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參考之6】人可以沒有宗教,但不可以沒有信仰?

「遠見叢書 — 《賴桑的千年之約》」影片中主人說:「人可以沒有宗教,但不可以沒有信仰,我的信仰就是種樹」, 如果把「種樹」那兩個字,改成「當官」、「從政」、「賺錢」、「做事業」、「 行慈善 」等等詞,也都是說得通的 。

在華人文化中,媒體寧可用大力氣製作影片,來歌頌這種花自己的錢,種樹留給後人的所謂小確幸式的「善行」,卻也不願意對宗教多花一份心思去思考:宗教對人類自己以及全體的生命意義及貢獻,對於宗教師為社會所做的事情,或許他天天在受用,但甚至於不知道有這回事,或者願意花一點時間去感受了解、用一兩句話來稍稍給予分享、宣傳,當然更別提隨喜、讚嘆了。這種現象在華人社會裡,正是人本思想興盛所形成的文化氛圍。

當然這並不是說,宗教師在宗教的實踐當中,會期待社會、媒體的讚嘆或宣揚,這裡說的只是指出一種社會現象而已。

慈濟團體與傳統佛教相切割,除了他們的實質世俗經營者,沒有傳統佛教信仰之外,其實也是深諳這種文化的氛圍所使然: 與傳統的宗教相切割,那麼他的善行沒有了宗教色彩之後,將會獲得更多跨宗教及無宗教信仰者的認同。
當然這無可厚非,也不意味著宗教界對這種作為作負面的批評。 只是藉由此事實,更加說明華人文化的特質而已。

三天前僧伽林僧團的慈善企業--護生善緣公司,向瑞典一家網路程式科技公司,租用網路程式產品。我們寫信告訴他:我們這家公司,是由一位佛教師父所成立的100%社會企業, 基於此公司也被微軟公司認證為NGO團體,而給予贊助的事實,是否他們也可以在價錢方面給予折扣?

當看了護生善緣公司的證明文件之後, 這家瑞典網路程式公司,居然自動就給我們完全免費使用的權限 ,理由很簡單:因為你是宗教團體! 一方面他相信你不會撒謊,二方面他更相信宗教的價值,所以他直接給你免費使用。

免不免費當然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他們對宗教的信仰,以及所表現出來對宗教的直接信任 與贊助態度。這是一種長期宗教文化所薰習出來的社會共同氛圍, 更是一種重要的社會道德基石。

我們想要推動《宗教基本法》的制定,正是希望能夠在台灣的人本社會當中,逐漸彰顯宗教在社會各方面所扮演的 角色與價值,從而平衡一下過度人本主義的文化色彩。

文中提到的影片:http://youtu.be/b71ib3aS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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