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則環保署廣告論「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
大家看一下:上面「環保署」在指導(還是消滅?)我們的人民如何信仰、如何進行我們的信仰儀式? 我們要問的是:怎麼會有官員會自認,有資格指導國人民的信仰行為?他知不知道這種廣告是在褻瀆我們的祖先與信仰人權? 他還自認為聰明,而且是用人民的錢買廣告的方式! - 群組成員A說: 其實,很多事情~ 是一碼歸一碼,實在是無法取代的 政府因不瞭解這些「儀式」 背後的重要意涵 與 功能 看似「善舉」 而這樣的「建議」毀的是不僅是 文化的底蘊 更是諸多眾生的福報 - 法藏說: 是的!政府一方面是公僕身份,一方面又扮演「管理者」的身份,他們講話是要特別小心的,不能想到什麼就講什麼。 更不能輕率地說,這只是建議,沒有強制性。 都已經用納稅人的錢作廣告了,不管有沒有所謂的強制性,都是非常不應該的舉動! 身為公務員甚至是現代的公民,都要清楚這當中公部門該有的分際,怎麼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對人民的信仰作各種調侃式的宣傳?人民有沒有時間去祭祀他的祖先,他們自己會決定,犯不著你政府用公帑來說三道四!這裡頭隱藏任環保署對傳統民俗行為的不尊重思維,是非常明顯的。這就是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所致,現代的公民一定要對此事,所代表的宗教人權意義有所覺醒。 - 理善說: 非常感謝 和尚的深刻解析⋯⋯。 確實華人的長久威權國家文化,一向就是順民文化,放到今天來看,就是對公務員總是不自覺地敬畏與寬容(甚至崇拜),好像他們做的都是對。而不能用謹慎小心的態度,來檢劾他們的施政,甚至還為他們放水、找理由開脫責任,而蒙蔽更重要的事實,這絕對不是民主社會進步的現象。 感恩 和尚引導我們深入思考,如何促進國家民主進步的真諦。 - 【關於環保署對待宗教的行為,還有更嚴重、更荒唐的內容】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問題真的很嚴重! 環保署已經將宗教信仰的行為,完全當作是任何人都可以操作的行為!?居然大言不慚的公開代收善款(功德金),他儼然已自認為自己就是宗教單位了!居然公開的「募資功德金」?在心態上徹底侵犯褻瀆了宗教的神聖性。從中我們看到(體會到)6件事情: 1.政府把收功德金當作這麼容易的行為,完全誤將宗教捐款等同世俗的一般慈善樂捐(不知道這是有宗教因果及加持神聖性的)。 這也難怪政府一直要用世俗慈善捐款的監督概念,來作為管理監督宗教善款的立法思考基礎。 2.宗教善款的運用,自有其宗教的傳統內規,同時也在信眾可理解與預計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