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引用】在瑞士褻瀆神靈會遭罰款

摘要:

巴基斯坦女基督徒Asia Bibi因褻瀆罪被判死刑後,該國有關褻瀆的法律條款受到全世界的矚目。四面八方傳來批評的呼聲,認為這是巴基斯坦打壓少數宗教群體基督徒或者是剷除不受歡迎人士的手段。而巴基斯坦穆斯林則回复,任何一名伊斯蘭信徒都有義務殺死褻瀆默罕默德的人。

這樣的法律、這樣的事似乎應該是發生在中世紀的事,殊不知瑞士也有相關法律,也會因褻瀆宗教而受到懲處。當然不至於像在巴基斯坦那樣會掉腦袋,但是罰款是免不了的。

按:

我國部分法學界的人士認為,宗教的神靈不是具體的自然人,所以沒有「受害者」的存在對象,或基於言論自由的理由,因此不主張對於宗教的褻瀆立法治罰 。

其實這種看法有過度執理廢事之嫌,我們知道作為重大心靈依靠的宗教教主或其他聖者,對於該宗教的信徒而言,其重要與尊貴的意義,甚至是超越自己父母的。因此對各宗教的教主或其他聖者的褻瀆,對該教徒心靈上的傷害,絕對是遠遠大於一般意義下的毀謗的!怎可以說教主非真實自然人(妄稱沒有受害者),或認為這樣的言論屬言論自由範圍,所以就不應該立法治罪?

如此一來, 政府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之下 ,就有可能造成各宗教間互相毀謗謾罵,而無法處理的情況,從而形成宗教間的對立。

原文網址:https://goo.gl/SrNbWx

全文如下:

在瑞士褻瀆神靈會遭罰款
作者:Sibilla Bondolfi
此內容發佈於2019年2月11日上午9:00
最後更新- 2019年2月11日-09:00

巴基斯坦抗議者反對釋放褻瀆伊斯蘭教的首領默罕默德罪的Asia Bibi。

2018 年10 月歐洲人權法院判處一名奧地利女性有罪,因為她把先知默罕默德比成戀童癖。在瑞士如果有人發表這樣的言論也要小心受到懲罰。

巴基斯坦女基督徒Asia Bibi因褻瀆罪被判死刑後,該國有關褻瀆的法律條款受到全世界的矚目。四面八方傳來批評的呼聲,認為這是巴基斯坦打壓少數宗教群體基督徒或者是剷除不受歡迎人士的手段。而巴基斯坦穆斯林則回复,任何一名伊斯蘭信徒都有義務殺死褻瀆默罕默德的人。

這樣的法律、這樣的事似乎應該是發生在中世紀的事,殊不知瑞士也有相關法律,也會因褻瀆宗教而受到懲處。當然不至於像在巴基斯坦那樣會掉腦袋,但是罰款是免不了的。

瑞士刑法( Schweizer Strafgesetzbuch 外部鏈接 )有這樣的規定:

"在公共場合對他人的信仰尤其是對上帝,進行辱罵、嘲笑或者或者侮辱教徒的崇拜對象……會受到罰款處罰。"

法律維護宗教和平
瑞士的這條法律不是為了保護一種信仰或上帝不受傷害,而更主要是為了保護“其他人”的感受。“以此來維護宗教和平,”伯爾尼大學刑法及法律哲學系教授Martino Mona 外部鏈接說。

瑞士有著漫長的宗教戰爭( Religionskriegen 外部鏈接 )和宗教危機( konflikten 外部鏈接 )的歷史,因此瑞士需要一條製裁褻瀆的法律,“而對於那些傳統上就對宗教比較寬容容忍的國家,並不認可這樣的法條,”Mona這樣說。

歐洲對待褻瀆
在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希臘、奧地利、波蘭和俄羅斯褻瀆都會受到懲罰。法國、英國、荷蘭和愛爾蘭廢除了製裁褻瀆的法律條規。信息框結尾
無宗教人士希望廢除該發條
在過去的十幾年中,瑞士社會被外來移民帶進許多其他宗教,除了基督教,還有伊斯蘭教(佔人口5.1%);印度教(06.%)或者佛教(0.5%),因此宗教和平顯得愈發重要。

