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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則環保署廣告論「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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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一下:上面「環保署」在指導(還是消滅?)我們的人民如何信仰、如何進行我們的信仰儀式? 我們要問的是:怎麼會有官員會自認,有資格指導國人民的信仰行為?他知不知道這種廣告是在褻瀆我們的祖先與信仰人權? 他還自認為聰明,而且是用人民的錢買廣告的方式! - 群組成員A說: 其實,很多事情~ 是一碼歸一碼,實在是無法取代的 政府因不瞭解這些「儀式」 背後的重要意涵 與 功能 看似「善舉」 而這樣的「建議」毀的是不僅是 文化的底蘊 更是諸多眾生的福報 - 法藏說: 是的!政府一方面是公僕身份,一方面又扮演「管理者」的身份,他們講話是要特別小心的,不能想到什麼就講什麼。 更不能輕率地說,這只是建議,沒有強制性。 都已經用納稅人的錢作廣告了,不管有沒有所謂的強制性,都是非常不應該的舉動! 身為公務員甚至是現代的公民,都要清楚這當中公部門該有的分際,怎麼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對人民的信仰作各種調侃式的宣傳?人民有沒有時間去祭祀他的祖先,他們自己會決定,犯不著你政府用公帑來說三道四!這裡頭隱藏任環保署對傳統民俗行為的不尊重思維,是非常明顯的。這就是公部門對宗教人權的無知所致,現代的公民一定要對此事,所代表的宗教人權意義有所覺醒。 - 理善說: 非常感謝 和尚的深刻解析⋯⋯。 確實華人的長久威權國家文化,一向就是順民文化,放到今天來看,就是對公務員總是不自覺地敬畏與寬容(甚至崇拜),好像他們做的都是對。而不能用謹慎小心的態度,來檢劾他們的施政,甚至還為他們放水、找理由開脫責任,而蒙蔽更重要的事實,這絕對不是民主社會進步的現象。 感恩 和尚引導我們深入思考,如何促進國家民主進步的真諦。 - 【關於環保署對待宗教的行為,還有更嚴重、更荒唐的內容】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問題真的很嚴重! 環保署已經將宗教信仰的行為,完全當作是任何人都可以操作的行為!?居然大言不慚的公開代收善款(功德金),他儼然已自認為自己就是宗教單位了!居然公開的「募資功德金」?在心態上徹底侵犯褻瀆了宗教的神聖性。從中我們看到(體會到)6件事情: 1.政府把收功德金當作這麼容易的行為,完全誤將宗教捐款等同世俗的一般慈善樂捐(不知道這是有宗教因果及加持神聖性的)。 這也難怪政府一直要用世俗慈善捐款的監督概念,來作為管理監督宗教善款的立法思考基礎。 2.宗教善款的運用,自有其宗教的傳統內規,同時也在信眾可理解與預計的範圍內。

