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宗教基本法》來轉眾生的心,這是出家人份內、該為眾生做的事

我常說,國家不進步,國家的文官要負很大的責任。今天,台灣的宗教難以彰顯它的價值,所以我們得為它出來講話,所做的其實是在翻轉五千年來的文化。而這一切是為了人民,不是為自己,甚至不是為佛教。因為,身為一個出家人,如果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有佛性,也就是,每個人對自己負責,這也就是民主的意義。

就像佛陀出世以來,他沒有自封法王,而是讓僧事僧決、做羯磨法。他認為僧團的事務,要由每一位僧人自己負責任,為這個你想住的道場,或佛法的真理,勇於站出來,聲明哪個是對、哪個是錯。從這件事就看出來,世尊他真心地用心,知道每個人都有內在的覺性,都必須對自己的生活、自己面臨的問題負責任、做出努力。因此,在民主時代當中,我們教導人民為自己負責任,為你所居住的國家找尋真理,這是你該對自己負責任的地方。

在五千年華人文化之下,我們的文官或人民,當年在儒家掛帥的威權時代,長養出來的思惟就是監督控管、國家為大。但是歷史的機緣在我們手中,我們第一次有這個機會,去說清楚講明白,那我們就努力地說,但不能太慢,太慢就弱掉、沒力氣了,所以大家要積極一點。「積極」是心不急,但動作要努力,它跟「心急」是不一樣的。積極,是一種看到真理的價值,看到眾生的苦難,而不忍聖教衰、席不暇暖,把自己的安樂置之度外,這叫「積極」;而「心急」,是一種渴求、苛求的情緒跟得失心。

能不能成功?我不知道。但就是一直往前走,走到沒路為止。環境是應著我們的努力而轉變的,這叫做「境隨心轉」。智者轉心不轉境,愚者轉境不轉心,那我們就來轉心吧!每一次的講解都在轉心,而這是我們出家人份內、該為眾生做的事,我們就冷靜地該做就做,這樣而已。

—文字節錄自 法藏法師之演說,出處:【以各宗教面臨的問題與困境,探討宗教基本法的適用與解疑】法藏法師,林明龍,講於花蓮和南寺20171011(下集) (字幕版)
https://youtu.be/WdKop54u7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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