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書摘】建立一個比較良善的、符合保障宗教自由精神的宗教法制環境

建立《宗教基本法》主要是尋求:「一個比較良善的,符合《憲法》以及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宗教自由精神的基本宗教法制環境,讓國家有保護宗教的正確認知、做法與高度,宗教本身也能有一個良善的發展空間,自覺地努力修養自己、淨化社會」。這便是國家與宗教各自的角色與定位,互相扶持,為人類福祉而努力!

文/吳威志教授

—摘自《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覺醒》p.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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