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逐字稿】國家若重視宗教的發展,請給宗教適當的鞋子穿

李永然人權大律師 講於 2019.11.28 高雄場 宗教合法化連署說明會 (影片有字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u3uI_C1gpE

摘錄:

而我最不希望看到,這一個國土計畫法,109年5月1日,一旦確定各縣市政府的國土計畫,正式實施以後,而我們這麼棒的宗教,只能到鄉村去、只能到原住民區⋯⋯各位,這不是我們所要看到的台灣。

再說,我們今天,其實宗教界誰不想合法?但是,你如果讓我穿小鞋,你又罵我說:「為什麼你不穿鞋?」是我不穿鞋,還是鞋子太小?你沒有給我適當的鞋子穿。如果你今天重視宗教的發展,你當然就會去規劃宗教怎麼樣去適合地發展。你有沒有聽過,你要發展宗教,不需要組織團體?你有沒有聽過,組織團體要發展宗教,不需要有土地?當然都需要。

所以,如果你沒有給他提供適當的土地⋯⋯所謂適當土地,不是說你政府拿錢買給我,我來建廟,不是啊!是你要規劃出我可以利用的土地,就好像日本一樣。人家日本《宗教法人法》,日本尊重宗教的發展,所以日本對宗教的部分,在用地上,他有一些特別的規定。而我們台灣有沒有?我們台灣並沒有,而且,現在是縮得更厲害。所以,我們是希望,我們必須要把意見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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