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育典:宗教基本權具有保障少數的特殊性

宗教自由是一個與個人內心世界觀、良心道德有高度連結的基本權。而綜觀歷史,中西方國家均曾發生過多數主流宗教壓迫少數人民宗教自由的事件。因此,在人權保障成為普遍共識之後,宗教自由特別成為一種具有保障少數特質的基本權。當法律以多數決的方式對宗教自由限制時,應特別注意此一基本權的特殊性,並且在宗教團體自治的核心事務上,盡可能給予尊重與寬容。

—摘自許育典,宗教團體法草案爭議的合憲性問題,頁102,月旦法學雜誌272期,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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