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宗教所在土地,請關注所屬縣市之「國土計劃」,以保障自身權益!

目前各縣市政府均已建立「國土計劃」網站,且針對各縣市的國土計劃草案,大部分已經完成,且有些正依「行政程序法」的規定,進行公告中!可以上網查詢!

若有不清楚、或自覺權益有受損之虞,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主管機關提出意見。主管機關應於公開展覽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彙整人民或團體意見,併同申請使用許可書圖文件報請審議。

※時程:國土計畫法業於105年5月1日施行,依據該法第45條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應於107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又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容應依全國國土計畫指導事項辦理,其計畫形成過程應依法辦理徵詢意見程序、公開展覽及公聽會等。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各縣市國土計畫資訊網連結(請點入本網址):
http://urbanscapetw.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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