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雜誌第128期(2021年1月出刊)專文報導】台灣宗教團體破天荒提出「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

節錄:長期關注宗教人權的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律師表示:「此次行政院提出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針對宗教自由的基本權保障,無論在立法層面或具體政策層面,都顯得單薄且空泛,可見政府對於宗教信仰自由的內涵及基本保障方針,欠缺瞭解及認知。『宗教』是台灣社會非常可貴的安定力量,宗教界人士並不反對宗教立法,但為了保障憲法賦予的宗教信仰自由,建議政府可在立法技巧上,運用『基本法』的方式,先訂立《宗教基本法》,嗣後再訂立《宗教團體法》等相關宗教的法律,較不會出現有違憲之虞的法律狀況產生,也更能保障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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