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信仰自由、減少「宗教亂象」的根本之道——從重視「宗教教育」開始

摘:「在人類歷史發展的發展中,宗教與教育可說是原始人類最早進行的重要文化活動,而且這兩種活動往往都是不可分的。人類所進行的宗教活動其實就具有教化或教育的作用。
就台灣經驗來說,目前社會大眾對於宗教產生兩極化的態度,要不就是對於宗教採取輕蔑不尊重的態度;要不就陷入盲從或狂熱,有些人甚至將宗教視為斂財或謀取名位的工具。這些都是因為沒有實施正確的宗教教育所致。

回顧國內教育體制內,宗教一直被等同於「迷信」、「灌輸」等觀念,與宗教有關的課程並不見容於學校中,尤其是公立學校中,甚至隸屬於某些宗教的私立學校也非以該宗教的教義,而是以升學率來作為對學生與家長的號召。然而,信仰是人生的力量,宗教不但具有撫慰人心的作用,而宗教學校也提供人們倫理生活的指引、生命意義的探尋,對於人心的安頓、心靈的淨化,社會的安定,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摘自〈淺談宗教教育與道德之關係〉/顏孝伃

見全文:http://www.nhu.edu.tw/~society/e-j/72/72/7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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