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宗教,該用哪種哲學?
法藏法師按:2000多年來的帝制文化,讓華人整體文化,本質上是一種順民文化與國家至上主義文化。
台灣解嚴或者是說真正可以民主化,不過才短短的30年,在本質上我們的順明文化與國家至上主義文化,仍充滿在整個社會上的各個階層。因此我們的文官體制,在管理宗教的時候,總是理所當然的,以像管理一般民間團體一樣的,高密度管制思想在進行思考的。另一方面,我們的老百姓(當然也包括宗教家)也以一種順民(=良民?)的慣性思想,在呼應著這種國家的管理態度。
甚至還有宗教師,以一種主張接受國家財務透明化管理,以自表清淨、心中沒有鬼的,「高尚心態」在呼應當前國家的至上主義之管制思維。並藉此以博得大多數,不了解宗教自由人權的社會大眾之「讚賞」。
這些人,在沾沾自喜於自己的坦蕩無私與社會美名之時,其實是正在殘害所有宗教的尊嚴與人權而不自知!這是華人社會長期過度強調人本主義文化,所長養出來的非典型宗教徒思維。對彼我們固然不必苛責或對立,但絕不能因為慈悲的容忍,而放任此類人殘害宗教人權、自由的作為而表示沉默!
宗教是人類最寶貴的心靈資產,所有的宗教徒,都不要因為狹隘的慈悲與忍辱觀點(在某種意義上,它代表著缺乏道德勇氣的無知與懦弱),而殘害了這份人類保存不易的宗教心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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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六十年前,就已經有所謂的宗教管理法、宗教法人法、宗教團體法⋯⋯好多名稱,核心思維無非就是「政府怎麼管宗教」這樣的概念。
一般來講 ,政府管宗教,本質上就會有一個思考問題,就是說它到底為什麼能管、要管什麼、用什麼哲學在管。這個事情一直以來,並沒有被很好的思考。
—2021宗教基本法面面觀座談會(上)2021.01.27 中台灣教授協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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