【2022 台灣宗教人權覺醒五週年紀念會】 暨 宗教相關法律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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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民國111年12月24日 時間:上午9點 ~下午5點 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42號七樓(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大樓) 線上報名: https://pse.is/4l2ejt 邀請您一同來創造歷史,守護台灣宗教人權的重要一哩路~ 另有【宗教人權覺醒五週年紀念展】於1樓展出 展出日期:12月22日至26日 展出時間:上午9點 ~下午5點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動態消息】宗教人權5週年紀念大會第一次籌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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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中華民國有這個奇異的數字: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上午11點11分11秒(13個1)。以下相片是台灣宗教聯合會,在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大樓,進行宗教人權5週年紀念大會第一次籌備會議之會前會時,於第10樓在這個特殊的時間,下所照的的團體合照!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討論精華】政府如何「輔導」百年歷史的宮廟繞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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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宮廟遶境文化已經好幾百年了,現中華民國也不過一百十一年,如何「輔導」宮廟繞境文化? 又何謂「守護」「優質」宗教文化? - 致群內所有大德、前輩: 是的,這就是典型的「國家至上主致義、政府管一切」的傳統專制文化思維!好像當了官,天生就什麼都懂了,就理所當然的他想什麼管就這麼管?政府要「指導」宗教怎麼行使宗教自身的宗教行為,這是一種國家凌駕宗教的非常錯誤示範,可是我們不少的傳統民間信仰人士,卻全沉浸在過去這種威權文化的主從關係當中,毫不自覺的。以「順服」政府「自以為聰明」的輔導,為宗教團體的價值所在,而忘了宗教本身的自主性。讓宗教人權被凌駕、被踐踏而毫無自覺,甚至還爭先恐後的配合政府的荒誕作為。 可見宗教人權的觀念,以及宗教自我價值的認知,在華人的社會文化裡,普遍是非常陌生的! 因此我們在這裡也先預告:台灣宗教聯合會為了推動這種傳統文化的興革,決定在今年12月24日假板橋龍山寺文化廣場,聯合各宗教團體代表,一同舉辦【宗教人權覺醒5週年紀念大會既 宗教相關法律座談會】。歡迎各宗教界的領導、菁英、及關心宗教人權事務的各宗教信眾,一同來支持與參加!🙏🙏🙏 - 律師說: @法藏 早安!沒錯,原本內政部提出〈宗教管理法〉草案,就是"管理"思維,經反對後,才改為〈宗教團體法〉草案,但只是名稱改,內容還是舊思維! - 法藏法師說: 是的,我們來促進全民覺醒🙏 - 小人物說: 大家都是小人物很難對抗鴨霸的政府 - 法藏法師說: 釋迦佛當年只是一個被自己同伴背棄的外道修行人、耶穌基督降生於馬槽,孔子週遊列國有志難伸,曾困頓到只能吃馬糧,孫文當年只是行醫的憤青、甘地是回印度的窮律師,台灣解嚴開放黨禁前,民進黨的元老們還都是「叛亂份子」……。 以上,誰有顯赫的身份或現前的權力、地位?他們想做的事,有多少人相信會成功? 我們帶著一顆不忍眾生苦的心,作那古聖先賢都會做的事。🙏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內政部《國土計畫法》生效後更慘! 宗教建築陷於不合法境地

(2022-10-30)文/李永然律師、林彥廷律師 我國宗教團體在土地利用方面,向來受到政府許多法令限制,故宗教團體所擁有的土地,常有借用「自然人名義」登記的情形,因而衍生了宗教團體財產被「出名人」侵吞的風險。為瞭解決這個問題,內政部主動提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該條例草案經立法院三讀,於5月20日審議通過,完成立法,殊值肯定。 然而,除了立法解決宗教團體借用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的問題外,仍應窮本溯源地探究宗教團體所面臨的土地利用限制,進而加以妥適解決,始為正本清源之道⋯⋯ 見全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14842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海納百川》開創台灣政教和諧新頁

「無論從保障宗教的自由人權說,或由保障國家的合法治權看,實行推行民主化的台灣,都需要一部以界定政教關係為底蘊的高位法律,以確保我國的和諧政教關係得以長久建立。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台灣學界菁英對於《宗教基本法》的誕生充滿期待⋯⋯。」 《海納百川》開創台灣政教和諧新頁(釋法藏)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20901001777-262110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研討會資訊】9/3 第九回法律與宗教研討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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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法律與宗教研討會議程 ---政教關係與宗教自治權之研究 時間:111年9月3日(週六)上午9時00分至下午5時05分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崇基樓(第一大樓)七樓 1705實習法庭  研討主題:政教關係與宗教自治權之研究  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中華人權協會、台灣宗教聯合會 報名連結: https://pse.is/4edzcy 上午場 08:30-09:00 報     到 09:00-09:20 開幕致詞  鄭冠宇 院長(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淨耀 法師(中國佛教會理事長) 法藏 法師(台灣宗教聯合會創辦人兼執行長、楠西萬佛寺方丈和尚) 李永然律師(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 第一場 09:20~10:20 報告人時間/每位20分鐘 與談時間/每位10分鐘  主持人:李永然律師(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 題目一:美國政教關係之研究 報告人:宮文祥 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與談人:郭介恆教授(前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題目二: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等有關寺廟宗教團體之土地取得及管制問題 報告人:陳立夫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教授) 與談人:林清汶 副教授(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10:20-10:30 茶     敘 第二場 10:30~12:05 報告人時間/每位20分鐘 與談時間/每位10分鐘  主持人:鄧衍森 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題目三:法國政教關係之研究 報告人:紀和均 助理教授(國立中興大學公共行政管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與談人:周志杰 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專任教授) 題目四:台灣和諧互助政教關係建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探討 報告人:李惠宗 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法學院院長) 與談人:黃錦堂 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專任教授) 題目五:民初大理院判例對宗教團體法人化的建構--以本土寺廟為例 報告人:黃源盛 教授(福州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與談人:楊奕華 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12:05~13:30 午     休 下午場 第三場 13:30-14:50 報告人時間/每位20分鐘 與談時間/每位10分鐘  主持人:董保城 副校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題目六:德國政教關係之研究 報告人:張永明 教授(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與談人:張志

