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共產天后宮違建 南市府限7天拆除

按:我們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第30條:宗教土地取得,即對宗教使用土地取得及規定,有明確的保障意義在其中。
根據內政部官員自己公開的說法,臺灣的宮廟、寺院,真正合法取得土地使用的,祇有0.2%,很多寺院一直未能取得合法土地之使用。目前農地建設工廠,已經有正式的法律給予解套。而建於農地上的宗教建築物,其污染尚且低於工廠,但仍然沒有正式的法律給予保障?!
我們唯有通過《宗教基本法》之後,日後才能夠有明確的法律,對宗教土地使用, 做明確而合理(不至於無限擴張)的保護。

原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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