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權之意義,尚未深植人心】



我國雖於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但受限於數千年強調現世人本經驗思想及君主封建之傳統文化影響,再加上長期戒嚴的政治氛圍,使得我國宗教界、法學界與政府,都甚少對保障宗教人權之深廣意義,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對話,或僅淪為模糊空洞的名詞,難以內化成為我國文化的內涵。

宗教自由的觀念要深植人心,需要時間也需要教育,這是國民對於基本人權的法律意識問題,也是長久以來的文化再提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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