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搶先看】宏安法師:以「財務透明化」的高帽要求宗教界財務公開,明顯侵犯到宗教團體財務自主的權利

新書《宗教自由之維護與宗教用地之保障——宗教人權覺醒三週年建言》精彩內容搶先看!

📝 節錄自 宏安法師〈 政府應完成《宗教基本法》立法,確保宗教團體之人事、財務自主權〉一文:

「當初內政部提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會受到宗教界反彈的原因,也是因為行政過度干預,多數條文已侵害宗教團體人事自主精神及宗教團體財務自主。現今許多人打著「財務透明」的旗幟,要求宗教團體公開財務狀況,然而宗教團體並非營利單位,其財務往往與信徒有著密切的關係,信徒基於對宗教團體的信任來捐贈財物,牽涉到個人的隱私,與一般的社會大眾並無直接關連,若以「宗教界財務透明化」的高帽子來作為公開的要求並不恰當,明顯侵犯到宗教團體財務自主的權利。」

文/釋宏安法師(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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