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澳洲新聞【首都人權委員會促聯邦制定人權法 確保宗教信仰自由】

摘:澳洲首都行政區(ACT)人權委員會最近敦促,聯邦政府需制定全面的人權法來保證澳洲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遞交的意見書中說:“除首都行政區和維多利亞州外,澳洲其它州和地區缺乏宗教信仰自由保護法,這意味著宗教信仰自由和其它基本的人權一樣,在澳洲沒能得到足夠的保護。 ”

http://www.epochtimes.com/gb/18/5/26/n10428025.htm/amp

全文如下:

首都人權委員會促聯邦制定人權法
確保宗教信仰自由
2018年05月26日8:16 AM


【大紀元2018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欣怡澳洲堪培拉編譯報導)首都行政區(ACT)人權委員會最近敦促,聯邦政府需制定全面的人權法來保證澳洲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據堪培拉時報報導,ACT人權委員會就宗教信仰自由審查遞交的意見書於上週五公佈於眾。前聯邦律政部長(Attorney-General)雷鐸(Philip Ruddock)牽頭組織了對澳洲信仰自由法律的審查工作。

ACT人權委員會表示,雖然ACT地區是澳洲僅有的兩個明確法律規定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地區之一,但由於缺乏對應的聯邦政府級別的法律條文,使某些權利不能得到實際保護。

遞交的意見書中說:“除首都行政區和維多利亞州外,澳洲其它州和地區缺乏宗教信仰自由保護法,這意味著宗教信仰自由和其它基本的人權一樣,在澳洲沒能得到足夠的保護。 ”

“我們認為,澳洲需制定全面的人權法來保護所有的人權,包括宗教信仰自由。”

雖然ACT人權委員上週五遞交了有關全澳人權問題徵詢的最終報告,但未想到這麼快即被公佈於眾。人權問題徵詢是在2017年,聯邦通過法律承認同性婚姻後被啟動的。

意見書中還提出:ACT人權委員會支持將現有的聯邦反歧視法修改成全面的人權保護法來明確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方案,但前提條件是現有的州和地區的反歧視法依然有效。

“為能提供全面的保護,法律有必要規定廣泛的責任和義務來保護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其它人權。”

“我們需警惕別採納單一的宗教自由保護法,因為這可能會導致預期外的結果。”

ACT人權委員會還警告單一的法律容易被濫用。ACT地區已經有全面的保護人權的法律條文框架,其中包括反對宗教歧視。

首都行政區政府此前就人權問題徵詢發表的意見說,徵詢最終得出的結果或許會破壞或廢止ACT地區已有的人權保護法。

ACT政府在遞交的意見中稱:“涉及到為某些個人或群體提供商品和服務方面,ACT政府認為不應再為可能反對宗教的人提供更多的例外或豁免。”

意見書中還提及,ACT有自己的議會流程通過相關法律,如將聯邦議會的意志強加給首都居民,會起到否決或破壞首都行政區民主流程的作用,讓社區感覺權力被剝奪。

就全澳人權問題的徵詢迄今為止已收到近1.65萬份遞交的意見,其中3千條已在網站公佈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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