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示摘錄】人民的心靈自由、宗教自由,是絕對不能交給政府的最後底限

在政治上面,我們透過選票,幾乎把我們的經濟權、人事權、還有所有的法律制定權、解釋權、執行權,通通交給了政府。我們人民幾乎一無所有,我們人民只剩下最後、來自於心靈的自由、宗教自由,是絕對不能給的。
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政治是極為自私的、我執的利益團體所形成的,他來自於人間。那是無明的一群人,跟我們一樣,但他不一定有宗教信仰。⋯⋯我無意去抹黑政治人物,很殊勝的政治人物也一定有,像印度的甘地、美國開國總統華盛頓,都是很殊勝的。但在東方,殊勝的政客是很少見得到的,那麼這是一個文化問題,我們不談。那麼你懂,政治文化本來就擁有私慾,它才能夠形成政治的結合,因為它就是人間的,它又不是宗教。唯有宗教,是來自於聖性的結合,它是人類、地球上面,唯一能夠超越政治、超越物質面,給人類安全、安慰、安穩、安心、安頓的力量。如果,人民再把這最後安頓的道德、聖性力量,再交給政府,那人民是完全沒有力量可以反抗政府了。而政府就可以「絕對的權力,有絕對的墮落」。(影片時間:21:35-23:52)

⋯⋯

因此,所謂的人間政府,它基本上是一個無明的、以利益為主、凡俗價值為主的、政治的集團。人民為了要讓國家能夠長久下去,他必須保留以宗教為代表的安頓力量、跟精神文明的道德力量。宗教是人類最後的道德堡壘,宗教是人類最後的精神、良知堡壘。你看我們佛教徒連一隻螞蟻都不願意殺,何況我們要製造殺人的法律?這就是因為我們有道德。我們這個道德不是來自於政府給的,甚至不是來自於學校教育教的,是你自發去受的。

⋯⋯這種自發的力量,才是人類真正的精神大力量,而這個力量,也是維繫人類的文明能夠健康發展的主要內涵。你很難靠一個一個政黨的互相侵鍘、國與國之間互相自私、買賣,這樣你能夠獲得足夠的社會安穩。當然他還是會進步,但是不足。很可能會顛倒,所以西方,它很清楚的知道,從西方到東方的台灣,日本、韓國他們的憲法,跟我們的憲法都一樣,一定有這麼一條「憲法必須保障宗教的自由、確定政教分離的制度」,原因就在這裡。政教為什麼要分離?如果政教不分離,甚至介入宗教,或者宗教介入政治,那這樣宗教就被污染了,要不就是宗教被政治利用、綁架了,所以一定要獨立。

有人說:「為什麼你們宗教就不用被法律監督金錢?人民團體都要,為什麼你們宗教就可以不要?」因為宗教不是一般的人民團體,宗教是來自於人民最後的精神道德的堡壘。它在沒有任何政府之前,它就有了宗教。之所以是宗教,它意謂著一種道德,意謂著一種生命的自我修煉。那你說:「這樣沒有喔,有那個斂財的、有那騙色的。」沒問題,斂財騙色已經超出了宗教保護的範圍之內,它早就是民法跟刑法所要治的了。你看斂財好了,馬上就可以去告他,⋯⋯,直接國家就介入了,這是要介入的,因為已經到了東窗事發,有人去告,那你就可以去處理,因為有事項證據。這時候沒有人會再拿所謂宗教自由來對抗,沒有。所以他也不可以去詐欺,詐欺是屬於「人」的部分,不是宗教的「聖性」那一部分。諸位聽得懂嗎?所以不用擔心說,不立宗教法,什麼有詐欺、斂財、洗錢⋯⋯台灣的洗錢條例很完整的,現在連五十萬進出郵局,通通要報備,沒有出家人、寺廟可以例外。⋯⋯這樣懂意思嗎?所以也不用擔心那麼多。(影片時間:24:35-28:56)


–逐字稿節錄自【用大乘的菩提心談宗教法】法藏和尚 開示於外埔般若學舍(20170709)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VkPGBCN8p88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禮請台中南普陀寺住持 宗興大律師,出任聯合會創會會長!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入會及贊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