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法立法失利的檢討與再出發
諸位長老、法師、居士:
宗教基本法立法暫緩以來已經過一周,聯合會利用這一周的時間,讓自己及團隊成員接受各方的訊息與批評,同時也沉澱長期辛勞的身心,以致對所有支持與關心者的相關說明文字有所延後,請大家見諒。
宗教基本法是中立、全面、整體與長遠性的基本法案,是國家表達對於宗教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與態度。主要以維護信仰自由、宗教自主與國家制度之平衡,為立法的主要目標;內容皆屬原則、綱領性的說明,法條的擬定大都以國際上認同的普世價值為參據與依歸。因此宗教基本法的制定,基本上無關乎政黨、族群、性别、乃至信仰之差異,對所有的民眾都能同樣受到利益;對國家、社會的長期穩定發展與民眾生命的安頓成長,都能有所貢獻。這正是為什麼台灣宗教聯合會,要長期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原因,這樣的目標,也得到了國內相關的專家、學者以及兩大黨立委的共同認同。
但由於接近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及重要同性婚姻議題的公投,使得所有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推動,都變得非常敏感、困難甚至扭曲,這是時機上的不利因素。其次,由於缺乏社會各界以及立院內部的事先討論過程,誤判法條的共識甚高,以致推動法案的進程過快,在缺乏公眾思考時間與討論空間的情況下,使得社會多數疑慮或反對團體,反應如此激烈,甚至讓人感覺過度抹黑與曲解也大都由此。最後我們也意識到,社會上之所以存在許多的疑慮團體或反對團體,乃是華人文化對於宗教的價值與意義,長期存在著歧見的結果,確實無法一時加以改變。需要本於相互尊重、長期理性溝通,以取得社會公眾的最大平衡點。
以上三項原因,是這次法案推動失利之後,與聯合會同仁共同歸納出來的。雖然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對方外人而言,預先知道這樣的情況確實也不容易。但由於自己的經驗、智慧不足,未能預先意識到這三項原因,辜負了所有支持的教內長老、法師、居士、學者、專家,及友教人士的善意與期待。特別是全力支持法案,幫我們推動法案的前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居士,及共同連署的兩大黨立委 黃昭順、 馬文君與 林岱樺等人,更是辜負了他們的信任與善意,使他們受到了委屈。乃至如宗華教信聯盟黨 朱主席所說,讓全體宗教界都受到了誤解。以上這些,在在都讓本會深深的感到自責、抱歉與不安,也要對我們所有支持的立法委員、學者、專家、友教人士、長老、法師與居士,一同致上深深的歉意!
當然我們也知道,重大法案的推動,一向是非常不容易的,特別是牽涉宗教文化認知如此巨大的宗教基本法更是如此。既然社會大眾對宗教存在價值與意義,存在著如此大的差異,對國家憲法所保障宗教自由的法制化,存在如此多的歧見與誤解,身為這一代的的宗教師(徒)如果不思有以解決,不預先對於國家保護宗教自由人權的法制化,有所思考與準備。那麼未來有可能在國家立法或行政機關,未能慎思明辨的情況下,即仗著社會的民粹聲量,而制定不利於宗教自由發展的法律,這將大大損害我國人民善性心靈的發展。基於這層危機意識,雖然推動宗教基本法暫時失利,但我們並不會因此氣餒放棄,反而要更加嚴謹慎重地推動下一波的立法工程。至於後續具體的做法如何,目前還在繼續整合各界的意見當中,以下先就幾項已經確定的大方向跟大家報告:
一、這部法律既是將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意義,徹底彰顯的一部重要國家心靈法案,本於利益眾生的宗教情懷,我們將持續的再出發、再努力。但為了不影響選舉,因此所有的公開說明或推動動作,都會在年底選舉完成之後才會陸續展開。
二、為了避免誤解及不必要的對立情況再發生,因此日後與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充分溝通討論,並加強社會的各類媒體宣導,是必不可少的過程。
三、今後我們的新版本,盡量將條文限縮在學理上「純基本法」的範圍內,並透過事先的公開討論,接受各界的批評與修正之洗禮,這樣爭議性應該可以減到最低。因為強調「原理、原則」的條文,其實也是未來最有力量的思想防護。例如《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條文只有10個字,但這十個字的原則,就可延伸出一部宗教基本法。同理,只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好好的思維與斟酌,並且透過社會的公開討論與思想激盪,進行適當的再修正。將來一定可以通過一部精簡扼要,且社會各界都可以接受的《宗教基本法》。我們也有信心相信,藉此法也可以對未來的所有宗教相關法律,作最大的防護。
關於這次宗教基本法推動的總結,就暫時說到此。雖然各界批評的聲音,聽了讓人難過,但畢竟那都是有因緣的,聯合會的諸位法師居士們都虛心接受,同時也表達了對所有批評的感恩之情,這不只是讓我們成長,同時也讓我們有機會自我懺悔。
未來立法的路還很長,我們將秉持著報三寶恩、國家恩與眾生恩的理念,謙卑地繼續努力。也希望各界未來都能抱持著永續利他的動機與思維,在利益全體民眾的共同目標下,超越極端的對立思維,在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上建立共識,彼此理性和諧討論。我們也同時希望:未來在宗教基本法的制定過程中,能共同成功做一次非政治考量的,沒有對立、排他,沒有鬥爭、挑撥的理性對話,由立院作出圓滿的溝通與整合,獲致最周延的條文,建立一個人類可以共享的價值與未來。這將是全國人民之福,也是全世界人類之福!
