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法與其他宗教法律】

宗基法是高位的指導原則,先制定之後,視實際運用再看是否要制定宗教團體法或宗教法人法,其態度基本是開放的 。

至於目前的基本法內容,有些是涉及實際操作的部分,日後在立院討論草案時,確實可以考慮先撤銷或修改,讓宗教法基本的法案,可以得到更多人的共識,以早日通過。 藉此以早日彰顯國家對宗教的保護與支持之態度, 從而達到保護全國人民的心靈之目的。😇

文/台灣宗教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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