【新聞】代表台灣出席部長級會議 謝武樵:與國際夥伴合作推動宗教自由

(2022/07/07) 內文摘錄:信仰、祈禱和禮拜行為、或者不信仰,都是人類自古以來的基本自由。今天,世界各地都有壓迫者為了施加控制而鎮壓宗教或信仰自由。這兩天會議中,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將聚集討論宗教及信仰自由,以及我們可以採取哪些實際步驟來推進。 和尚云: 這些官員在國際會議上,夸夸其談台灣的宗教多元信仰自由,說得好像是他們很懂宗教人權、政府對宗教多懂得保護似的。卻對宗教界推動政府宗教人權意識提升的《宗教基本法》立法這件事隻字不提,好像從來沒發生過?所講的內容都是一些空洞的口號,感覺就是消費宗教人權議題而已,這種作為恰恰是不尊重宗教人權的表現。 不到百萬人口的原住民,都有原住民基本法、海洋基本法,甚至文化與教育也都有他們各自的基本法。而作為人民心靈重要依靠的宗教,在台灣有著90%以上的信仰人口,同樣也是文化多元性之重要基礎的宗教,卻不能有一個《宗教基本法》,以體現國家對保障宗教自由與人權的重視及決心,大家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新聞全文如下: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駐英代表謝武樵6日代表台灣出席「2022年宗教或信仰自由部長級國際會議」,這是台灣連續第4年出席宗教信仰自由部長級會議。謝武樵代表台灣發表國家宣示(National pledge),聲明台灣政府近年致力於提升國內多元宗教信仰自由,也將繼續與國際夥伴致力推動宗教信仰自由! 美國國務院自2018年發起促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今年則於7月5日至6日在英國舉行「2022年宗教或信仰自由部長級國際會議」(2022 International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n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 英國外交大臣特拉斯(Liz Truss)開幕時說,這是英國第一次舉辦此類活動。信仰、祈禱和禮拜行為、或者不信仰,都是人類自古以來的基本自由。今天,世界各地都有壓迫者為了施加控制而鎮壓宗教或信仰自由。這兩天會議中,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將聚集討論宗教及信仰自由,以及我們可以採取哪些實際步驟來推進。 駐英代表處表示,本屆會議英方安排42個國家或國際組織代表於5、6日兩天,分梯次發表國家宣示(National pledge)。台灣的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興‧大立(Pusin Tali)及我駐英代表謝武樵代表我國出席會議,這也是台灣連續第4年出席宗教或信仰自由部長級會議。 謝

