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呼籲政府擬定國土計畫應考量宗教團體需求,以維護宗教永續發展】

按:此時,我們正需隨時注意所在地政府的相關公告,如果發現有對自己寺院道場土地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趕快提出要求地方政府想辦法修正。

摘:宗教是人民心靈的依靠,宗教建築不能脫離人群,宗教也不是污染性產業,因此也呼籲地方政府草擬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時,應開放在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展地區都能取得宗教用地,讓宗教建築能貼近人民聚落,才能淨化人心、教化社會,讓宗教得以永續發展。

全文如下:

宗教是台灣多元文化的一部分,也是社會的安定力量,淨化人心、教化社會,可以說是台灣的珍寶!宗教團體宣揚教義、從事宗教活動及保存宗教文化,都需要宗教建築,而宗教建築必須坐落在土地上,因此宗教團體能否取得宗教用地,是我國宗教永續發展的關鍵。

我國不動產物權採登記制度,因此登記主體是宗教團體能否取得宗教用地的重點,倘若寺廟尚未辦理寺廟登記,並非不動產登記主體,自然無法取得宗教用地,因此呼籲政府應再次開放補辦寺廟登記,讓宗教團體可以取得登記主體資格。雖然過去政府曾經開放四次補辦寺廟登記,但因為宣導不足、門檻過高導致效果不彰,所以再次開放補辦寺廟登記時,也應留意門檻限制,並且廣為宣導,才能確保寺廟都可以完成補辦登記,達到寺廟合法化。

此外,因為國土計畫即將在111年5月1日全面實施,目前各縣市政府正在草擬縣市國土計畫,因此呼籲地方政府應在國土計畫中,考量寺廟取得宗教用地的需求。且宗教是人民心靈的依靠,宗教建築不能脫離人群,宗教也不是污染性產業,因此也呼籲地方政府草擬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時,應開放在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展地區都能取得宗教用地,讓宗教建築能貼近人民聚落,才能淨化人心、教化社會,讓宗教得以永續發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原文連結:https://bit.ly/34iaY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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