) 報  名:普承法師👉 line ID:puchenn5656/手機 :0983-146-785 ※徵求廚房義工菩薩、行堂義工發心參與。 日期:8月23日 上午8:30~下午5:00(早上8點報到) 地  點:悟光精舍(高雄市燕巢區和尚巷250號) 報 名:見超法師 0912407399/07-6167715 日  期:8月29日 上午8:30至下午5:00(早上8點報到) 地  點:嘉義義德寺(嘉義縣番路鄉內甕村凸湖5號,仁義潭旁) 報  名:如玄法師 0921847106 備註說明: 活動皆備有午齋,因場地空間有限,敬請提早報名。 遍地開蓮花的心靈改造計畫進行中,歡迎全台有意合辦研習營的道場,與台灣宗教聯合會(籌備處)執秘 無修法師、普承法師聯繫。

立法委員馬文君於南投縣政府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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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內政部對宗教團體法草案質疑問題的澄清】提問與回應

本會依據「內政部20170720宗團法草案緊急澄清QA陳核版(部長核定稿)」內容,所作回應與再提問如下: (內政部原文: https://goo.gl/Z2g8Ng) 台灣宗教聯合會(籌備處) 提問 2017.08.06 1.問:傳言宗教團體法草案已經立法院二讀通過? 答:目前宗教團體法草案仍在內政部研議中,並未送請立法院審議,網路傳播草案已經立法院二讀通過,純屬謠言。 正解: 目前宗教團體法草案仍在內政部研議中,尚未送出內政部,無所謂一讀、二讀、三讀等情事。 2.問:宗教團體法草案只規範佛、道教,是宗教不平等? 答:內政部考量目前的監督寺廟條例只規範佛、道二教,違反宗教平等,所以擬定這部適用各宗教的專法,讓各宗教團體都能有平等基礎取得宗教法人的資格,所以宗教團體法草案是立基於宗教平等的精神。 再提問: 實際上仍然只有佛、道二教已經登記的寺廟,如果不是要轉為宗教法人,就要改拿寺院、宮廟證,強制受到宗教團體法的管理,除非願意被註銷寺廟登記證,什麼都不做,但原來所有的登記權利都沒了。 然而現在登記為財團法人的其他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等等,可以自由決定要繼續當財團法人還是改換為宗教法人,如果還是財團法人就不歸宗教團體法管理。 一個強制適用宗教團體法,一個自由選擇適用宗教團體法,這樣平等嗎? 3.將宗教團體比照財團法人基金會等世俗法人機構,以世俗有形之資產作為成立之基礎,違背宗教團體成立之原因? 答:宗教團體成立的目的,在於宣揚宗教教義、舉行宗教儀式及教化育成信眾等,所以,宗教團體須擁有宗教場所或其他財產來辦理這些宗教活動。宗教團體法草案明定宗教法人是人的組織和財產的組合,正是為宗教團體運作的特殊屬性,量身打造的專法,並非從「財團法人」的角度制定。 再提問: 若非從「財團法人」的角度制定,何以設立登記的財產像財團法人的基金一樣不能動用處分?為何有多達10條跟財團法人法一樣的條文? 4.問:宗教團體法的制定,是否是黑箱作業? 答:內政部自102年草擬宗教團體法草案,於103年經6次與宗教諮詢委員、專家學者、宗教團體代表及相關部會開會研議草案內容。104年及105年曾依程序送請立法院審議,因故未能完成立法。嗣後宗教團體法草案於105年6月經行政院函請立法院退回內政部後,內政部更持續與宗教團體進行溝通討論,以期周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