【新聞】響應聯合國憲章日 法藏法師:宗教人權是高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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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 內文摘錄: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暨台南僧伽林萬佛寺方丈釋法藏法師表示,《聯合國憲章》與許多聯合國公約中都相當重視宗教自由的保障,但台灣卻因為「國家至上主義」的存在,而使得宗教團體與「類宗教團體」受到稅制或其他方式打壓,而難以平反,顯示台灣宗教人權意識不彰。 新聞全文: 【記者晨曦/台南報導】 《聯合國憲章》在1945年6月26日由50個國家共同簽署,希望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全民開講終結假案系列」響應聯合國憲章日舉辦「法律訂得好,人民沒煩惱」線上論壇,特別邀請釋法藏法師分享保障宗教人權對於國際和平的重要性,同時也邀請人權受迫害者坤達先生現身說法,呼籲政府即刻停止迫害人民,立即終結假案、平反假案,真正重視人民的信仰自由與人權。 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暨台南僧伽林萬佛寺方丈釋法藏法師表示,《聯合國憲章》與許多聯合國公約中都相當重視宗教自由的保障,但台灣卻因為「國家至上主義」的存在,而使得宗教團體與「類宗教團體」受到稅制或其他方式打壓,而難以平反,顯示台灣宗教人權意識不彰。 法藏法師特別強調宗教信仰對於心靈撫慰的五種力量:覺醒力、超越力、療癒力、庇佑力、善性凝聚力,是國家難以做到的,因此呼籲政府建立「宗教人權是高位人權」的意識,儘速制定「宗教基本法」,讓各個宗教都能在宗教人權保障下自由發展,讓台灣的民主人權保障的最後這一哩路能夠完備。 26年前因太極門案遭受信仰人權迫害的退休銀行襄理坤達分享自己受害經歷,大嘆自己連不想簽名的自由都沒有。他表示,太極門事件發生後,檢調帶著搜索令前去搜查他家,但被母親阻擋於外,並打電話請他回家協助,他被迫向銀行經理告知須請假回家的理由,經理受到當時媒體聳動不實報導的影響,不但問他為何參加這樣的團體,更將他列入升遷黑名單。他回家配合搜索之後,才知道太太家中也正遭到搜索,而檢調人員離開前要求他簽名以證明檢調未帶走任何一物,他因為並未陪同檢調人員搜索,於是不願意簽名,沒想到檢調人員竟不願離開,他只好無奈簽名。 坤達進一步痛批太極門案中,國稅局未依法調查即開出6個年度違法稅單,雖已將其中5個年度的稅單更正為0,卻不願意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民國)81年度的違法執行,行政執行署也未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規定停止執行,反而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更違反程序,提早讓台北及台中國稅局共同承受,根本就是政府用公權力強

【影音開示】演講主題:從宗教不動產歸屬談宗教基本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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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和尚今天稍早的開示,提到許多重要的概念。 希望大家都能先耐心聽完,方可在同一理念基礎上繼續前進。 https://youtu.be/JelSGxSiU4M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研討會資訊】5/29東吳大學主辦宗教基本法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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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0年5月29日(六)下午1時30分至5時15分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崇基七樓1705 會議室  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報名網址: https://pse.is/3cwumf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https://bit.ly/3dMSPa8

【研討會資訊】5/15「道、宗教倫理與宗教人權」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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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台北總教區生命倫理委員會將於5/15舉辦「道,宗教倫理與宗教人權」研討會,邀請各宗教參與並發表論文,以應對現今社會宗教倫理逐漸喪失甚至影響國家法制的情況。請大家撥冗報名參與,一同關心時局變化概況及宗教人權的維護。 當日研討會場地不方便停車,敬請搭乘捷運前往為宜。詳細訊息如圖之會議流程,敬請參考。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https://bit.ly/3dMSPa8

推動《宗教基本法》,我們何其有幸

推動《宗教基本法》的過程,在本質上就是一場社會文化的興革運動,也是一場人心對善的信仰的建構運動! 它不是單一宗教的一廂情願,而是所有宗教的共同價值與理想。因為宗教所要照顧的,並非只是信徒,宗教更要照顧的,是沒有信仰的人民。因為他們同樣有心靈要受到照顧的機會與權利。而作為服務人民的國家,自然有這個重要的義務,要為這一群人,建造一個和善的心靈照護環境,無論它是不是被稱為宗教。 這是一件多麼有意義的事情?我們何其有幸,正恭逢這歷史的風頭浪尖! 我們的理想是清淨的、 我們的目標是明確的、 我們的意志是堅定的、 我們的態度是謹慎的、 我們的方式是謙卑的, 而 我們的心情是放鬆的。 捨我其誰的去推動《宗教基本法》的立法,最終,將被看成是每一位宗教家/徒,的自我修煉過程。 —法藏法師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https://bit.ly/3dMSPa8

管理宗教,該用哪種哲學?

