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宗教基本法》,我們何其有幸
推動《宗教基本法》的過程,在本質上就是一場社會文化的興革運動,也是一場人心對善的信仰的建構運動!
它不是單一宗教的一廂情願,而是所有宗教的共同價值與理想。因為宗教所要照顧的,並非只是信徒,宗教更要照顧的,是沒有信仰的人民。因為他們同樣有心靈要受到照顧的機會與權利。而作為服務人民的國家,自然有這個重要的義務,要為這一群人,建造一個和善的心靈照護環境,無論它是不是被稱為宗教。
這是一件多麼有意義的事情?我們何其有幸,正恭逢這歷史的風頭浪尖!
我們的理想是清淨的、
我們的目標是明確的、
我們的意志是堅定的、
我們的態度是謹慎的、
我們的方式是謙卑的,
而
我們的心情是放鬆的。
捨我其誰的去推動《宗教基本法》的立法,最終,將被看成是每一位宗教家/徒,的自我修煉過程。
—法藏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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