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法的推動,不是為了保護宗教「特權」
「宗教性格是人的本性,那我要講的這句話就是說,其實,既然宗教是多數人的本性,我們就必須要尊重這個人內在心靈對宗教的渴望跟他的需求。所以一個比較文明的社會國家,它對宗教是會予以尊重,因為他尊重每個人的基本天性。我們為什麼要守護,我一直強調它不是為了保護宗教特權,其實是應該講——保護人類的基本權利。」
—大航法師於2018.08.16台灣宗教聯合會成立大會之開示(部分摘錄)
完整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mKwTXf7Izw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