法藏法師按:2000多年來的帝制文化,讓華人整體文化,本質上是一種順民文化與國家至上主義文化。 台灣解嚴或者是說真正可以民主化,不過才短短的30年,在本質上我們的順明文化與國家至上主義文化,仍充滿在整個社會上的各個階層。因此我們的文官體制,在管理宗教的時候,總是理所當然的,以像管理一般民間團體一樣的,高密度管制思想在進行思考的。另一方面,我們的老百姓(當然也包括宗教家)也以一種順民(=良民?)的慣性思想,在呼應著這種國家的管理態度。 甚至還有宗教師,以一種主張接受國家財務透明化管理,以自表清淨、心中沒有鬼的,「高尚心態」在呼應當前國家的至上主義之管制思維。並藉此以博得大多數,不了解宗教自由人權的社會大眾之「讚賞」。 這些人,在沾沾自喜於自己的坦蕩無私與社會美名之時,其實是正在殘害所有宗教的尊嚴與人權而不自知!這是華人社會長期過度強調人本主義文化,所長養出來的非典型宗教徒思維。對彼我們固然不必苛責或對立,但絕不能因為慈悲的容忍,而放任此類人殘害宗教人權、自由的作為而表示沉默! 宗教是人類最寶貴的心靈資產,所有的宗教徒,都不要因為狹隘的慈悲與忍辱觀點(在某種意義上,它代表著缺乏道德勇氣的無知與懦弱),而殘害了這份人類保存不易的宗教心靈資產。 ------------------------------------------------------------ 節錄:六十年前,就已經有所謂的宗教管理法、宗教法人法、宗教團體法⋯⋯好多名稱,核心思維無非就是「政府怎麼管宗教」這樣的概念。 一般來講 ,政府管宗教,本質上就會有一個思考問題,就是說它到底為什麼能管、要管什麼、用什麼哲學在管。這個事情一直以來,並沒有被很好的思考。 —2021宗教基本法面面觀座談會(上)2021.01.27 中台灣教授協會主辦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vvQccsFOf8U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從NASA的組織文化改革,談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文化改造意義

請大家先看一篇關於美國太空總署,對於太空探險災難發生的分析(有點長,但值得參考一下): 【 為什麼火車出軌了? 】 35年前,挑戰者號太空梭號發射的前一晚,Ebeling 和其他四個工程師 在 NASA 試圖阻止第二天就要執行的發射計劃,卻被他們的主管拒絕了。 那天晚上,Ebeling 告訴他的太太:「太空梭將會爆炸⋯」 (Ref 1)  隔天NASA 的挑戰者號太空梭號失事爆炸了,太空梭上7名飛行員全部罹難。在ㄥ這場災難讓NASA的太空梭計畫停滯了32個月,並成立羅傑斯委員會(Rogers Commission),這是由雷根總統任命的調查事故委員會。 挑戰者號事故之後,幾乎所有的主管和重要的負責人都辭職以示負責,然而制度卻幾乎沒有改變。 17年後,在2003年2月1日, 美國哥倫比亞太空梭,返航時不幸發生了空中解體的意外。「哥倫比亞意外調查小組」下定決心,將問題的根本原因調查的水落石出,不幸的是,哥倫比亞號爆炸的原因居然和17年前的挑戰者號非常的相似。 從調查報告裡可以看到令人震驚的類似,然而幾乎所有的工作人員都已經是不同的人,系統和文化卻幾乎沒有改變,太空梭的計劃仍使用預算和期限的制式規劃流程,而不是改用「實驗性質」的新方法,這種錯誤的計劃方式造成了相隔17年的兩次太空梭爆炸。 「實驗性質」是什麼意思?因為太空梭進入太空是一種很新的嘗試,這並不是已經做過很多次的事情,所以這必須像是對一件未知的事情反覆的做實驗,一直到證明「可行」的實驗過程。在 NASA 工作的人是國家頂尖的人才,用預算和日期規劃太空梭的工程團隊,形成了典型的金字塔形的權力結構,在期限和預算的壓力下,結果是頂尖的人才在有缺陷的制度裏,卻是悲劇的結果。 哥倫比亞意外調查小組的報告中指出:  「是團隊的制度造成了哥倫比亞的失敗,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將會有另外一個意外,儘管負責這次太空梭任務的人必須負責,然而把員工開除或調職並不會解決 NASA 的問題,是制度和系統有問題,並不是人有問題。」 (Ref2)   不同的人在同樣的制度裡,反覆的造成了同樣的問題,另一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大概就是台灣的交通了。台灣每年有40萬交通意外死傷,比基隆市37萬人口還高,交通意外死亡人數每年多達三千多人,也高於921地震死亡人數。過去半個世紀來,有不同的執政黨,經歷了不同的交通部長,台灣的交通意外事故卻沒有得到改善。因

