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引用】印尼法律規定,人民不可以是無神論者——落實於民主法治的宗教至上

印尼首都省長鍾萬學在公開競選活動時發言,表示他的競爭對手引用《可蘭經》第五章第五十一節的內容,「有信仰的人們啊~你別讓猶太教徒與異教徒,成為你們的領導者」,是「利用宗教欺騙選民的手段」,因此惹上官司。
原因是身為基督徒的鍾萬學,僭越了原本應屬於伊斯蘭教士的職責,詮釋了《可蘭經》的內容,確實有失當之處(鍾萬學也不止一次對此公開道歉)。所以,這次雅加達地方法院依法審理,判處鍾萬學褻瀆宗教罪。

事實上,「至高無上的有神論」是印尼立國的基本原則。這不但是大多數民眾的共識,更透過了民主的立法程序,落實在典章制度中。印尼民眾依法不可以是無神論者,必須在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佛教與儒教六個法定宗教中,擇一信仰。

閱讀全文:https://news.readmoo.com/2019/10/30/indonesia-2/

全文如下:

印尼法律規定,人民不可以是無神論者
發表於 30 10 月, 2019 BY READMOO編輯團隊

文/ 何景榮

印尼雅加達首都特區的現任省長鍾萬學,因為褻瀆宗教罪,遭到雅加達地方法院求處兩年刑期。消息傳出,台灣鄉民紛紛指責「印尼司法不公」「民主政治的淪喪」「印尼最悲哀的一天」,甚至有鄉民繪聲繪影地描述,「印尼開始出現了各種排華現象」。看到台灣一下子能蹦出這麼多的鍵盤印尼專家,稍感欣慰,證明了在台長期被忽略的東南亞研究,已經成為(一日)顯學了!

不過,在想對印尼說三道四之前,我希望大家要先了解印尼「建國五原則」(Pancasila)的第一條:至高無上的有神論(Ketuhanan yang Maha Esa)。在印尼,宗教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底線,就像皇室之於泰國人;自由或資本主義之於美國人那樣(說錯了別怪我,雖然我在美國住過五年,但是也不敢保證我了解這個三億人口大國的立國基本原則。所以某些台灣鄉民可以在短時間內這麼了解兩億七千萬人口的印尼,我也只能說偉哉鄉民了!)。如果我們懂得了解、尊重別人國家的立國基本原則,再來看印尼首都省長一連串的相關事件,那麼很多讓台灣鄉民覺得光怪陸離、進而義憤填膺的事,實際上都能有很合理的解釋。

我們選舉看統獨,印尼選舉看宗教

雅加達是我的第二故鄉,我在那裡出生。鍾萬學擔任省長後,我於二○一五年在雅加達長期就學,這兩年更是頻繁往返台北與雅加達之間。身為一個外國人,我見證了雅加達在市政發展上的進步,也肯定鍾萬學當首都省長的表現。然而,雅加達選民日前透過了公平、公正、公開的民主選舉,表達了他們認定「宗教至上」的原則,所以由穆斯林學者阿尼斯,擊敗現任省長鍾萬學而勝選。

很多台灣人覺得印尼的首都首長選舉,看宗教、不看政績,非常奇怪。但是回過頭來想想,我們台灣自己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台北市也曾經發生過現任市長政績滿意度超高,最後卻連任失利的情況。台灣的首都市長民選已經超過二十年,在多數的台灣選舉中決定選戰成敗的關鍵,似乎不在政績,而在「省籍」與「統獨」這些與實際建設沒有直接關連的議題。雅加達選民有權用「宗教」來決定他們的選票歸屬,就像台灣選民有權依據「省籍」與「統獨」來投票一樣。這是人家自己的選擇,外人應該尊重,沒必要去說些「鍾萬學落選,印尼民主政治面臨危機」這類的危言聳聽!

落實於民主法治的宗教至上

承前所言,「至高無上的有神論」是印尼立國的基本原則。這不但是大多數民眾的共識,更透過了民主的立法程序,落實在典章制度中。印尼民眾依法不可以是無神論者,必須在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佛教與儒教六個法定宗教中,擇一信仰。印尼設有中央部會層級的宗教部,掌管包括婚姻與財產繼承等等、在其他國家歸類為民事相關的業務內容。至於褻瀆了上述六大宗教的任何之一,都會被判定為印尼法律的刑事重罪。

了解到印尼宗教至上的立法原則,再來看鍾萬學當初在公開競選活動時的發言。鍾萬學表示他的競爭對手引用《可蘭經》第五章第五十一節的內容,「有信仰的人們啊~你別讓猶太教徒與異教徒,成為你們的領導者」,是「利用宗教欺騙選民的手段」,因此惹上官司。我並非伊斯蘭教的教義專家,不敢妄加評論;然而身為基督徒的鍾萬學,僭越了原本應屬於伊斯蘭教士的職責,詮釋了《可蘭經》的內容,確實有失當之處(鍾萬學也不止一次對此公開道歉)。所以,這次雅加達地方法院依法審理,判處鍾萬學褻瀆宗教罪。包括支持鍾萬學的現任總統佐科威、反對鍾萬學的前總統蘇西洛前總統,皆無涉入審判過程。台灣鄉民或許可以質疑印尼法官的立場過於保守,但沒必要去批評人家國家的立法原則與司法體制。

