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有充分理由,才能立法限制人民的宗教行為】



立法者必須有「滿足及明顯及重大的公益要件」為充分理由,才能以立法的方式,來限制人民的宗教行為(如立即、重大而明顯的公共危害行為)。立法者不能夠以任何一般性的公益為由——即使已經依照比例原則亦然——即對宗教採取限制的立法,否則即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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