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法》之訂定,已勢在必行



所謂上行下效,
在政府公部門傲然違反宗教自由的強力滅香封爐動作之後,
於是有了層出不窮的民間違反宗教自由的案例發生。

佛教固然不主張燒金紙,但看到一般民間宗教信仰,被這樣對待,金紙被傲然地當做垃圾焚燒?
佛弟子將心比心,也同樣感到無法接受!

有人對空污感到特別敏感,我們可以理解,但相對於工業的空汙,焚燒金紙及燃香的所造成的空汙,其實是微乎其微的。

用這麼粗暴的方式,來對待傳統的民間信仰,而不願意去尋求更中庸的方式,來安頓彼此取得雙贏。這顯示出我們的社會不但對多元文化的缺乏尊重,更顯示出社會上部份人對宗教的無知與傲慢。

同時,這也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而我們現正在擬定的《宗教基本法》草案,正也全面地保障了這方面的自由。

(圖片取自臉書「‎捍衛台灣宗教自由和諧」連誠之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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