另外,有人質疑「網路上流傳鍾萬學的發言影片,是經過敵對陣營變造的,用來當作定罪的證據,是對鍾萬學的司法迫害」。試問:鍾萬學與他的辯方律師,怎麼可能拿網路上變造過的、對他不利的影片,當成替自己辯護的呈堂證供?雅加達省長的隨行攝影官、現場眾多鍾萬學的支持群眾,難道沒有人會拿出未經變造、有利於鍾萬學的影片嗎?鄉民們未免太低估鍾萬學與其辯護律師的智商了!整個審判過程皆公正公開,也依據印尼法律明定的條款來定罪,而被告鍾萬學也保有繼續上訴的權利。看到台灣鄉民們大聲斥責外國司法判決,強調「印尼司法不公」「這是印尼最黯淡的一天」等等,只能說鄉民們都住海邊,管太大了!

華人血統是你們判斷是非的標準?

做為一個在雅加達居住過的外國人,我認為鍾萬學是一個表現不錯的省長,他大刀闊斧推動建設、改革吏政,這些都值得肯定。令人遺憾的是,一個表現好的印尼公僕,卻成為台灣少數媒體與網路鄉民的造神標的;而將鍾萬學神格化的理由,竟然是出自於他的華人血統!

所以在過去半年內,時常看到台灣充斥著「印尼華僑擔任雅加達市長」「華裔的鍾萬學若是當選,將翻轉印尼歷史」等等的妄言。說鍾萬學是印尼華「僑」,也是好笑!鍾萬學並非中國出生、後來僑居到印尼的中國外僑;鍾萬學就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印尼人,只是具有華人血統罷了!人家要選印尼首都省長,強調愛印尼、力行本土化都來不及了!台灣鄉民卻沒事硬要幫他認祖歸宗,強加他的選舉包袱。到底是愛他還是害他啊~更何況,印尼是一個多元族群國家,有三百多個法定民族,占總人口一%多的印尼華人(suku Tionghoa,印尼官方稱為「華族」),只是印尼其中的一個少數族群;若是少數族群當選地方首長,就叫做翻轉印尼歷史,那我真的不知道印尼已經被翻轉過幾次了!

所以,台灣人啊!如果你只是因為鍾萬學的華人血統,就義無反顧地力挺他,請停止你們的種族主義立場!因為這已經傷害了非華族台灣人的情感,因為在台灣,不管是原住民、新住民還是新二代,有很多非華族血統的正港台灣人,跟你們一起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如果華族台灣人們最尊崇的,只是「炎黃子孫」這頂種族主義的大帽子,那非華族台灣人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當台灣有一天跟來自華人國家的敵人交戰時,你們會依據自己的種族與血統,而選擇與敵人站在一起;反而是非華裔的、東南亞裔的台灣國民,這些因為不是純正炎黃子孫,而被歧視過的新住民與新二代,才會為了我們納過稅、盡過國民義務的祖國台灣,奮戰到最後一刻?

到底要用怎樣的觀點來看待鄰國?

最後,我不免俗地要透過鍾萬學的落選與判刑,順道談談「以人為本」的新南向政策。首先,很多台灣人還不知道要尊重我們鄰國的「友人」與「他人」。請回想二○一六年泰皇過世、泰國舉國哀悼之際,台灣某些媒體與網路鄉民,卻對泰皇家務事說長道短,繪聲繪色地描述各種陰謀論,甚至肆意批評泰國的政體與國家制度。這樣自大且無理的舉止,不但傷害台泰兩國的民間友誼,更逼得泰國駐台代表處公開出來抗議!現在,針對印尼國內自己的一場選舉、一項司法判決,希望台灣人能夠學到之前的教訓,別再用自己的價值觀,硬套在他人的國情與法律之上,將印尼民意與司法體系的判決,解讀為如喪考妣的世紀悲劇,反而傷害了印尼與台灣之間,正在發展且日趨緊密的關係。

當然,在學會尊重他人之前,也請搞清楚誰是「自己人」、自己是「哪國人」,不要妄想利用一個以血統來定義、事實上不存在的「大中華」,做為與東南亞國家之間的聯繫方式。如果我們繼續高唱「華僑」「華人」「炎黃子孫」這些論調,視為我們與東南亞國家裝熟、攀關係的捷徑,不但是在僭越鍾萬學等華裔東南亞人的國家認同,也是在幫另一個華人占多數的國家競爭者,在東南亞這片天地裡造橋鋪路、替他人作嫁。每天妄想透過「華人」這層關係打入東南亞市場的人,你難道忘了最多炎黃子孫的,就是對我們最不友善、每天在東南亞跟我們台商搶飯碗的那個國家嗎?別因為「華人血統」這類的理由,左右了我們的理智,失去了對其他國家的應有尊重,以及忘了我們自己是誰。

※ 本文摘自《上一堂很有事的印尼學》,原篇名為〈台灣選舉看統獨,印尼選舉看宗教〉,立即前往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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