2018/10/30
宗教基本法立法暫緩以來已經過一周,聯合會利用這一周的時間,讓自己及團隊成員接受各方的訊息與批評,同時也沉澱長期辛勞的身心,以致對所有支持與關心者的相關說明文字有所延後,請大家見諒。
宗教基本法是中立、全面、整體與長遠性的基本法案,是國家表達對於宗教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與態度。主要以維護信仰自由、宗教自主與國家制度之平衡,為立法的主要目標;內容皆屬原則、綱領性的說明,法條的擬定大都以國際上認同的普世價值為參據與依歸。因此宗教基本法的制定,基本上無關乎政黨、族群、性别、乃至信仰之差異,對所有的民眾都能同樣受到利益;對國家、社會的長期穩定發展與民眾生命的安頓成長,都能有所貢獻。這正是為什麼台灣宗教聯合會,要長期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的原因,這樣的目標,也得到了國內相關的專家、學者以及兩大黨立委的共同認同。
但由於接近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及重要同性婚姻議題的公投,使得所有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推動,都變得非常敏感、困難甚至扭曲,這是時機上的不利因素。其次,由於缺乏社會各界以及立院內部的事先討論過程,誤判法條的共識甚高,以致推動法案的進程過快,在缺乏公眾思考時間與討論空間的情況下,使得社會多數疑慮或反對團體,反應如此激烈,甚至讓人感覺過度抹黑與曲解也大都由此。最後我們也意識到,社會上之所以存在許多的疑慮團體或反對團體,乃是華人文化對於宗教的價值與意義,長期存在著歧見的結果,確實無法一時加以改變。需要本於相互尊重、長期理性溝通,以取得社會公眾的最大平衡點。
以上三項原因,是這次法案推動失利之後,與聯合會同仁共同歸納出來的。雖然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對方外人而言,預先知道這樣的情況確實也不容易。但由於自己的經驗、智慧不足,未能預先意識到這三項原因,辜負了所有支持的教內長老、法師、居士、學者、專家,及友教人士的善意與期待。特別是全力支持法案,幫我們推動法案的前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居士,及共同連署的兩大黨立委 黃昭順、 馬文君與 林岱樺等人,更是辜負了他們的信任與善意,使他們受到了委屈。乃至如宗華教信聯盟黨 朱主席所說,讓全體宗教界都受到了誤解。以上這些,在在都讓本會深深的感到自責、抱歉與不安,也要對我們所有支持的立法委員、學者、專家、友教人士、長老、法師與居士,一同致上深深的歉意!
當然我們也知道,重大法案的推動,一向是非常不容易的,特別是牽涉宗教文化認知如此巨大的宗教基本法更是如此。既然社會大眾對宗教存在價值與意義,存在著如此大的差異,對國家憲法所保障宗教自由的法制化,存在如此多的歧見與誤解,身為這一代的的宗教師(徒)如果不思有以解決,不預先對於國家保護宗教自由人權的法制化,有所思考與準備。那麼未來有可能在國家立法或行政機關,未能慎思明辨的情況下,即仗著社會的民粹聲量,而制定不利於宗教自由發展的法律,這將大大損害我國人民善性心靈的發展。基於這層危機意識,雖然推動宗教基本法暫時失利,但我們並不會因此氣餒放棄,反而要更加嚴謹慎重地推動下一波的立法工程。至於後續具體的做法如何,目前還在繼續整合各界的意見當中,以下先就幾項已經確定的大方向跟大家報告:
一、這部法律既是將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意義,徹底彰顯的一部重要國家心靈法案,本於利益眾生的宗教情懷,我們將持續的再出發、再努力。但為了不影響選舉,因此所有的公開說明或推動動作,都會在年底選舉完成之後才會陸續展開。
二、為了避免誤解及不必要的對立情況再發生,因此日後與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充分溝通討論,並加強社會的各類媒體宣導,是必不可少的過程。
三、今後我們的新版本,盡量將條文限縮在學理上「純基本法」的範圍內,並透過事先的公開討論,接受各界的批評與修正之洗禮,這樣爭議性應該可以減到最低。因為強調「原理、原則」的條文,其實也是未來最有力量的思想防護。例如《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條文只有10個字,但這十個字的原則,就可延伸出一部宗教基本法。同理,只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好好的思維與斟酌,並且透過社會的公開討論與思想激盪,進行適當的再修正。將來一定可以通過一部精簡扼要,且社會各界都可以接受的《宗教基本法》。我們也有信心相信,藉此法也可以對未來的所有宗教相關法律,作最大的防護。
關於這次宗教基本法推動的總結,就暫時說到此。雖然各界批評的聲音,聽了讓人難過,但畢竟那都是有因緣的,聯合會的諸位法師居士們都虛心接受,同時也表達了對所有批評的感恩之情,這不只是讓我們成長,同時也讓我們有機會自我懺悔。
未來立法的路還很長,我們將秉持著報三寶恩、國家恩與眾生恩的理念,謙卑地繼續努力。也希望各界未來都能抱持著永續利他的動機與思維,在利益全體民眾的共同目標下,超越極端的對立思維,在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上建立共識,彼此理性和諧討論。我們也同時希望:未來在宗教基本法的制定過程中,能共同成功做一次非政治考量的,沒有對立、排他,沒有鬥爭、挑撥的理性對話,由立院作出圓滿的溝通與整合,獲致最周延的條文,建立一個人類可以共享的價值與未來。這將是全國人民之福,也是全世界人類之福!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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