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宗教基本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參考之10】太極門假稅冤案

圖片取自:平反1219行動聯盟 https://act1219.org/

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就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也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國稅局依舊繼續違法發單並移送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土地與財產⋯⋯。

今天2020年8月21日,對太極門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他們的財產,因一個冤假稅案,即將被拍賣!過了今天,你覺得跟你沒關的今天,有一天,也有可能發生在你身上。不要覺得不可能,因為24年前,他們也覺得不可能。

【懶人包】一窺太極門假案的真實面貌|平反1219 https://youtu.be/6SFdVftewzI

【延伸閱讀】

不向假案屈服!國際宗教學者讚太極門

https://news.m.pchome.com.tw/society/newstaiwandigi/20200823/index-59817735232380279002.html

美專家驚訝:台灣正上演太極門宗教迫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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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法師謂: 「看了以上新聞,真的令人懷疑,我們距離所謂的民主人權法治,到底還有多遠?!」

所以,千萬別相信政府說的:台灣的宗教自由人權保障很充沛之類的檯面話!

請大家務必認清:台灣的宗教,目前是完全沒有特定的律,來保護他的宗教人權與自由的。 六十多年來,任何一個台灣政府,只要他主動想要訂任何管理宗教的法律,他都可以完全恃無忌憚的、天馬行空的、依照當時的民粹或社會氛圍,而自以為是的制定任何想要管理宗教的草案。 發球權永遠在政府邊,而宗教界在永遠要疲於奔命的進行阻擋的動作, 既勞民傷財,同時也一直在社會上 被標籤化為:宗教界不合作、不民主、不接受法治思想的形象!

更糟的是,整個社會在 三千多年來威權政治文化的薰陶下,「政府管一切」 的威權思想,充斥在我們的文官體系與社會文化當中 ,因此人民甚至還會支持、要求政府對宗教「嚴加管理」。 無論是政府官員、知識精英,還是社會大眾, 在過度強調人本、人文主義的傳統文化氛圍下,從來不會主動考慮到:宗教乃是一個比任何一個國家政府,都要長久存在的心靈團體,宗教該被政府所保護的基本人權與自由是什麼?應該有怎樣的具體內容受到政府、憲法明文的保障? 等等問題 。中華民國幾乎所有的官員,無論是政務官或事務官,幾乎完全說不上來,甚至專家與法律學者也說不清楚, 更別提媒體記者或廣大社會大眾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用明文的上位法律概念,來制定一部彰顯國家保障宗教人權自由之基本義務的《宗教基本法》之原因。 

基本上這是一個將三千年威權文化,翻轉為近代民主文化的長期文化翻轉工程。希望大家要有信心、耐心與決心,從各方面共同來努力、共同來宣傳,讓《宗教基本法》早日制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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