政府應開放第五次「補辦寺廟登記」,俾落實保障「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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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陳贈吉 節錄: 《國土計畫法》及「全國國土計畫」相關規定,實已提升宗教界申請「補辦寺廟登記」的需求;一旦宗教團體可以完成「補辦寺廟登記」,未來在《國土計畫法》規範下,宗教團體對於土地利用才能獲得保障,並且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宗教自由」及「財產權」的精神。 —節錄自人權會訊第137期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宗教基本法》的制定是台灣完善人權保障的指標:中華人權協會成立《宗教基本法》推動小組

文/周志杰(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以下為節錄:依照我國現行法律,寺廟或宗教性法人雖屬廣義之公益法人,享有與其他公益法人相同之免稅待遇,但因其具有別於其他公益法人之固有性、特殊性及自主性,故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已宣告頒布於1929年的監督寺廟條例違憲。而且我國民法對於財團及社團公益法人諸多高密度管理之規定,亦不適用於宗教團體。前揭解釋亦宣示宗教自由之保障範圍,除信仰與宗教行為自由之外,亦包括具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之自主權的宗教結社自由。該解釋同時揭示國家負有保持宗教中立之義務,以確立國家不介入宗教事務之聖俗分離原則。是故,我國應仿效歐洲及日本諸國,制定一部保障宗教自由、增進宗教生活,兼以規範政教關係及適用於各宗教團體之《宗教基本法》,以完善我國宗教人權之保障,俾利確實履行兩人權公約規範之義務。 更重要的是,《宗教基本法》是否制定以及條文範圍的討論,應跳脫既有的窠臼,避免該法成為宗教團體發展的阻礙、公務部門執法的負擔,以及教、俗、官、民相互誤解的溫床。《宗教基本法》應植基於兩人權公約及我國憲法之意旨,從保障文化權利和完善文化生活的思維出發,以公部門的協助、輔導、補救和完善為目標,據以設計和設想法律條文的可操作性及可公評性。另外,可參酌美、日、德等國的作法,以信仰自由為核心、以宗教團體為主體,區分教、俗、官、民可積極促進的目標和消極不干預的目標,讓立法在非零和的思維下更加務實可行。如此,一方面吸取過去制定《宗教團體法》所滋生的爭議,不再讓宗教人權和宗教治理的討論,淪為教俗失和、官民角力的?物;二方面反而讓《宗教基本法》立法的善意討論和良性協商,成為帶動政府及宗教團體共同檢視宗教人權、改善宗教治理的催化劑,進而轉化為公私協力、教俗共赢的正向循環。希冀本會所研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得以為上述目標貢獻一份心力。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新聞】女護理師被附身鬥法三太子 社頭鄉出版「神話」記錄

