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宗教家一席之地,不是「浪費國土」!


影音連結:https://youtu.be/lZ1NAALtn2k (請開啟CC字幕)

法藏和尚發言 於2019.10.22 宗教合法化陳請連署說明會(台北場) 
地點:台北臨濟護國禪寺

「宗教在代替國家,照顧人民的心靈,所以宗教值得國家給它免稅或減稅。宗教的發展,基於憲法保障理由,它必須要有內修(是宗教師個人的事),但是宗教師要外弘的時候,他需要永久、可保障的土地跟取與,這樣他才能夠發展。

而這個發展,不同於民間的私人利益工廠。這不能這樣一起看的,何以故?國家行政機關在照顧人民的物質,但是心靈它是照顧不到的。簡單來說,我們如果父母往生,不會去找蔡英文,會來找師父,一定是這樣。什麼原因呢?因為他是在照顧我們的心,所以這是國家做不到,宗教在替國家完成的。

所以說,國家跟宗教,應該是合作關係,而不是對抗關係。至於您說的,跟我們部長說得一樣,說「環保團體」(有顧慮)。這個也請您要跟環保團體講,環保團體,我們也是,佛教徒基本都是環保團體。我們吃素就是環保啊!環保團體的愛護地球,更是佛教的態度。所以我們基本跟環保團體是一樣的。可是環保團體把宗教,當作是社會上面的惡虎猛獸,甚至於是私人營利團體來看待,這樣就不恰當了。

國家照顧物質,宗教照顧心靈。國家跟宗教,基於憲法573號解釋令的概念是,它們兩個是平等互助的關係。它不同於世間的利益團體,中飽私囊的關係。這個關係,務必要請我們中華民國從上到下,從行政、立法、到司法,都要來瞭解,這才是國家之幸。

有這個道理之後,國家基於宗教這種特殊性、傳統性,它傳統在深山裡,古人講一句話:「山中無道人,朝中無宰相」,為什麼?宰相重點在心靈的修養,而心靈的修養,不在人間修,在深山裡頭,坐禪當中修。所以國家支持宗教在深山裡頭有道場,這不是浪費國土,這也不是中飽私囊,更不是宗教家要圖利自己,這是為國家的未來培養心靈人才。

我們今天來辦這個活動,不是為宗教得什麼利益、什麼權利,而講這句話。是在為全民,在為我們國家心靈的力量,找尋不可取代的價值。所以國家如果在土地當中,對宗教有一種尊重、有一種理解,它給予宗教的所謂『方便』,絕對不是『圖利宗教』,而是國家心靈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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