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12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

由 中國佛教會、 台灣佛教總會、中國宗教徒協會、中華比丘尼協會 台灣宗教聯合會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聯合舉辦的「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將於3月11、12日在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展開。現場將廣邀國內學者專家及各宗教團體代表,一同探討國家基於憲法精神,對宗教自由與人權之積極保障義務,以及目前亟欲推動制定的《宗教基本法》之緣起與內涵。希望大家務必撥冗來參加。

時間:3/11(一)、3/12(二)早上9點至下午6點(8點半報到)
地點: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F 103室(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交通資訊:自捷運台電大樓站2號出口,出站左轉沿辛亥路步行約10~15分鐘至辛亥路新生南路口左轉,即達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http://www.howard-hotels.com.tw/civil-service/destination/

活動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gvFCYhdOTrwYbeTU2

新聞稿如下:

【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 看台灣《宗基法》制定之公民論壇】 新聞稿

外交部委託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的「印太區域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將於 3 月 11、12 兩日在台北登場,預計將有超過十國的代表參與對話,令人深切感受到國際間對宗教人權保障的重視。

2017 年,我國由道教發起的「眾神上凱道」反滅香遊行,及佛教界發起 的「反對宗教團體法連署」活動等,掀起了台灣整體宗教界對宗教立法議題的關注,堪稱是「台灣宗教人權的覺醒元年」,台灣宗教界也因此發起了推動制定《宗教基本法》的運動。

兩年後的今天,當我國正與美國及印太地區十多個國家,共同關注印太區域保衛宗教自由的現況時,我國更應藉此機緣,檢視 30 年來台灣從傳統威權 文化轉型民主化的成果。此中,宗教人權的自由與保障,正是國家最重要的民主人權指標!台灣雖然在國際上,已被普遍認為是重視人權的國家,國內的宗教自由發展也有一定的成就,但這些多半是民間努力的成果。我們更應省思的是:受限於數千年國家至上的華人威權文化影響,在看似一片宗教興榮的背後, 其實仍隱含公部門對宗教諸多不當的威權管理思維。這也可以從歷屆政府的宗教相關法案,總是充滿高強度管理、侵犯宗教內部事務,乃至介入信仰行為(滅香封爐)的內容看出。

並非台灣的部分官員故意如此,這乃是因為數千年來,文官體制下的教育,全然以人本經驗的倫理思想為主流,使得社會的多數知識菁英,過度地倚賴人本經驗,而缺乏對超人類經驗的宗教,有較為客觀的認識,更遑論深刻的體驗。因此表現在國家許多涉宗教的事務上,就會自然地將其世俗化(以世俗法規來套用在宗教管理上),而難以體會其宗教上的特殊性,從而漠視其固有性及世俗國家的難以取代性(註1)。上焉者,雖對宗教有一定的尊重,但總是便宜行事居多,難以在整體制度結構上,積極地為宗教建立合理發展的法制環境,未能履行國家積極保護宗教的義務。下焉者,則無視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深意(或 總是無法體會),因此總是以不信任的、高度管制的態度,在施政或立法,更遑論其能對宗教保有尊重的態度或積極保障的作為。我們今日所要審視的,正是在這樣的文化環境之下,擁抱民主與崇尚人權自由的台灣,其宗教人權自由的法制化環境,是否已足夠完善與成熟?

同時,宗教界也已覺醒到:為了扭轉這樣的傳統文化思維,應先本於憲法及國際兩公約保障宗教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制定《宗教基本法》,作為國家尊重宗教的宣示性法律,方能使台灣的宗教人權之保障,得以明確地法制化而更加具體地落實,使台灣真正成為亞太地區自由民主的標竿,以及世界華人尊重宗教人權的先驅。這也是台灣要進一步深化人權立國理想的應然與必然。適逢台灣此次主辦「印太區域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的時刻,身為主辦國的各宗教團體,深深認為與其只是檢視周邊其他國家的宗教自由人權之發展,我們更不能忽略檢視台灣國內自己有關保障宗教自由人權的法制化問題!

基於對台灣宗教人權長遠發展的重視,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所主辦,中國佛教會、台灣佛教總會、中國宗教徒協會、中華比丘尼協進會以及台灣宗教聯合會協辦,也將於同樣 3/11、12 這兩天的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假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舉辦「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現場將廣邀國內學者專家及各宗教團體代表,一同探討國家基於憲法精神,對宗教自由與人權之積極保障義務,以及目前亟欲推動制定的《宗教基本 法》之緣起與內涵。會議將以宗教的內部事務(教務)、外部事務(俗務)、 內外交涉事務與可能發生的歧視行為等四個面向,從學術及三權分立的實務角度,進行公民的對話與討論。希望能透過對我國宗教人權法制化現狀的檢視, 而讓台灣的民主人權發展更臻完善,成為世界華人之光。

非常歡迎新聞媒體及各界人士,於活動當天蒞臨關注與採訪。

註1:宗教所產生的心靈活動,使人類具有超世俗之「生命醒察力」,以體認生存價值、生活目的與生命意義之所在;同時也具有超越人性弱點之強大「心靈超越力」,能使人散發出自律自省、大公無私、民胞物與的高尚人格;進而展現出普世終極關懷的生命光輝,對社會人心產生撫慰及潛移默化之「苦難療癒力」,使人勇於面對一切困境而得以安心立命於世間;以此三力為基礎,宗教徒更能跨文化、跨國族、跨語言、跨利益,自發的產生具有無遠弗屆的,基於宗教之「善性凝聚力」,從而發揮強大且恆久的淑世力量。而這四種基於宗教信仰所產生的心靈力量,不但是身為國家主人的人民所需要與共享的(無論有無宗教信仰,皆蒙其利),同時也是世俗國家所難以取代的。

媒體採訪聯絡人:陳慈媛
聯絡電話:(0907)508-200
相關活動網站:
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
部落格:https://relig-freedom.blogspot.com/
活動報名:https://goo.gl/forms/gvFCYhdOTrwYbeT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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