2021-03-18 15:02 聯合報新聞 「神話:社頭鄉寺宮廟與教會文史」一書中記錄的39座合法立案寺、宮廟和教會,負責人和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今天到社頭鄉公所廣場,參加新書發表會。鄉長劉錦昌表示,這本書由公所團隊執行,並專聘在地文史工作者杜慶承訪查及撰文,內容詳盡集結歷史由來和令人驚奇的神蹟傳說,希望透過這本專書,讓更多人認識到社頭不只織襪、水果產業出色,更擁有悠久豐厚的文化歷史底蘊。 閱讀全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5327117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講座】心靈建設的第一堂課──從宗教場域優質化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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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者:法藏法師 講座日期: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 15:10 至 17:00 演講地點:通識沙龍 (人言大樓十樓) 主辦單位:逢甲大學通識沙龍 http://www.genedu.fcu.edu.tw/index.php/tw/109-2/1243-2021-05-10-15-10 【內容簡介】 本次沙龍,聘請深刻了解一般民眾日常生活的 法藏法師前來演講。法藏法師將帶領我們探究:所有宗教場域「優質化」,必須回歸內在「自我修練」的功能。為了使宗教的四個作用(生命的自我覺醒、困境的掙脫能力、苦難的療癒庇佑、善性的眾緣凝聚)能適當發揮,長久提昇心靈品質,宗教歷程所帶來的「寧靜」、「思索」、「感應」過程,進而瞭解:宗教行為「制度化」、「法制化」的必要性。 宗教師所在意的是:人類面對死亡、悲觀離合,無論有錢與否,都有無能、恐慌之時。在這生命的恐懼當中,是不是能夠轉向幸福。宗教場域的優質化可以說心靈建設的第一堂課,如若建設完善的宗教場域,便能提昇人民生命厚度,以更積極態度來面對人生。 【講者簡介】 法藏法師,成功大學物理系畢業,為天台宗第四十六代傳人,以僧教育為職志。現任僧伽林教育院院長、楠西萬佛寺方丈。著有《法華三昧輔行集註》、戒學入門、《淨土深義》等書。官網: http://www.buddhismnet.net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觀點引用】為了趨近真理而對話

法藏法師按:非常感謝我們能在此看到這段文字!🙏 我們推動《宗教基本法》,並不是以一個「唯我正確」或「恐懼挑戰」的高位心態,在為這個國家制定一部攸關我國未來集體心靈發展的法律。 相反的,如果我們真的知道《宗教基本法》對我國全體國民心靈建設,以及國家社會發展的重要性。那麼我們就得要試著跳離宗教優越主義的巢臼,隨時謙虛的接受任何懷疑者的理性問難。 同時在這些問難當中,客觀的檢視我們自己的心態、觀見當前存在的各種不同因緣與立場,為凝聚社會的最大共識,而進行任何必要的調整與修正。 這將是我們自我心性的最大挑戰,但對我們的人性昇華而言,值得! 願我們大家一起共勉,手把手準備面臨這樣的自我挑戰。 【為了趨近真理而對話】 前言:羅伯・喬治和康諾・韋斯特是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他們因對政治哲學領域的貢獻而全球知名。然而喬治是美國最知名的保守派基督徒知識份子之一,寫了許多反對同性婚姻及「自由世俗主義教條」的書籍,而韋斯特站在喬治的意識形態對立面,是美國最傑出的進步思想家之一。 摘自《愛你的敵人》一書p.224-226: 用韋斯特的話來說,「我當〔羅比〕是我的朋友,也是一個⋯⋯有權犯錯的人。」正如喬治回應時特別指出:「我們幾乎沒有一件事有共識。」 如亞里斯多德所料,喬治與韋斯特之間的深厚友誼並不是建立在找出有共識的地方或是迴避衝突。它需要分歧,這段友誼的基礎是一個共同的追求:追求美好、真實事物,以及提升其他人,尤其是那些不如他們有權力或名望的人。 ⋯⋯事實上在二〇一七年時,他們兩人曾就尋求真理以及思想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發表了一篇聯合聲明,文中包括以下的文字: 「沒有人是絕對不會犯錯的。無論你自認是左派、右派或中間選民,總有些願意講理的好人不認同你的基本信念⋯⋯。我們所有人都應該願意,甚至渴望和任何準備好要透過說理、鋪排證據及提出論點來尋求真理的人交流。討論的主題越重要,我們就應該越願意傾聽和交流,尤其是當對話的對象會挑戰我們深層的信念時,即便那是我們最珍視並且形成身分認同的信念⋯⋯。傾聽並用尊重的態度與那些我們不同意的人交流(尤其涉及深刻重要性的事情時)的意願,非常有益於維持一個讓人們暢所欲言的環境,人們能夠思考那些不受歡迎的立場,並探索那些可能削弱固有思維模式的論點。這樣的氣氛使我們免於教條主義及群體思維,這兩者均有害於學術社群的健全及民主體制的運作。」 這兩個知識分子,你可以想像他們

