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基法第三冊書摘】立法的路還很長,我們謙卑地繼續努力

當然我們也知道,重大法案的推動,一向是非常不容易的,特别是牽涉宗教文化認知如此巨大的宗教基本法更是如此。既然社會大眾對宗教存在價值與意義,仍存在著差異,對國家憲法所保障宗教自由的法制化內容與作法仍有歧見,身為這一代的的宗教師(徒)仍本於對於國家保護宗教自由人權的法制化理想,繼續思考與準備。以嚴謹、慎重的態度,繼續推動立法工程。後續具體的做法,目前雖仍在繼續整合各界的意見當中,以下先就幾項已經確定的大方向跟大家說明:

(一)這部法律既是將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意義,徹底彰顯的一部重要國家心靈法案,本於利益眾生的宗教情懷,我們將持續地再出發、再努力,並在適當的時機,漸次地展開公開說明與推廣活動。

(二)為了避免誤解及不必要的對立情況再發生,因此,日后將與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充分溝通討論,並加强社會的各類媒體宣導,是必不可少的過程。

(三)今後我們的新版本,佳量將條文限縮在學理上「純基本法」的範圍内,並透過事先的公開討論,接受各界的批評與修正之洗禮,這樣争議性應該可以減到最低。因為强調「原理、原則」的條文,其實也是未來最有力量的思想防護。例如《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條文只有十個字,但這十個字的原則,就可延伸出一部宗教基本法。同理,只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好好的思維與斟酌,並且透過社會的公開討論與思想激盪,進行適當的再修正,將來一定可以通過一部精簡扼要,且社會各界都可以接受的(宗教基本法》。我們也有信心相信,藉此法也可以對未來的所有完教相關法律,作最大的防護。

未來立法的路還很長,我們將秉持著報三寶恩、國家恩與眾生恩的理念,謙卑地繼續努力。也希望各界未來都能抱持著永續利他的動機與思維,在利益全體民眾的共同目標下,超越極端的對立思維,在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上建立共識,彼此理性和諧討論。我們也同時希望,未來在宗教基本法的制定過程中,能共同成功做一次非政治考量的、没有對立、排他、沒有鬥争、挑撥的理性對話,由立院作出圓滿的溝通與整合,獲致最周延的條文,建立一個人類可以共享的價值與未來。這將是全國人民之福,也是全世界人類之福!

(本文作者為台灣宗教聯合會執行長)

——摘自〈論制定《宗教基本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法藏法師)/《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p.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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