但是為褻瀆治罪的相關法律條款,目前卻面臨被廢除的局面。危險並非來自各宗教間的矛盾,而是來自瑞士無宗教人士(佔人口24%)。具體說就是,自由思想聯盟( Freidenker-Vereinigung 外部鏈接 )在一個倡議中提出廢除褻瀆法。“這樣的法律限制言論自由,而且也在無形中助長了像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或俄羅斯這樣的國家更有理由制定限制自由的法律,”該組織在發起倡議時表示。

Mona教授也認為瑞士的褻瀆法不再符合時代的需求,應該廢除。“我覺得罵人、調侃不至於受到法律的製裁。”除非引發仇恨或暴力,才應該被禁止。

法律是否真能維持宗教和平?
在法國沒有褻瀆罪這一說法,而在瑞士,像查理周刊刊登的那種漫畫在瑞士是要遭受罰款懲處的,因為它醜化了默罕默德的形象。

在查理周刊遭到襲擊之後,諷刺雜誌在封面刊登了這張漫畫,圖中默罕默德手拿一張“我是查理”的牌子,圖片上面寫著幾個大字:"Tout est pardonné" (一切都被寬恕了)。

那麼如果針對這樣的漫畫予以像徵性的罰款,能否避免當時穆斯林針對查理周刊的襲擊?“恰恰相反,”Mona教授說:“禁止褻瀆的法律會助長狂熱的教徒更加確信發錶帶有褻瀆色彩言論者應該被剷除。”

如果相信象徵性罰款就能令狂熱分子滿足未免太過幼稚。“許多發生恐襲的國家,都廢除過禁止褻瀆的法律或者堅持不為褻瀆治罪的做法,”這說明恐襲與有無法律關係不大。

褻瀆宗教不能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歐洲人權法院支持這條禁止褻瀆的法律。2018年10月歐洲人權法院宣判那位奧地利女性為錯誤方,予以罰款,因為她在公開的演講中,質疑先知默罕默德的領袖形象並將他與6歲女童的婚姻看作是戀童癖的表現。她認為默罕默德的人生已經不再符合現今的社會標準:

“因為他是一個戰爭發起者,曾有過很多女人,喜歡和孩子在一起……一位56歲的長者和6歲女童……不用戀童癖,真不知還可以用什麼詞代替?”


而這位奧地利女性提出,在激烈討論中個別言論應該受到容忍,但未能受到歐洲人權法院的認可。法院認為指責性言論不應該與正常言論混為一談,更不能用言論自由來混淆視聽。

默罕默德不應該被看作戀童癖
沒有確鑿證據的言論不受言論自由保護,歐洲人權法院這樣闡明自己的判決。他們所指的“不確鑿”是關於默罕默德是戀童癖的說法。戀童癖是一種性偏愛。如果沒有對歷史背景的了解就下結論,是毫無根據的價值觀判斷。

Mona教授對於這樣的判決不以為然。“刑法不應該被用作是保護宗教熱情的工具,我個人認為人應該有偶爾講個廢話或者冷嘲熱諷的權力,只要不影響到他人說出自己的想法就可以。”

瑞士,基督教國家?

禁止褻瀆法在有些國家被用作加強國家宗教的武器。瑞士在宗教方面也不是很中立。瑞士憲法至今都這樣開頭:“以全能上帝的名義……”這裡指的是基督教上帝。

在瑞士天主教、基督教被認可為國家宗教,在某些州猶太教受到認可,而接納伊斯蘭教一直受到質疑。

在瑞士西部法語區的日內瓦州和納沙泰爾州教堂職權與國家職權是分開的,因此法語區也不像德語區和意大利語區那樣有國家直屬的教堂。

2019年2月10日日內瓦民眾就一項法律進行投票,這條法律規定,瑞士國家領導人、政治家、教師不允許佩戴頭巾包頭或其他宗教服飾。這條法律比較受爭議。

(翻譯:楊煦冬), 瑞士資訊swissinf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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