「宗教法」爭議的核心是「內部的思想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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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節錄:剛開始,確實就是因為面對〈宗教團體法〉草案。它是一個施行法,也就是說,它主要的目的是以「管理」做為下手。問題是,「管理」牽涉到「內部的思想哲學」,而這個思想哲學,其實從六十年前國民黨剛來台灣的時候,就已經有 所謂的「宗教管理法」、「宗教法人法」、「宗教團體法」⋯⋯好多名稱,那核心思維無非就是「政府怎麼管宗教」。 一般來講,政府管宗教,本質上會有一些問題要思考,它到底是「為什麼能管?」,然後「它要管什麼?」「它用什麼哲學在管?」這個事情一直以來,並沒有被很好地思考,而我是被幾位長老臨危受命⋯⋯。 我們可不可以叫做反對(宗教團體法)呢?應該是說「有意見」。當時其實有很多學者認為「師父啊!這種團體法,你們為何要?這根本就是把所謂財團法人法,或是某一種管理駕在宗教身上!」很多比較具有宗教自由思想或政治哲學概念的教授們,他多少都會告訴我們:「師父,這個事情你們要處理,這不可以的。」那麼就這樣,我在二十多年前被邀請說「你們年輕人要出來」⋯⋯在一個因緣下,我開始去閱讀了憲法的解釋。 2021年〈宗教基本法〉面面觀座談會(上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mcArxVdatY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宗教法書摘】我國《憲法》並無明文規定政教關係為何

我國《憲法》並無明文規定政教關係為何,雖然多數《憲法》學者從《憲法》平等原則及宗教自由的規定,認為我國是採取政教分離原則。然而平等原則與宗教自由乃是普世原則,各國《憲法》均有相同的規定。所不同者,其他國家會在《憲法》或相關法律中明定政教關係。是故應不能僅以宗教自由或平等原則即率稱我國是探政教分離原則。⋯⋯ 台灣的政教關係,因為没有《憲法》或法律之規定,致政教關係不明,因而在宗教團體相關法制與稅制上,缺乏明確的指導原則或方針,此應係《宗教團體法》歷經數十年,六進六出立法院還不能制定的原因吧!我國既制定《教育基本法》、《文化基本法》,則與人民心靈及自我實現極為密切相關的「宗教」,無論就宗教自由之保障或政教關係之釐清,均有賴制定一部《宗教基本法》,作為往後其他宗教法制的指導方針。 —摘自《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p.114-115(文/李建忠法官) 〈宗教基本法〉叢書結緣登記處: https://bit.ly/3pTEVHX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https://bit.ly/3dMSPa8

【新聞】宗教中國化要硬幹! 中國《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5/1實施

(2021/02/09) 中國政府今日正式公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該辦法對中國宗教教職人員進行更全面、細緻的管控,並且明令禁止宗教人員受中國境外勢力支配,以達到宗教中國化的目的,若宗教團體被控違法最重可被吊銷宗教執照、沒收非法財務,個人也可能被追究刑責。 綜合中媒報導,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今日頒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該辦法列明了宗教教職人員應當熱愛中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國家統一,堅持中國宗教中國化的方向,這項管理辦法將在今年5月1日實施。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437141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https://bit.ly/3dMSPa8

法藏法師談阻擋宗教團體法及制定宗教基本法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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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2017年7月份的時候,我突然接到我30年的好朋友的求助,叫我一定要使出洪荒之力,無論如何一定要幫忙,宗教(團體)法不能讓它通過。所以我就透過我個人的關係,打電話給兩個立法委員,請他務必要阻擋這個法。 今天來請教藏和尚,甚麼樣的⋯⋯到底是踩到什麼紅線,不得不做這樣一個大動作?第二個問題,什麼樣的機緣跟力量,讓你願意以你這麼樣的地位,還願意為宗教法親力親為、抛頭露面?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Qh28bxQxTdw 法藏法師與張乾坤教授對談 2019.02.12 於楠西萬佛寺 一起來支持《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https://bit.ly/3dMSPa8