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宗教基本法草案系列(四)第四、五條條文:宗教法的主管機關及宗教法的立法權限

宗教基本法的「主管機關」及「宗教立法之權限」,應由國家以法律訂定。

影片:https://youtu.be/MUPkU4v8eK0 (條文內容,請見影片下方說明欄)

原文:https://bit.ly/33dMRv7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禮請台中南普陀寺住持 宗興大律師,出任聯合會創會會長!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入會及贊助資訊)

【個案分享】宮廟借名買地,一場意外被主委子女繼承...血淚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